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2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2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招商日期:2026/06/01~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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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計畫概述

  本基地原為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主辦機關)前於民國77年作為興建國宅保留地取得,後因配合國家終止興建國民住宅政策,經內政部營建署(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民國89年同意作為興建國宅以外之開發運用,惟保留至今尚未開發利用。土地權屬皆為市有且區位條件良好,加上鄰近教育部奉行政院支持而籌設之「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園區C基地即本案果貿段2-9地號土地,爰以公有地活化利用為目標,期結合民間資源,由民間投資人擔任實施者執行都市更新,強化都市生活機能,增進土地使用效益,帶動區域整體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本基地係本市住宅基金土地,西側與特定住宅區(翠華國宅、翠峰國宅)相鄰,最早於民國58年「左營都市計畫」劃定為住宅區,民國77年向軍方取得且變更為果貿國宅社區(後改名為果貿國宅專用區),作為翠華國宅三期預定地。該預定地閒置多年,民國89年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同意作興建國宅以外運用,並於民國95年「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左營區)部分果貿國宅專用區為住宅區案」變更為住宅區,迄今尚未開發。

座落位置 城峰路、東門路、翠華路601巷及翠華路所圍地區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2地號、2-9地號
計畫面積 24,867平方公尺(約7,522.27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周邊環境概況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60%、42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都市更新 ☒容積移轉 ☒增額容積


❯開發定位/規劃構想



❯開發權利義務/負擔條件

1.興建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第二會館
  • 申報開工日之次日起3年內,完成興建果貿段2-9地號更新單元內之「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園區第二會館及多功能活動中心之建築物與自來水、電力、電信及天然瓦斯等地下管路設施等公用設備,並取得建物使用執照。
  • 相關建築規劃設計應依『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園區第二會館及多功能活動中心設計需求說明書」辦理
2.建築標章
  • 綠建築:銀級
  • 智慧建築:銅級
  • 無障礙環境
  • 耐震標章
3.捐贈停車位 地下室應捐贈80席汽車停車位給高雄市政府
4.捐贈都更基金 乙方應回饋捐贈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至少取得都市更新容積獎勵10%
5.退縮規定
  • 為保留東門及東門段城牆之觀覽,本基地街廓臨城峰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15 公尺建築,退縮地以留設視野遼闊之開放空間為原則,其退縮部分可計入法定空地。
  • 為尊重歷史路徑,東門路兩側應退縮至少5 公尺建築,退縮地以留設為林蔭步道為原則,並提供適當之休憩設施,其退縮部分可計入法定空地。
6.建築樓高管制 本基地街廓建築基地申請開發建築時,考量提升東門外整體景觀,其面臨城峰路側第一排建築建築物高度不得大於15 層樓或45 公尺(含屋突);而面臨東門路側第一排建築建築物高度不得大於11 層樓或33 公尺(含屋突),而同時面臨城峰路及東門路之轉角處,則以面臨東門路而定。

❯財務條件


❯申請人資格

一般資格 單一申請人 合作聯盟(3家以內)
財務資格 實收資本額 ≥ 9億元 實收資本額:領銜 ≥ 4.5億元,各成員實收資本額之總和 ≥ 9億元
  • 淨值 ≥ 實收資本額
  • 總負債 ≤ 總資產80%
  • 各成員淨值 ≥ 實收資本額
  • 各成員總負債 ≤ 總資產80%
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足資證明文件
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最近一期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繳款證明或相同期間無違章欠稅證明假日價7,600
專業技術能力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150,000平方公尺,單一實績 ≥ 50,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協力廠商應提出無退票證明)。
前10 年內應具備曾擔任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實施者或出資者 其實績得以都市更新顧問公司或團體之實績替代之
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30,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但單一協力廠商累計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符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0000平方公尺,始可與申請人及其他協力廠商之實績累計
前 10 年內,單一
  • 任一成員曾完成之住宅或商業建築物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150,000平方公尺,單一實績 ≥ 50,000平方公尺,得以協力廠商之實績替代之(協力廠商應提出無退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