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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264地號等2筆土地(信維整宅)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264地號等2筆土地(信維整宅)公辦都更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計畫概述

  信維大樓完工於1971年,原為安置公共工程拆遷住戶的整建住宅,規畫490戶小坪數店住混合空間,但隨時代變遷居住空間老化,安全與衛生風險逐漸浮現。為加速翻轉契機,市府自2020年起進場協助,並於2023年啟動走動式駐點服務與設立駐地工作站,結合電訪、逐戶親訪、辦理說明會、提供專業財務試算及建築需求調查,舉辦逾50場大小型說明會,諮詢超過2000人次,成功突破公辦都更調查意願門檻,整合逾9成住戶。
  本案由住都中心擔任實施者展開招商前置作業,依住戶需求研擬招商文件、辦理地區說明會,並預計於今年中公開徵求出資者,公私協力推動事權計畫、重建規畫與社區更新,打造安全、宜居、充滿活力的新生活場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大安路二段、信義路四段30巷21弄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264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391m2
土地權屬
  • 私人:82.84%
  • 臺北市(財政局):16.74%
  • 中華民國(國產署):0.42%

❯周邊環境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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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使用強度 45%、225% 65%、63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意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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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定位/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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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權利義務/負擔條件

1.項目  
2.項目
 
3.項目  
4.項目  
5.項目  
6.項目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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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

一般資格 單一申請人 合作聯盟(3家以內)
財務資格 實收資本額 ≥ 1億元 實收資本額:領銜 ≥ 5,000萬元,各成員實收資本額之總和 ≥ 1億元
  • 淨值 ≥ 6億元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之1.2倍
  • 總負債 ≤ 權益4倍
  • 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負債比率 ≤ 80%
  • 領銜淨值 ≥ 1.5億元;各成員淨值之總和 ≥ 2億元
  • 各成員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之1.2倍
  • 各成員總負債 ≤ 權益4倍
  • 各成員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負債比率 ≤ 80%
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足資證明文件
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最近一期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繳款證明或相同期間無違章欠稅證明假日價7,600
專業技術能力
  • 前10 年內應具備曾擔任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實施者或出資者 其實績得以都市更新顧問公司或團體之實績替代之
  •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15,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但單一協力廠商累計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符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5,000平方公尺,始可與申請人及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
  • 曾完成之住宅(H-2)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實際工程承攬契約金額 ≥ 6億元整。另建築開發實績得以協力廠商實績計入,惟至少單一協力廠商之實績符合 ≥ 3億元整之規定,始可與申請人或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
前10 年內應具備曾擔任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實施者或出資者 其實績得以都市更新顧問公司或團體之實績替代之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30,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但單一協力廠商累計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符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0000平方公尺,始可與申請人及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
前 10 年內,單一
  • 前10 年內應具備曾擔任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實施者或出資者其實績得以都市更新顧問公司或團體之實績替代之
  •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各成員加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15,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但單一協力廠商累計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符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5,000平方公尺,始可與申請人及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  
  • 曾完成之住宅(H-2)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實際工程承攬契約金額至少單一成員之實績符合 ≥ 3億元。另建築開發實績得以協力廠商實績計入,惟至少單一協力廠商之實績符合 ≥ 3億元整之規定,始可與申請人或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