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分享

  • View More 封面.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評選階段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TOD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5.4%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 
  • View More 20250922142451-4.jpg
    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近年週邊眾多高雄市重大建設陸續推動完成,包含鐵路地下化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環狀輕軌建設等,以及高雄車站專用區之車站本體、兩棟聯合開發大樓(旅館、商辦)等工程即將興建完畢,且周邊亦有包含第71期市地重劃區、臺鐵站東宿舍更新地區及高雄客運都市更新案等開發建設;惟計畫範圍內目前尚有臺鐵行控中心、鐵路警察局等單位原地使用,土地屬低度使用且未能有效回應高雄車站開發衍生之周邊土地使用需求(如:行政、商務、購物、娛樂、文化、金融、展覽等機能),而有土地更新開發利用之必要,故為活化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並經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委由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作業,期待打造「高雄車站第一環圈」城市門戶,並強化國公有土地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座落位置
    高雄車站東西兩側,東側屬於站東路、林森一路363巷、長明街、長明街321巷所圍塑街廓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91地號
    三民區雄中段97地號
    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668-10、668-11地號


    計畫面積
    1,959.94m2
    3,571.75m2
    85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使用強度規範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四
    車站專用區五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20%
    50%、420%
    60%、630%









     

    ■開發定位
      為重塑高雄車站地區城中經貿綠都心,本計畫期藉都市更新達成活絡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民間投資注入更新、提升環境品質等目標,進而復甦更新地區及周邊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整體發展構想係藉鐵路地下化站前經濟效益擴延契機,以合作開發方式促成置入性開發,活化車站前站第一環圈土地;再由建築基地內空地綠化連結車站周邊廣場設計,串聯人本交通動線、落實TOD發展策略。



     

     

    ■實施者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本案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為「高雄市警察辦公廳舍」,應集中配置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樓地板面積應超過2,000m2。
    申請獎勵容積應達「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基準容積之30%(獎勵係數1.2)。




    2.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


    應配合車站區域整體規劃,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串聯「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第四種商業區街廓與廣場用地」,並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預留接口以供未來分別與「車站專用區二街廓」、「車站專用區三街廓」之天棚設施」銜接
    人行立體連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部分(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相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項目計算




    3.設置地下連通動線
    為提升交通疏運效能,實施者應至少應於「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設置地下連通動線,並預留足8公尺寬之接口以供未來與「車站專用區一」街廓之停車空間動線連通。


    4.增設停車空間


    「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開發基地建築物,應額外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增設停車位數量不得小於法定停車位總數之0.4倍(汽車及機車均分別計算,下稱0.4倍增設停車位),所占空間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額外增設停車位數量得視實際情形互相調配,總增設數量維持不變。
    公共停車場空間原則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選配,並視需求依「本案回租停車場租賃契約書」,交付乙方經營管理。




    5.淨零建築規劃
    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並應設置智慧三表







    ■實施者規劃內容
    冠德建設馬志綱董事長表示,公司相當看好高雄,與日本森大廈都市企劃株式會社合作,借鏡「虎之門之丘」複合式開發經驗,打造車站成為不分平、假日都「有人生活、有人造訪」的城市空間,3塊基地規劃興建2.9萬坪量體,2棟為地上22~26層/地下6層住辦及商業大樓,1棟為地上31層/地下6層的住宅大樓,除了車專四、車專五加碼取得鑽石級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二級低碳建築及美國LEED 黃金級認證外,且承諾額外提供7,500萬元建置立體連通天橋串聯至高雄車站3樓天棚,以及將本案納入冠德集團既有之「天使基金5,000萬」計畫 ,扶植在地新創產業,並結合所取得之高雄車站下沉式廣場經營權,共同打造主題性吉祥物(品牌)、套裝行程,定期舉辦活動,形塑具現代機能與永續設計的經貿都心。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封面.jpg
    捷運聯合開發案

    土城樹林線LG19站出入口B捷運開發案

    土城樹林線LG19站出入口B捷運開發案

    評選階段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開資料

    ■地理位置



    ■基地基本資料







    計畫範圍
    光武段135、136、137地號等3筆土地


    計畫面積
    2,874.04m2(約869.40坪)


    土地權屬
    100%新北市


    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600%


    開挖率
    不予規定


















     

    -住宅市場-



    -零售市場-




















    ■開發構想





    基地面積
    2,874.04m2


    設計建築面積
    1,742.24m2


    設計建蔽率
    60.62%


    樓地板面積
    捷運設施
    1,337.03m²


    土開設施
    17,077.59m²


    各層用途
    B1~B5
    土開停車空間、機房


    1F
    店鋪、出入口B通道、系統管道間、電氣管道間、 水環管道間、戶外轉乘設施


    2F
    店鋪、出入口B通道、通風機房(含充氣室)、氣冷式主機場、儲藏室、維修員工室、系統管道間、 電氣管道間、水環管道間、日用水箱間、吊物平



    3F
    集合住宅(H-2)、自動售票機、公共廁所、站務室、茶水間、男女更衣室、員工廁所、系統管道間、 電氣管道間、水環管道間


    4F~25F
    集合住宅(H-2)


























     








    產品規劃

    一般住宅:以中、小型(1至3房)配置為主
    可銷售面積:(不含車位)6,182.46坪




    銷售價格

    平均成本:約24.86萬元/坪
    預估銷售單價:約48.39 萬元/坪




    停車位

    汽車停車位:113席
    機車停車位:204席
    預估車位單價:約176萬元/席




    ■權益分配:22%~29%

     ☆對本案有興趣,點此聯絡我們☆ 

    相關招商文件下載(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View More 封面.jpg
    捷運聯合開發案

    土城樹林線LG19站出入口A捷運開發案

    土城樹林線LG19站出入口A捷運開發案

    評選階段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開資料

    ■地理位置



    ■基地基本資料







    計畫範圍
    新北市樹林區圳德段443-2、448-1、449、450-1、 451-1、462、463、464、465、466-1、467、468-3、476、477-1、478-2地號等15筆土地


    計畫面積
    2,120.02m2(約641.31坪)


    土地權屬
    100%新北市


    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600%


    開挖率
    不予規定


















     

    -住宅市場-



    -零售市場-




















    ■開發構想





    基地面積
    2,120.02m2


    設計建築面積
    1,002.85m2


    設計建蔽率
    48.25%


    樓地板面積
    捷運設施
    2,554.54m²


    土開設施
    22,860.37m²


    各層用途
    B1~B5
    土開停車空間、機房


    1F
    店鋪、出入口A通道 、系統管道間、電氣管道間、水環管道間、戶外轉乘設施、儲藏室


    2F
    出入口A通道、不斷電系統室系統水環、通訊號誌設備室、電池室、車站軌道過電壓保護設備室、 消防水箱室、鋼瓶室、吊物平台 、系統管道間、電氣管道間、水環管道間


    3F
    PAO、驗票閘門、自動售票機、通風機房含充氣室 、氣冷式主機場、自動收費設備室資訊設備室、現金室、公共廁所、無障礙廁所 、候 勤室 、系統管道間、電氣管道間、水環管道間


    4F~25F
    集合住宅(H-2)


























     








    產品規劃

    一般住宅:以中、小型(1至3房)配置為主
    可銷售面積:(不含車位)6,182.46坪




    銷售價格

    平均成本:約24.86萬元/坪
    預估銷售單價:約48.39 萬元/坪




    停車位

    汽車停車位:113席
    機車停車位:204席
    預估車位單價:約176萬元/席




    ■權益分配:22%~29%

     ☆對本案有興趣,點此聯絡我們☆ 

    相關招商文件下載(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View More 規劃效果3.jpg
    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M.Ark 新北捷鑽)

    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愛山林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宏匯股份有限公司、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標)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案位居新店溪河畔,以環狀線連結新店線、安坑輕軌連結安坑地區,雙捷運優勢型塑大新店生活圈,並以快速道路15分鐘直達信義計畫區、串聯雙北核心地區,交通便捷。而安坑輕軌將於111年底完工通車,將規劃複合式大型商業及住宅開發,提供優質便利居住環境,帶動十四張地區整體發展並提供更良好的都市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正路、民權路交叉口與環河路間


    計畫範圍
    新店區中央段11-1地號與莊敬段653-1地號等188筆土地


    計畫面積
    143,107.39m2(43,290坪)


    土地權屬
    100%新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面積
    43,290坪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土地使用規範比照商業區辦理)


    容積率/建蔽率
    70%/350%


    容積樓地板面積
    150,165坪


    預估開發樓地板面積
    256,536坪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ý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商業市場概況




    ■規劃構想

    – 動線規劃 –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可自行選擇於A區或B區分配,選擇意願相同 先行協議,協議不成以抽籤決定


    2.商業設施比例
    全區30%商業容積樓地板面積


    3.無償提供市府都市計畫變更獎勵
    市府取得之都市計畫變更22%獎勵容積(占總容積6.29%,約9,439容積坪),  由投資人無償提供


    4.捷運共構歸墊費繳納

    投資人應繳付捷運共構歸墊費,得於共構工程交付時一次歸墊;或採分期繳納共構費用並加計,共36.95億元



    5.建築規劃


    投資人應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耐震標章
    投資人須以鋼骨結構(SC)興建本站土地開發建物
    倘規劃辦公產品,須集中配置,並擬具完善物業管理計畫,可提供作為企業總部等頂級商務辦公空間需求使用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土地所有權人38%~41%、投資人62%~59%


    預估成本
    750億元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23.5萬坪、地下停車位2,620位


    預估銷售單價
     58~80萬元/坪、車位240萬元/位


    預估銷售金額
    1,658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最優申請人規劃內容

    最優申請人預計興建複合式開發建築群,包含商場、辦公及住宅功能,採用TOD(大眾運輸導向開發)模式,與捷運車站及機廠進行立體共構設計,除導入AI智慧化管理系統,並預計取得LEED、WELL、fitwel等國際綠建築認證,展現對環境永續的承諾打造智慧綠建築標準的永續發展示範社區,並友善連結新店十四張地區人行與車行動線及提供周邊地區商業、辦公等服務,塑造溪南新都心智慧城。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阿曼開發.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阿曼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View More 封面.jpg
    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23站(B基地)捷運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23站(B基地)捷運開發案

    評審(選)階段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案位居新店溪河畔,以環狀線連結新店線、安坑輕軌連結安坑地區,雙捷運優勢型塑大新店生活圈,並以快速道路15分鐘直達信義計畫區、串聯雙北核心地區,交通便捷。而安坑輕軌將於111年底完工通車,將規劃複合式大型商業及住宅開發,提供優質便利居住環境,帶動十四張地區整體發展並提供更良好的都市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環河北路、集賢路所夾範圍


    計畫範圍
    三重區富貴段228、 229、 230、 245、 246地號


    計畫面積
    1,693.57㎡(512.3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6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商業市場概況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3完成捷運設施結構體。
    委建範圍:B3~1F
    委建費用:約7,527萬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4,587.03 ㎡ (約1,388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 834.67㎡(約 253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 18.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3%~47%、投資人53%~57%


    預估成本
    9.31億元(平均成本19.93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480坪、16席平面車位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54~62萬元/坪;店鋪60.3萬元/坪;車位225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10億元














     


     ☆對本案有興趣,點此聯絡我們☆ 
  • View More 建築效果2.jpg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更新地區範圍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及和平一路交界處,現況為使用中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苓雅清潔隊辦公室 ,預計於113年底前搬遷他處,未來土地權屬將依程序移撥捷運工程局。
    本更新地區所在區域東側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南側是轉型中的台鐵高雄機廠,加上西北側高雄市文化中心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儼然形成新的東區「 藝文三角地帶」,提供舊市中心再發展的契機。
      本案區位條件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藝文資源的潛力,透過苓雅清潔隊辦公室搬遷 後留下的閒置土地的規劃/與再發展不僅能逐步推動環境再造 ,同時也延續市中心機能達成「藝文學園宜居社區」的願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東臨綠22公園、西臨和平一路、南臨三多二路、北臨和平一路2巷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 886地號等 3筆土地,土


    計畫面積
    3,452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財政局0.12%、環保局99.88%)










     







    段別
    建物門牌
    建號
    總面積(m2)
    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


    五權段
    三多二路102號
    426
    124.42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427
    689.12


    428
    1,463.78


    433
    440.12


    合計
    2,717.4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容積獎勵
    本案不得申請高雄環狀輕軌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規劃內容
      本案高雄市政府將取得公益設施,包含室内270坪日間照顧中心及室内150坪環保局辦公室等,提供長輩白天的照護服務,包括生活照顧、餐飲服務、交通接送、健康促進活動、文康休閒活動,讓長輩在日間也能獲得專業的照顧和豐富的社交生活,並捐贈一座Ubike2.0車站,以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捷運城市政策。
      此外,本案申請團隊於三多路側退縮留設6公尺人行步道,打造林蔭大道,提供學童至五權國小安全之通學路徑,並提供一般居民步行至輕軌五權國小站舒適的步行空間,以鼓勵居民使用大眾運輸,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城市設計,另臨和平路及英明路側留設街角廣場,提供街區戶外活動空間,並配置商業設施,促進商業發展與串聯,提供街區豐富多樣的生活機能。



     

    ■實施者開發義務







    1.時程規範


    本案適用「高雄市政府都市更新一六八專案執行原則」,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日之次日起2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建造執照。
    應於本案申報開工日之次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2.綠建築標章
    實施者應取得全案銀級以上之綠建築標章。


    3.施工期費用負擔
    實施者應編列施工期間環境保護費及工地安全衛生費,金額至少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共同負擔費用中營建費之1%,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4.支付相關費用


    實施者應支付本案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用:新臺幣882萬元整(含營業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依主辦機關通知期限內一次繳交,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任之專案管理機構費用由實施者支付,以3,600萬元為上限,並於各階段規定期限內以現金或匯款繳交各期款項,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5.地上物拆除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範圍內計有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426、427、428、433 建號等4筆建物)



    6.地主權利金分配
    實施者如承諾同意土地所有權人採權利金方式參與分配,權利金依主管機關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所載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以分期方式支付:

    第一期:訂約次日起30日內,給付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之5%。
    第二期:權變計畫核定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5%。
    第三期:取得建造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四期: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五期:辦理產權登記之3日前,給付權利金總額之80%。




    7.公益設施規劃
    實施者應規劃公益設施2處,分別為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9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平均每人應有6.6平方公尺以上。
    停車空間規劃:留設復康巴士迴轉空間及雨遮,採無障礙空間設計。
    設於1 樓則可符合(H-2 建築使用類組);另須符合消防乙類。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 個(復康巴士),機車位15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5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456平方公尺辦公空間及44平方公尺(休息區、廁所及盥洗室)。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個,機車位30個。
     









    ■共同負擔比率:68.30%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開發定位圖.JPG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最優申請人:展鵬合作聯盟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分區
    遊一區
    遊艇港區


    建蔽率
    1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20%


    容積率
    4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40%


    計畫面積
    75.47公頃
    39.69公頃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屏東縣
    中華民國






































    土地容許使用項目


    使用分區
    遊憩區
    遊艇港區


    容許使用項目


    室內遊憩設施
    戶外遊憩設施
    水岸遊憩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文化史蹟保存或展示設施
    生態體系、環境保護綠化及解說設施
    特產及商品展售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碼頭、加油站等設施)
    高爾夫球場(限遊二遊憩區)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戶外遊憩娛樂設施
    水岸遊憩娛樂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零售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加油站、船舶維修及停車場等)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 更多其他案件 ☆ 
  • View More 太子崇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jpg
    促參案

    臺中市北屯區市30市場用地新建營運移轉(BOT)案

    臺中市北屯區市30市場用地新建營運移轉(BOT)案

    最優申請人:上景星合作聯盟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隨著時代發展與變遷,民眾消費習慣與先前有所不同,早期市場用地為了解決民眾購買日常生活需求而設置,然現今在商業蓬勃發展下,民眾消費採買地點不僅侷限於傳統市場,而有更多元化之選擇,
    如量販店 好事多、家樂福、大買家、愛買、大潤發等 或超級市場 全聯、楓康等 、便利商店 (7 11 、全家、萊爾富、 OK 等 、網路購物等消費模式。在整體消費模式與時代的變化下,公有零售市場 及傳統市
    場 也因環境的轉變, 受到 經營上 的 衝擊,如硬體建設、衛生環境、營業時間、經營模式等影響因素,逐漸無法滿足消費 者需求。
      因應臺中市北屯區人口急速發展及生活型態的變化 ,為滿足民眾生活採買需求,本案「臺中市北屯區市 30 市場用地新建營運移轉( 案」規劃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打造現代
    化複合式 零售 市場並提供足夠停車空間,並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引入民間資金投資建設與營運。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里河北路三段111號


    計畫範圍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段336地號


    計畫面積
    7,864.72 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市場用地


    使用強度
    50%、240%






    ■開發條件




    1.附屬事業不得做住宅使用

    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 3 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之零售市場用地使用項目規定,開發經營附屬事業,但不得規劃住宅作為附屬事業,並不得違反本案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2.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應依「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 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及「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辦理


    3.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本案用地屬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應加強地質調查與 評估,並依地質法第 8 條規定辦理


    4.設置公共藝術裝置
    民間機構應於營運前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 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1%


    5.取得綠建築標章
    應依「臺中市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 章實施辦法」取得綠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備查。


    6.取得智慧建築標章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公有智慧 綠建築實施方針及實施日期」取得合格級智慧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 知執行機關備查。


    7.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應先處理與負擔本案「地上物拆除及相關雜項 工程」之費用,並依相關程序與規範向主管機關申請拆除執照等相關 作業或併同申請建造時一併辦理拆除作業。地上物拆除所產生廢棄物, 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運至合法土資場,若屬有價廢棄物,如鋼筋(型 鋼)或鋁門窗等金屬製品,經變賣後其所得價款應繳交執行機關,並 檢附拆除材料數量價值明細表。


    8.最低使用強度
    建蔽率不得低於40%、容積率不得低於120%。




    ■整體開發構想
    年來基地周邊變化相當大,尤其大案住宅落成,又緊鄰崇德商圈、洲際棒球文創園區與興建中的漢神洲際購物中心,集市效益擴大,加上該區段鄰近國道1號、台74線,內外交通皆具備,區域發展潛力無窮。期以興建營運移轉(BOT)模式,結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打造現代化複合型商場,歡迎民間機構開發多元經營模式,共同創造新型商機。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1.土地租金
    興建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計收。
    營運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加計簽約 當期申報地價百分之二計收。


    2.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5,000 萬元整
    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 萬元整
    營運權利金:不得低於營運總收入0.25 %


    3.申請保證金
    400萬元






     ☆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 
  • View More 空拍圖.jpg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1275、1275-4地號


    計畫面積
    5,19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
    31.78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480萬元


    3.專案管理委託費
    1,792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地面層使用限制
    本開發案建物大樓地面層以規劃商業服務空間為原則,以滿足周邊地區居民生活所需之零售、餐飲及生活便利等商業服務機能


    2.公益設施規劃
    土地開發建物應至少提供公共托育設施及親子館設計需求。


    3.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1.5%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 View More 開發定位圖.JPG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最優申請人:展鵬合作聯盟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北側、新興路東側、中央北路二段350巷西側


    計畫範圍
    屏東縣東港鎮嘉南段59、大鵬段904及林邊鄉崎峰段41-1、54、55、56、57-1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52.58 公頃





     










    土地使用分區
    遊憩區(二)


    建蔽率、容積率
    15%、45%(高爾夫5%/15%)


    開發規範
    民間機構應於申請開發基地留設二分之一以上法定空地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 更多其他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