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評選階段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TOD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5.4%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
評選階段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TOD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5.4%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