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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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更新地區範圍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及和平一路交界處,現況為使用中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苓雅清潔隊辦公室 ,預計於113年底前搬遷他處,未來土地權屬將依程序移撥捷運工程局。
本更新地區所在區域東側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南側是轉型中的台鐵高雄機廠,加上西北側高雄市文化中心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儼然形成新的東區「 藝文三角地帶」,提供舊市中心再發展的契機。
本案區位條件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藝文資源的潛力,透過苓雅清潔隊辦公室搬遷 後留下的閒置土地的規劃/與再發展不僅能逐步推動環境再造 ,同時也延續市中心機能達成「藝文學園宜居社區」的願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東臨綠22公園、西臨和平一路、南臨三多二路、北臨和平一路2巷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 886地號等 3筆土地,土
計畫面積
3,452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財政局0.12%、環保局99.88%)
段別
建物門牌
建號
總面積(m2)
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
五權段
三多二路102號
426
124.42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427
689.12
428
1,463.78
433
440.12
合計
2,717.4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容積獎勵
本案不得申請高雄環狀輕軌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規劃內容
本案高雄市政府將取得公益設施,包含室内270坪日間照顧中心及室内150坪環保局辦公室等,提供長輩白天的照護服務,包括生活照顧、餐飲服務、交通接送、健康促進活動、文康休閒活動,讓長輩在日間也能獲得專業的照顧和豐富的社交生活,並捐贈一座Ubike2.0車站,以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捷運城市政策。
此外,本案申請團隊於三多路側退縮留設6公尺人行步道,打造林蔭大道,提供學童至五權國小安全之通學路徑,並提供一般居民步行至輕軌五權國小站舒適的步行空間,以鼓勵居民使用大眾運輸,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城市設計,另臨和平路及英明路側留設街角廣場,提供街區戶外活動空間,並配置商業設施,促進商業發展與串聯,提供街區豐富多樣的生活機能。
■實施者開發義務
1.時程規範
本案適用「高雄市政府都市更新一六八專案執行原則」,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日之次日起2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建造執照。
應於本案申報開工日之次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2.綠建築標章
實施者應取得全案銀級以上之綠建築標章。
3.施工期費用負擔
實施者應編列施工期間環境保護費及工地安全衛生費,金額至少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共同負擔費用中營建費之1%,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4.支付相關費用
實施者應支付本案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用:新臺幣882萬元整(含營業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依主辦機關通知期限內一次繳交,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任之專案管理機構費用由實施者支付,以3,600萬元為上限,並於各階段規定期限內以現金或匯款繳交各期款項,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5.地上物拆除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範圍內計有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426、427、428、433 建號等4筆建物)
6.地主權利金分配
實施者如承諾同意土地所有權人採權利金方式參與分配,權利金依主管機關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所載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以分期方式支付:
第一期:訂約次日起30日內,給付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之5%。
第二期:權變計畫核定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5%。
第三期:取得建造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四期: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五期:辦理產權登記之3日前,給付權利金總額之80%。
7.公益設施規劃
實施者應規劃公益設施2處,分別為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9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平均每人應有6.6平方公尺以上。
停車空間規劃:留設復康巴士迴轉空間及雨遮,採無障礙空間設計。
設於1 樓則可符合(H-2 建築使用類組);另須符合消防乙類。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 個(復康巴士),機車位15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5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456平方公尺辦公空間及44平方公尺(休息區、廁所及盥洗室)。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個,機車位30個。
■共同負擔比率: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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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1275、1275-4地號
計畫面積
5,19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
31.78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480萬元
3.專案管理委託費
1,792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地面層使用限制
本開發案建物大樓地面層以規劃商業服務空間為原則,以滿足周邊地區居民生活所需之零售、餐飲及生活便利等商業服務機能
2.公益設施規劃
土地開發建物應至少提供公共托育設施及親子館設計需求。
3.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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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得標廠商: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桃園舊城區內的新民立體停車場使用已逾40年,因建物結構陸續出現公共安全問題,市府跨局處合作,交通局辦理拆除,4月將暫時當平面停車場,住宅發展處同步啟動公辦都更招商。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基地正對文昌公園,緊鄰桃園國小,步行即可達桃園火車站及綠線G08站,為桃園舊城區精華商業區土地,更是桃園舊城再生計畫的指標,拆除重建後,將引入更多元的服務機能,增加開放空間,改變都市風貌,並搭配周邊桃園車站前中正路、景福宮和民權路的人本環境改造工作,相信將為桃園站前商圈帶來全新樣貌。
為擴大都更效益,住宅處去年間積極整合周邊私有土地,納入都更的面積,由原公有土地3333平方公尺擴大至5075平方公尺,其中公有土地面積占逾65%。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232地號等1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595m2
土地權屬
9%中華民國、9%公私共有、21%桃園市、61%私有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380%
容積獎勵項目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案周邊為桃園地區發展起點,始自十九世紀即以此為中心構築出桃園城,包含現今中山路、博愛路、新民街等街巷均為過往桃園生活及商業活動核心。其後,因應區域商業發展需求,桃園火車站前站沿中正路經桃園大廟、永和市場,至三民路(省道臺 4 線)周邊逐漸成為桃園核心商業軸帶。
■開發構想
本更新地區,本計畫劃分為「舊城紋理維護區」、「新城活力發展區」兩大再發展區。
「舊城紋理維護區」以地區復甦和文化內涵為目標,維持既有發展強度,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促使老屋活化再生、導入人本交通設計概念,提高區內行人徒步意願,由點、線、面逐步活絡舊城區生活機能及活動。
「新城活力發展區」隨著大眾運輸系統建置後,將成為本計畫區重要的對外交通連結閘口,並為周邊帶來更高強度的發展,並於開發同時協助負擔舊城區所需之相關公共設施。兩大發展區在發展上相互支持,以達到區域共榮與復甦。
延續舊城區發展定位,透過各部門實質發展計畫的組織,本計畫以「核心風貌營造」、「中正路軸線翻轉」、「都市更新與整建維護」,以及「東溪綠園空間優化」等四大策略方向,實現計畫目標-「舊城復興〃風華重現」。
■開發條件
1.市有地主分回需求
以規劃於民權路及新民街側,並面文昌公園,且與「其他所有權人及實施者分回部分」分棟配置為原則。
市府分回棟1至3層作商業空間,其餘權利價值全數分回辦公空間。
2.建材設備
應至少採用鋼筋混凝土(RC)結構建造
預定設置商場(商業空間)及圖書館(公益設施),應參考相關法規衡酌載重設計。
應以淨零建築及通用設計為原則規劃。
3.捐贈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圖書館應接續設置於商業空間樓層以上,並妥善規劃連接空間。
實際使用面積應不低於900平方公尺。
4.開放空間規劃
中正路115巷應依路心退縮4公尺。
臨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沿街面,建築退縮留設至少3.5公尺寬之開放空間,包括淨寬2公尺以上之沿街步道。
5.護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捐贈都更基金:應捐贈4,600萬元予桃園市都發基金。
綠建築:銀級
智慧建築:銀級
新建建築能效:1+級
6.現有地下結構廢棄物處理
本基地留有新民立體停車場之地下結構,並有回填廢棄物,乙方需負責拆除並合法清運,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本案驗收由乙方委託第三方內驗,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共同負擔比率:至多58.80%(投資人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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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三嘉開發建築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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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3-5、582、582-6、79-3、79-4、80-4、88、92-3及9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283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341.69㎡(約1,918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1.2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4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7億元
取得使照:20% - 1.7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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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地號等7筆土地(單元二)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3-7、3-10、3-11、79-5、80-1及88-3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18,20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50%、24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942.50㎡(約2,100坪),單價不得超過 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0.9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3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3億元
取得使照:20% - 1.3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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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揚集團)、藏裕營造有限公司(藏美集團)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計畫位於亞洲新灣區都會金融商貿核心區及5G AIoT創新園區內,臨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世貿展覽館、高雄港埠旅運中心、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環狀輕軌及特貿三等重大建設,在區位上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產業生產基地的市場潛力。同時,為配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二次修正)之推動政策,高雄市將採公辦都市更新模式於此計畫範圍興辦社會住宅以落實經濟弱勢與需求者之居住正義。未來本計畫有望成為5G AIoT智慧住宅應用與規範示範場域,提供周邊企業員工及有租屋需求民眾與弱勢族群居住空間,滿足產業發展與居住需求,形成「產、住、商」一體的發展軸帶並融入市府政策目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所夾之街廓,範圍南至復興三路,西至啟聖街,東側臨公有停車場,北側臨亞灣公宅一期(高雄市政府自辦自建)
計畫範圍
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
計畫面積
約 1.43公頃(4325.75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50% / 300 %
備註:獅甲段二小段597地號土地面積1,325.62㎡,原國宅用地容積率 420%,容積調配至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之容積樓地板面積為5,567.6㎡。
■基地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現況為草木植生之空置土地及原貨櫃園區停車場,擬借予第一期施工團隊設置工務所與臨時設施設備。
■周邊發展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周邊商業設施
■開發定位
1. 活化公有閒置土地,提升公有財產使用效率
配合多功能經貿園區進行開發,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在地安居的優質居住環境。
2. 人才就地安居,達成「5G AIoT園區企業安家基地」
滿足企業職員在地扎根的居住與購屋需求。
3. 落實居住正義,提供「亞灣智慧公宅」
由導入智慧型建築構想與物業管理規劃等智慧建築之設計,提升居住品質並降低市府經營管理成本。
■開發規範或義務
1. 實施者分回房地用途
建議建築物低樓層配置沿街式店鋪,其餘部分得由實施者依需求自行調配規劃。
2. 設置公益設施(社會住宅)
最小戶數不低於650戶,不高於850戶為原則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44,000m2
60%提供一般戶、40%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戶使用(其中30%需採通用設計)
3. 樓層分配
地面1層得配置商業店鋪空間
社會住宅則由建築物最上層往下進行配置為原則,社會住宅之建物高度不得高於100公尺
4. 建築設計標章
應取得銀級智慧建築標章(併同完成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5. 建築規劃設計
以低樓層設置立體連通空間與亞灣公宅一期串接為原則
社會住宅之銀級智慧建築設計原則應完成本市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公設比依據「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規定計算
社會住宅各層住宅單元(含公益設施)給排水空間,應採用同層排水設計及施工技術
■土管及都設規範
1. 建築退縮
於啟聖街側向內退縮4.5m設置車道供車輛通行
於更新地區範圍內臨啟聖街之建築至少退縮 5m人行通道,並開放供公共空間使用
臨復興路側之建築退縮5公尺,並應予以綠化
2. 開放空間
基地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交會處以及基地東南側臨獅甲 停車場處,至少留設200m2之交角節點廣場。
3. 建物配置
住宅區內建築開發於1樓應盡量留設穿透性廊道,同時留設集中式的大型中庭開放空間。
應於2樓以上創造立體連結之戶外開放空間,強調社區內互動與各設施機能間可及性。
沿復興三路側建築應留設至少長8m寬8m的入口廣場連結中庭空間,延伸復興三路視覺綠意,並塑造視覺景觀特色。
■共同負擔比率: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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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More 公辦都更案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新北市永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更新前建物為民國 79 年所建,迄今已逾 33 年, 現況聚落老舊密集且住工混合情形複雜, 在年代的推移下,工廠即住家之生活形態日漸式微,故藉由都市更新改變其社區型態及樣貌 。 臺北市政府於 109 年 8 月 27 日府都新字第 10970004741 號公告實施「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 2.0 專案試辦計畫」 下稱2.0 試辦計畫透過公部門資源引導居民自行凝聚都市更新意願。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263巷以西、重陽路166 巷以東、興南街以北及重陽路以南所圍之東南側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
計畫面積
9,68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私人100%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一)
容積率/建蔽率
55%、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北市土管八十條之二 þ開放空間 þ都市更新 þ防災行、海砂屋;最高容積率450%
■基地概況
本基地範圍內共計17棟合法建物,為79年間興建之地上五層加強磚造建物,室內面積介於27坪至40坪的住宅單元,現況一樓多為工廠及倉庫儲物使用,二樓以上為住宅使用;建物年份已達30年以上,建物老舊且一樓現況普遍增建嚴重,二樓以上現況陽台外推增建及五樓現況頂樓加蓋情形都相當普遍。
■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至111.10.05止)
類型
戶數
說明
已選配
169
未完成選配
公同共有無法登記選配
1
選配期間該戶為公同共有,經了解目前產權已歸為一人所有。 初步了解具意願參與都更。
未表態戶
4
目前4戶皆有表達有意願參與都更或配合社區決定。
小計
5
94
合計
174
65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投資人應辦事項
容積獎勵
本案至少應取得基準容積 80%,包含:
綠建築銀級
捐贈都更基金
30年以上老屋無升降設備
細部計畫回饋容積獎勵
捐贈公益設施
實施者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後,其優惠容積所增之收益,於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之淨利益爭取提供市政府50%為回饋,回饋得以樓地板面積或代金為之,限用於公有出租住宅、公共服務空間、社會福利文化設施及都市建設等。
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本案應辦理變更主要計畫及擬定細部計畫,並應參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於擬定細部計畫階段申請容積獎勵,並以基準容積之30%為上限,但取得防災型或高氯離子獎勵者,得調降至基準容積之20%
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經公共藝術設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施作。公共藝術 其辦理經費 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若更新後房地為公私共有者,得依照公有建築物產權比例之工程造價計算。
捐贈都更基金
應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附表,有助於事業之實施都市更新,促進都市更新(一),至少2%。
淨零排放
出資者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並按臺北市政府能源耗用評定方式公開及標示建築物能源耗用資訊,相關費用應由出資者負擔。
低碳建築標章
依臺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22 日 府授都建字第 1136080938 號函,為落實降溫城市計畫, 提升減碳成效,依相關法令規定須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新建建築物應併同申請建築效能評估,且其建築效能等級應達 1+ 級近零碳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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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狀線北環段Y21站捷運開發區2土地開發案
評審(選)階段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地理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現況為汽車百貨 建物面積約 145 坪 ,地上物於投資人就開發基地施工前9個月告知捷運局通知私地主搬遷 。
座落位置
蘆洲區集賢路407號
計畫範圍
重陽段232地號
計畫面積
1,124㎡(340.0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9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捷運蘆洲線沿線生活機能佳,新推案以捷運周圍為主,區域行情約54~66萬元 /坪
商業市場概況
徐匯廣場為區域型零售商場,主力業種包含生活用品及主題餐廳
集賢路、中山一路,以餐飲、日常生活 消費等沿街店鋪 為主,其中集賢路 401號(特力屋社區店) 112年成交價 95.5萬元 /坪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4完成電梯、電扶梯機坑及冷卻水塔場等捷運設施空間
委建範圍:B4~2F
委建費用:約4.5億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5,043.66㎡ (約1,526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3,364.98㎡(約1,018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66.7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5%~53%、投資人47%~55%
預估成本
10.44億元(平均成本單價約23.96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217坪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60~62萬元/坪;店鋪85~90萬元/坪;車位170~190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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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More 公辦都更案屏東火車站東側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屏東火車站東側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因應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屏東車站周邊地區重新檢討既有都市發展紋理與交通運輸網絡,有效整合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為達成健全都市機能、提升土地利用價值、促使都市發展均衡及提升通行安全之目的,屏東縣政府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辦理本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屏東火車站東側土地
計畫範圍
屏東火車站東側之屏東縣屏東市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
計畫面積
8,850m2
土地權屬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70.51%)、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1.99%)、私人(27.50%)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特)(附)
容積率/建蔽率
80%、43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周邊發展概況
■私有地主參與意願
■開發構想
■開發條件
1.捐贈公益設施
須設置於1F或2F以下,提供室內面積200坪,並符合土管及相關規定之法定停車位(本基地應多設置1.5倍法定停車位)
2.建築設計
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二規定之建材等級
銀級綠建築、合格級智慧建築
3.私有地主參與意願調查
應取得本案範圍內2/3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應限期完成)
4.應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地上物拆除費用應由實施者負擔,違占排除
5.回饋事宜
應協助土地所有權人(私有地及國有財產署)辦理回饋 事宜。
6.選配原則
臺鐵局:以低樓層(地面一層起始)商業產品為主,住宅產品(由最高樓層起始)為次。
國產署:依「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分配更新後房地。
所有權人:參酌「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
■時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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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More 公辦都更案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地號等2筆土地(單元三)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地號等2筆土地(單元三)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及81-5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5,839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2.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07.66㎡(約184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3.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0.15億元
取得建照5% - 0.0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0.2億元
取得使照:20% - 0.2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0.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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