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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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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更新區位於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以南、天祥一路197巷以東、民族一路854巷以北、天祥一路159巷以西所圍街廓,鄰近文藻外語大學。範圍包含國防部軍備局原管有覆鼎金北營區土地,及多數已達更新年限之私有建物。後續將由國家住都中心整合周邊公私有土地,期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環境現況課題並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增進公共利益。
      為使更新地區內土地符合第四種住宅區使用強度及鼎中商圈周邊土地應有機能,改善天祥一路人行空間不足及動線不連貫課題,將整合周邊已達更新年期之私有建物,以都市更新方式達成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帶動鼎中商圈周邊地區再發展。並將周邊高齡長者長期照顧需求納入更新後使用規劃評估,回應地方需求,提升整體都市生活品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天祥一路、天祥一路159巷、天祥一路197巷及民族一路854巷之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


    計畫面積
    6,423m2


    土地權屬
    1.98%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34.25%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63.77%私人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50% / 300%






    ■開發構想



    發展定位:「串聯商圈步行空間,提升住商環境品質」



      更新地區位於鼎中商圈,居住人口眾多且商業活動熱絡,惟因發展較早,現有住商空間已不符合現代生活需求,商圈本應連貫之步行空間亦受到原軍方土地切割而不連續,影響商圈整體發展,更新地區後續將整合公私有土地,進行完整空間使用規劃,串連斷裂的步行廊帶,打造友善行人環境。同時,更新地區將保留沿天祥一路低樓層之商業使用方式,滿足居民生活需,並因應地區人口老化,計畫提供設置日照中心應對社區之日間照顧需求,期建構適居且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促進商業發展,使整個地區更加繁榮宜居。


    促進商圈土地資源之合理再利用


      更新地區位處北高雄之鼎中商圈及文藻大學生活圈,屬使用強度較高之地區,範圍內土地使用因較早發展漸已不符合地區當前需求,故透過更新將之做有效及充分運用,以提升並帶動地區再發展。


    提升沿街商業機能


      更新後之建築物將規劃沿街商業店鋪空間,維持天祥一路既有商業機能,並於基地內提供汽、機車停放空間,改善交通成本外部化提升周邊整體交通品質,以及透過沿街退縮手法提供更加友善之人行空間,期引入人流促進整體沿街商業發展。


    提供社區所需之社會福利及公益設施項目


      因應衛生局所需之日照中心及三民區公所反應之地方需求,提供相關公益設施空間並以多功能複合性設施考量規劃,並擬媒合周邊大專院校,提供大學社會責任計畫(USR)之空間,開創青銀共好、全齡教學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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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青年高分社)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青年高分社)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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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更新地區位於高雄市新興區,緊鄰中正三路、忠孝一路、球庭路,鄰近捷運橘線美麗島站及信義國小站、,屬高雄市發展成熟之核心商業地區、。範圍內包含昔日軍聞社青年日報高雄分社,後因組織搬遷無使用需求,閒置房舍年久失修造成環境窳陋,且有公有地遭占用之情形。
      就都市規劃內容更新地區現行計畫為第五種商業區(建蔽率70%、容積率840%),應作高強度之複合式開發,惟現況國有地使用機能單一且強度偏低,周邊私有建物亦多數達更新年期,以致地區發展長期停滯,未能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為提升土地使用效益、、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本計畫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持有之土地為主,並整合周邊私有土地、,透過都市更新活化後之公有地、,將作合理永續之規劃利用,期望為市中心重新注入再開發的動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三路、忠孝一路、球庭路、仁愛一街所圍之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


    計畫面積
    3,195m2


    土地權屬
    71.42%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軍備局)、28.558%私人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70% / 840%






    ■開發構想



    發展定位:「打造複合型商辦設施、充實地區公共機能」



      更新地區位於高雄早期發展成熟區域,交通區位優良,工商發展底蘊深厚、,為延續既有商業及辦公場所氛圍,本計畫以「打造複合型商辦設施、充實地區公共機能」為發展定位,期透過都市更新活化公有土地、,打造一處可容納就業、青年活動與餐飲零售等多元活動的商辦設施、,並藉由基地規劃設計,完善步行環境,提升地區公共環境品質。


    串聯既有商業軸帶,引入辦公及餐飲零售複合機能


      藉由都市更新活化商業區機能、,延續中正路商業軸帶之發展,串聯更新地區因原有老舊建物形成的斷點,更新後預計引入金融、保險、不動產、辦公事務所及各類工商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發展。為滿足活動人口需求,亦規劃餐飲及生活型零售商店,結合更新後商辦大樓明亮新穎之建築外觀設計,強化中正路都會商辦之發展意象。


    提供青年活動空間,吸引多元活動人口


      本計畫配合市府公益設施需求,為引入多元活動人口,規劃設置青年活動空間,供青年活動、共享辦公、展覽或講座等多元活動使用,期望引導都心人口回流,並與目前市府所推動的表參道計畫相輔相成。


    形塑步行城市環境,營造友善行人空間


      本計畫藉由都市更新整體規劃,在建築規劃設計時整體考量周邊都市休憩空間及人行動線系統、,形塑以人為本的步行城市環境,落實都市更新之公益性、,創造可供民眾步行、休憩之都市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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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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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計畫緊鄰捷運場站及澄清湖,且計畫範圍內包含澄清湖棒球場,捷運黃線通車後可提供市民及遊客交通便捷之休閒遊憩及運動機能;且本計畫南側鄰近高雄長庚醫院及鳥松
    濕地公園,可提供完善健康、醫療服務,並足具豐富觀光遊憩資源。
      配合本市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本計畫所在之大鳥松地區可藉由捷運黃線往來捷運沿線主要商圈如巨蛋商圈、左營高鐵、衛武營藝術特區等地,故本計畫規劃願景係為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並提升本計畫周邊整體運動、休閒及健康服務,打造優質友善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澄清湖東側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1015、1015-10(部分)、1015-11(部分)、1015-12(部分)、1015-13(部分)、1015-15(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28,698.66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運動休閒專用區


    使用強度
    70% / 300%


    容許使用項目


    運動服務業(J8);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及旅遊服務業(J9)、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餐飲業(F5)、電影片映演業(J403)、藝文業(J6)、日間照顧服務業(JH02011)、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JH02021)
    住宅使用不得高於運動休閒專用區總樓地板面積40%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計畫位處於高雄重要觀光休憩景點澄清湖風景區,更緊鄰長庚醫院及澄清湖棒球場,周邊亦有圓山大飯店、鳥松濕地公園等景點,西南側為正修科技大學、文山高中,結合湖畔生態、棒球運動、醫療服務、社區文教之優質生活圈。
      捷運黃線Y3站及Y4站位於本計畫南北側,故於捷運通車後將可提供便捷且密集之大眾運輸服務、整合本計畫範圍與捷運沿線之整體運輸綜效,促進周邊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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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招商日期:2025/06/06~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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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市第 81 期市地重劃區第一期範圍,本範圍土地皆屬國有地,原係國軍眷村原址,經國防部辦理遷建騰空眷村土地。因應大寮市中心日漸飽和,且高雄縣市合併後都市發展軸線日漸沿鳳屏路往東延伸,鳳山區及大寮區成為新興發展的潛力地區,因此第 81 期重劃區受地域條件之利,具舒緩都市成長壓力之功能,並提供良好及完善的居住活動空間。
      本案係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八 條第 一 項規定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此外,更新地區周邊 近年 投入諸多 重大建設計畫,包含大寮機廠社會住宅、 國道 7 號高速公路建設 等, 加 上既有之捷運橘線路網,交通便捷, 未來計畫範圍 預計可提供 大寮區域就業人口的居住需求 並成為輔助帶動城鄉發展之重要區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鳳林四路以西、水源路以北、貿商路以南


    計畫範圍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


    計畫面積
    8,310.36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周邊發展概況








    ■開發定位
    本區定位為 「 北居住文化商業雙核心 」 並細化本基地範圍之定為為 「 宜居生態好宅 」 圖 11 希冀藉由民間廠商共同參與,加速活化土地資源、提升大寮區整體生活機能、增進公共利益,共創市民、投資人與本府三贏之公辦都更。



    ■實施者開發權利義務




    1.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


    51地號:上限1.5倍
    61地號(北基地):上限2倍




    2.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設置社會住宅應達基準容積15%
    應捐贈都更基金不小於基準容積10%(61地號北基地)




    3.分配原則


    地主與社會住宅分配之房地、停車空間, 以集中分配為原則
    地主以分回更新後房地為原則




    4.建材設備
    不得低於鋼筋混凝土造第二級建材設備


    5.審議優勢
    比照都更168速審




    ■財務條件







    項目
    基地別
    金額
    繳交時間


    房型申請保證金
    51地號
    1,600萬元
    提送申請案件前或同時繳交


    房型履約保證金
    51地號
    6,200萬元
    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5日繳交


    房型行政作業費
    51地號
    6,900萬元


    保固保證金
    51地號
    經核定發布實施權利變換計畫之共同負擔提列總表內工程費用×捐贈之社會住宅樓地板面積/本案總樓地板面積×3%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點交完成日之翌日起 7日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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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地號等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地號等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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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案為新北市危險建築物580專案計畫 ,由民間自行整合凝聚一定意願,危險建築物社區自行整合意願達逾 50%後提出申請,本府及住都中心再投入資源,協助提供方案評估,並適度導入新北都更大聯盟專業技術,由住都中心以公辦都更方式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推動後續都市更新事業。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三重區三陽路、三陽路14巷、重陽路一段60巷及三陽路60巷所圍部分街廓範圍內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181-1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為3,226.6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共161名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更新地區主要道路為北側三陽路及西側三陽路60巷,社區出入口臨三陽路供住戶通行。
    更新地區範圍為領有(77)重使字第1760號使用執照之1幢1棟地上8層樓地下1層樓合法建築物,現為統帥天廈社區,共計145戶,屋齡約36年。」,符合「新北市高氣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原則」拆除重建規定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新北市加速推動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項目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A)
    161人
    161人
    3,226.60m2
    19,607.84m2


    有意願參與都更(B)
    137人
    137人
    2,688.10m2
    16,603.16m2


    有意願參與都更比率(B/A)
    85.09%
    85.09%
    83.31%
    84.68%




     




    ■開發條件




    1.容積移轉(截角地)
    本案181-1 地號現況為道路用地,供道路截角通行使用,且土地權屬與181 地號均為相同之私有所有權人,故一併劃入更新地區範圍內,實施者應於辦理都市更新事業階段,依相關規定辦理區內容積移轉。


    2.建材設備
    本案建築物構造應採用鋼筋混凝土造(RC 造)以上等級,建築物外觀與外部空間應注重整體性


    3.建築標章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三級
    綠建築標章:銀級
    低碳建築標章:銅級
    無障礙設計




    4.委託專案技術服務費用
    依「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所提列之營建費用3%計算。


    4.行政作業費、管理服務費
    待公告




    ■共同負擔比率: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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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5/29~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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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共同負擔比率: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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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55地號等7筆土地(大直南側)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55地號等7筆土地(大直南側)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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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面積約1,030坪,位於捷運文湖線大直站及劍南路站間,北面學校操場眺望山景,南面住宅靜巷,周邊生活機能完整,擁有公園、學校、圖書館、市場及政府機關等豐富設施,區位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大直基泰事件發生後,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經臺北市政府辦理公辦都更意願調查達75%門檻。本案以2倍容積獎勵評估,並得適用防災型容積獎勵,完成建築需求調查及模擬選配作業,住戶參與度高,可有效降低出資者前期溝通與規劃成本,加速全案作業期程。本案預計興建地上17層、地下4樓約8,700坪之住宅大樓,預計更新後創造逾百億不動產價值,期打造寧適優質居住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大直街94巷、94巷3弄及1弄與124巷所圍街廓東側之儒林園及玉園社區


    計畫範圍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15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03.63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最高2倍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調查



    ■開發條件(待更新)





    1.優先取得容獎項目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原建築容積)


    優惠容積率(本案以回饋代金為原則,實際回饋金額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為準)


    防災型都更: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公辦都更專案獎勵或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型細部計畫容積獎勵






    2.建築標章




    結構安全:建築規劃朝耐震設計取得標章或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達結構安全性能等級者。


    耐候減碳:朝智慧建築設計及綠建築規劃設計,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1plus。


    都市減災:建築規劃朝人行空間鋪面以透水性工法設置,設置雨水流出抑制設施。


    環境友善:朝無障礙環境設計。







    ■共同負擔比率: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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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等2筆土地(大直儒玉)公辦都更案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等2筆土地(大直儒玉)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28~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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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面積約1,030坪,位於捷運文湖線大直站及劍南路站間,北面學校操場眺望山景,南面住宅靜巷,周邊生活機能完整,擁有公園、學校、圖書館、市場及政府機關等豐富設施,區位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大直基泰事件發生後,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經臺北市政府辦理公辦都更意願調查達75%門檻。本案以2倍容積獎勵評估,並得適用防災型容積獎勵,完成建築需求調查及模擬選配作業,住戶參與度高,可有效降低出資者前期溝通與規劃成本,加速全案作業期程。本案預計興建地上17層、地下4樓約8,700坪之住宅大樓,預計更新後創造逾百億不動產價值,期打造寧適優質居住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大直街94巷、94巷3弄及1弄與124巷所圍街廓東側之儒林園及玉園社區


    計畫範圍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15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03.63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最高2倍容積獎勵






    ■模擬選配概況

     


    ■開發條件




    1.規劃設計
    更新後建築規劃建議 、 模擬選配說明與統計及分回房型需求等住戶意見彙整出資者應綜合考量後納入規劃 。


    2.建材等級


    鋼筋混凝土造RC:第三級
    鋼骨造SC或鋼骨鋼筋混凝土造SRC:第二級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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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捷運R17世運站周邊A5街廓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捷運R17世運站周邊A5街廓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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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配合台積電114年於高雄P1廠量產、P2廠完工,高雄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捷運 R17 世運站東側 A5街廓公辦都市更新,未來完工後除提供A級商辦及員工住宅供半導體、AI 產業進駐使用外,低樓層更可引入相關零售商業、支援型生活服務設施,並透過天橋直接連通 R17 世運站,帶動楠梓產業園區周邊生活機能發展,創造優質便捷之大眾運輸生活圈。
      此外,高雄煉油廠鄰近高鐵左營站、捷運世運站(R17)及油廠國小站(R18),為銜接高雄市TOD發展政策,提升捷運場站周邊土地使用強度與服務機能,高雄市政府於112年4月發布實施「擬定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案」,以整合產官學研、國營事業、法人能量投入創新材料研發工作,強化國內研發能量,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據此,捷運世運站(R17)東側範圍,因鄰近高雄「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以及「楠梓產業園區」,後續將開發為支援產業區園區之商業區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以東、編號5-2計畫道路以西、公園用地以南、編號4-1計畫道路以北


    計畫範圍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255-1、256-7、258-2、261-4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13,884.35m2


    土地權屬
    100%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本基地公告時土地所有權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計畫規範台灣中油股份公司應於民國115年底前完成土地捐贈予高雄市,屆時土地所有權將移轉予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容積移轉





     

    ■開發定位
      為了因應台積電進駐所帶來的商業與住宅需求,高市府擇定鄰近捷運紅線R17世運站東側的A5街廓,採都市更新方式推動開發,作為北高雄AI與半導體產業園區的後勤支援基地,,因此特別規劃設置至少6,150坪的A級商辦與600坪的產業作業空間,專供半導體及高科技企業進駐使用。同時,高市府預計分回約618戶企業安家住宅,提供高科技產業人才優質居住選擇。





     

    ■開發條件




    1.智慧化施工
    於施工階段使用智慧化監工,包括但不限於架設CCTV等工地即時監控系統,並配合主辦機關需求提供其CCTV工地即時監控系統查看帳號權限。透過軟體平台進行遠程監控和管理,俾便執行機關及專案管理單位管理本案進度。


    2.建築標章
    建築能效標示、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銀級)、耐震標章、無障礙環境


    3.立體連通道
    本基地應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與捷運紅線世運站(R17)連接,其人行立體連通系統(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


    4.立體連通道成本


    人行立體連通系統興建費用由實施者負擔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捷運紅線世運站(R17)至本基地園區南路側之興建成本將與未來A6基地實施者依土地面積比例(約43%)分攤本段興建成本(A6基地實施者應於本案取得使用執照後支付該分攤成本)




    4.退縮規定


    本基地鄰40公尺道路,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15米以上建築;且應於退縮範圍內設置至少6公尺以上寬度之人行道,並設置雙排各1.5公尺寬以上之喬木綠化帶。
    本案基地之所有基地境界線,應以建築技術規則落物曲線規定之計算數值結果作為最小建築退縮距離,且不得小於4公尺。




    5.綠能設施
    本案基地緊鄰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半屏山園區),建築屋頂層之外露附屬設備應予以外觀美化遮蔽處理,同時應設置綠能設施(立體綠化或太陽光電),並依「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有關之設置規定辦理。








     

    ■共同負擔比率: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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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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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近年週邊眾多高雄市重大建設陸續推動完成,包含鐵路地下化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環狀輕軌建設等,以及高雄車站專用區之車站本體、兩棟聯合開發大樓(旅館、商辦)等工程即將興建完畢,且周邊亦有包含第71期市地重劃區、臺鐵站東宿舍更新地區及高雄客運都市更新案等開發建設;惟計畫範圍內目前尚有臺鐵行控中心、鐵路警察局等單位原地使用,土地屬低度使用且未能有效回應高雄車站開發衍生之周邊土地使用需求(如:行政、商務、購物、娛樂、文化、金融、展覽等機能),而有土地更新開發利用之必要,故為活化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並經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委由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作業,期待打造「高雄車站第一環圈」城市門戶,並強化國公有土地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座落位置
    高雄車站東西兩側,東側屬於站東路、林森一路363巷、長明街、長明街321巷所圍塑街廓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91地號
    三民區雄中段97地號
    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668-10、668-11地號


    計畫面積
    1,959.94m2
    3,571.75m2
    85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使用強度規範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四
    車站專用區五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20%
    50%、420%
    60%、630%









     

    ■開發定位
      為重塑高雄車站地區城中經貿綠都心,本計畫期藉都市更新達成活絡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民間投資注入更新、提升環境品質等目標,進而復甦更新地區及周邊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整體發展構想係藉鐵路地下化站前經濟效益擴延契機,以合作開發方式促成置入性開發,活化車站前站第一環圈土地;再由建築基地內空地綠化連結車站周邊廣場設計,串聯人本交通動線、落實TOD發展策略。



     

     

    ■實施者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本案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為「高雄市警察辦公廳舍」,應集中配置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樓地板面積應超過2,000m2。
    申請獎勵容積應達「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基準容積之30%(獎勵係數1.2)。




    2.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


    應配合車站區域整體規劃,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串聯「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第四種商業區街廓與廣場用地」,並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預留接口以供未來分別與「車站專用區二街廓」、「車站專用區三街廓」之天棚設施」銜接
    人行立體連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部分(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相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項目計算




    3.設置地下連通動線
    為提升交通疏運效能,實施者應至少應於「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設置地下連通動線,並預留足8公尺寬之接口以供未來與「車站專用區一」街廓之停車空間動線連通。


    4.增設停車空間


    「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開發基地建築物,應額外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增設停車位數量不得小於法定停車位總數之0.4倍(汽車及機車均分別計算,下稱0.4倍增設停車位),所占空間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額外增設停車位數量得視實際情形互相調配,總增設數量維持不變。
    公共停車場空間原則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選配,並視需求依「本案回租停車場租賃契約書」,交付乙方經營管理。




    5.淨零建築規劃
    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並應設置智慧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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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得標廠商: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桃園舊城區內的新民立體停車場使用已逾40年,因建物結構陸續出現公共安全問題,市府跨局處合作,交通局辦理拆除,4月將暫時當平面停車場,住宅發展處同步啟動公辦都更招商。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基地正對文昌公園,緊鄰桃園國小,步行即可達桃園火車站及綠線G08站,為桃園舊城區精華商業區土地,更是桃園舊城再生計畫的指標,拆除重建後,將引入更多元的服務機能,增加開放空間,改變都市風貌,並搭配周邊桃園車站前中正路、景福宮和民權路的人本環境改造工作,相信將為桃園站前商圈帶來全新樣貌。
      為擴大都更效益,住宅處去年間積極整合周邊私有土地,納入都更的面積,由原公有土地3333平方公尺擴大至5075平方公尺,其中公有土地面積占逾65%。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232地號等1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595m2


    土地權屬
    9%中華民國、9%公私共有、21%桃園市、61%私有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380%


    容積獎勵項目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案周邊為桃園地區發展起點,始自十九世紀即以此為中心構築出桃園城,包含現今中山路、博愛路、新民街等街巷均為過往桃園生活及商業活動核心。其後,因應區域商業發展需求,桃園火車站前站沿中正路經桃園大廟、永和市場,至三民路(省道臺 4 線)周邊逐漸成為桃園核心商業軸帶。




    ■開發構想

      本更新地區,本計畫劃分為「舊城紋理維護區」、「新城活力發展區」兩大再發展區。


    「舊城紋理維護區」以地區復甦和文化內涵為目標,維持既有發展強度,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促使老屋活化再生、導入人本交通設計概念,提高區內行人徒步意願,由點、線、面逐步活絡舊城區生活機能及活動。
    「新城活力發展區」隨著大眾運輸系統建置後,將成為本計畫區重要的對外交通連結閘口,並為周邊帶來更高強度的發展,並於開發同時協助負擔舊城區所需之相關公共設施。兩大發展區在發展上相互支持,以達到區域共榮與復甦。

      延續舊城區發展定位,透過各部門實質發展計畫的組織,本計畫以「核心風貌營造」、「中正路軸線翻轉」、「都市更新與整建維護」,以及「東溪綠園空間優化」等四大策略方向,實現計畫目標-「舊城復興〃風華重現」。

     

     

    ■開發條件







    1.市有地主分回需求


    以規劃於民權路及新民街側,並面文昌公園,且與「其他所有權人及實施者分回部分」分棟配置為原則。
    市府分回棟1至3層作商業空間,其餘權利價值全數分回辦公空間。




    2.建材設備


    應至少採用鋼筋混凝土(RC)結構建造
    預定設置商場(商業空間)及圖書館(公益設施),應參考相關法規衡酌載重設計。
    應以淨零建築及通用設計為原則規劃。




    3.捐贈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圖書館應接續設置於商業空間樓層以上,並妥善規劃連接空間。
    實際使用面積應不低於900平方公尺。




    4.開放空間規劃


    中正路115巷應依路心退縮4公尺。
    臨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沿街面,建築退縮留設至少3.5公尺寬之開放空間,包括淨寬2公尺以上之沿街步道。




    5.護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捐贈都更基金:應捐贈4,600萬元予桃園市都發基金。
    綠建築:銀級
    智慧建築:銀級
    新建建築能效:1+級




    6.現有地下結構廢棄物處理


    本基地留有新民立體停車場之地下結構,並有回填廢棄物,乙方需負責拆除並合法清運,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本案驗收由乙方委託第三方內驗,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共同負擔比率:至多58.80%(投資人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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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3/28~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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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中正區為臺北市早期核心發展地區,涵蓋政治、經濟、文教、觀光、醫療等重要設施,發展自今,區內 有 多項觀光景點及大型開放空間 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中正紀念堂、華山藝文特區等 強化在地文化特色並活絡街區經濟,惟本更新地區範圍之私有建 築 物皆為 4樓以上集合住宅,屋齡 已逾 50年且無設置電梯設備及法定停車位,致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機能,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6條第 1項第 3款劃定為更新地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信義路二段17 巷以西、杭州南路一段111巷以南、杭州南路一段131 巷以北及杭州南路一段以東所圍街廓東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 244、 244-1、 245、 246、 254-1、 255、 256、 256-1及 25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22.54m2


    土地權屬
    63.25%臺北市(財政局61.19%、工務局2.06%)、36.75私人










     







    編號
    建號
    門牌
    樓地板面積(m2)
    主要建材


    1
    788
    杭州 南路一段111巷 20號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2
    789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二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3
    790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 20號三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4
    791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四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5
    810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二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6
    811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三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7
    812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四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8
    813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二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9
    814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三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0
    815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四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1
    816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12
    817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周邊交通運輸系統



    ■整體規劃構想示意



     


     

    ■實施者開發義務







    1.選配原則


    甲方不參與分配,案由乙方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以權利變換方式分配更新後房地。
    選屋以更新前之戶為單位,更新前一戶應至少得選配更新後一戶。
    多選、超選及其限制選配總價值(含車位)與應分配權值之價差找補金額,若超過應分配權值總額,未逾40%者為多選;逾40%者為超選。




    2.綠建築標章


    綠建築:銀級
    能效建築標章:1+




    3.支付相關費用


    鑑界測量
    鄰地協調相關費用
    專案管理費(2,000萬元)
    公共藝術設置費(工程費用1%以內編列)




    4.既有植栽保留
    生長良好之既有喬木以基地內保留為原則,倘無法保留則優先於基地內原地移植;惟如後續因基地建築規劃及工程開發限制須辦理移植或移除者出資者應依「臺北市樹木申請移植及移除作業要點」辦理相關程序作業並負擔其費用。


    5.地上物拆除並提出安置計畫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規定之相關程序,乙方應配合甲方就拆除或拆遷之期日、方式、安置或其他拆遷相關事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進行協調,並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









     

    ■共同負擔比率: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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