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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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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更新區位於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以南、天祥一路197巷以東、民族一路854巷以北、天祥一路159巷以西所圍街廓,鄰近文藻外語大學。範圍包含國防部軍備局原管有覆鼎金北營區土地,及多數已達更新年限之私有建物。後續將由國家住都中心整合周邊公私有土地,期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環境現況課題並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增進公共利益。
      為使更新地區內土地符合第四種住宅區使用強度及鼎中商圈周邊土地應有機能,改善天祥一路人行空間不足及動線不連貫課題,將整合周邊已達更新年期之私有建物,以都市更新方式達成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帶動鼎中商圈周邊地區再發展。並將周邊高齡長者長期照顧需求納入更新後使用規劃評估,回應地方需求,提升整體都市生活品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天祥一路、天祥一路159巷、天祥一路197巷及民族一路854巷之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三民區覆鼎金段覆鼎金小段1235地號等34筆土地


    計畫面積
    6,423m2


    土地權屬
    1.98%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34.25%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63.77%私人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50% / 300%






    ■開發構想



    發展定位:「串聯商圈步行空間,提升住商環境品質」



      更新地區位於鼎中商圈,居住人口眾多且商業活動熱絡,惟因發展較早,現有住商空間已不符合現代生活需求,商圈本應連貫之步行空間亦受到原軍方土地切割而不連續,影響商圈整體發展,更新地區後續將整合公私有土地,進行完整空間使用規劃,串連斷裂的步行廊帶,打造友善行人環境。同時,更新地區將保留沿天祥一路低樓層之商業使用方式,滿足居民生活需,並因應地區人口老化,計畫提供設置日照中心應對社區之日間照顧需求,期建構適居且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促進商業發展,使整個地區更加繁榮宜居。


    促進商圈土地資源之合理再利用


      更新地區位處北高雄之鼎中商圈及文藻大學生活圈,屬使用強度較高之地區,範圍內土地使用因較早發展漸已不符合地區當前需求,故透過更新將之做有效及充分運用,以提升並帶動地區再發展。


    提升沿街商業機能


      更新後之建築物將規劃沿街商業店鋪空間,維持天祥一路既有商業機能,並於基地內提供汽、機車停放空間,改善交通成本外部化提升周邊整體交通品質,以及透過沿街退縮手法提供更加友善之人行空間,期引入人流促進整體沿街商業發展。


    提供社區所需之社會福利及公益設施項目


      因應衛生局所需之日照中心及三民區公所反應之地方需求,提供相關公益設施空間並以多功能複合性設施考量規劃,並擬媒合周邊大專院校,提供大學社會責任計畫(USR)之空間,開創青銀共好、全齡教學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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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青年高分社)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青年高分社)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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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更新地區位於高雄市新興區,緊鄰中正三路、忠孝一路、球庭路,鄰近捷運橘線美麗島站及信義國小站、,屬高雄市發展成熟之核心商業地區、。範圍內包含昔日軍聞社青年日報高雄分社,後因組織搬遷無使用需求,閒置房舍年久失修造成環境窳陋,且有公有地遭占用之情形。
      就都市規劃內容更新地區現行計畫為第五種商業區(建蔽率70%、容積率840%),應作高強度之複合式開發,惟現況國有地使用機能單一且強度偏低,周邊私有建物亦多數達更新年期,以致地區發展長期停滯,未能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為提升土地使用效益、、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本計畫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持有之土地為主,並整合周邊私有土地、,透過都市更新活化後之公有地、,將作合理永續之規劃利用,期望為市中心重新注入再開發的動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三路、忠孝一路、球庭路、仁愛一街所圍之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234地號等26筆土地


    計畫面積
    3,195m2


    土地權屬
    71.42%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軍備局)、28.558%私人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70% / 840%






    ■開發構想



    發展定位:「打造複合型商辦設施、充實地區公共機能」



      更新地區位於高雄早期發展成熟區域,交通區位優良,工商發展底蘊深厚、,為延續既有商業及辦公場所氛圍,本計畫以「打造複合型商辦設施、充實地區公共機能」為發展定位,期透過都市更新活化公有土地、,打造一處可容納就業、青年活動與餐飲零售等多元活動的商辦設施、,並藉由基地規劃設計,完善步行環境,提升地區公共環境品質。


    串聯既有商業軸帶,引入辦公及餐飲零售複合機能


      藉由都市更新活化商業區機能、,延續中正路商業軸帶之發展,串聯更新地區因原有老舊建物形成的斷點,更新後預計引入金融、保險、不動產、辦公事務所及各類工商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發展。為滿足活動人口需求,亦規劃餐飲及生活型零售商店,結合更新後商辦大樓明亮新穎之建築外觀設計,強化中正路都會商辦之發展意象。


    提供青年活動空間,吸引多元活動人口


      本計畫配合市府公益設施需求,為引入多元活動人口,規劃設置青年活動空間,供青年活動、共享辦公、展覽或講座等多元活動使用,期望引導都心人口回流,並與目前市府所推動的表參道計畫相輔相成。


    形塑步行城市環境,營造友善行人空間


      本計畫藉由都市更新整體規劃,在建築規劃設計時整體考量周邊都市休憩空間及人行動線系統、,形塑以人為本的步行城市環境,落實都市更新之公益性、,創造可供民眾步行、休憩之都市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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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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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計畫緊鄰捷運場站及澄清湖,且計畫範圍內包含澄清湖棒球場,捷運黃線通車後可提供市民及遊客交通便捷之休閒遊憩及運動機能;且本計畫南側鄰近高雄長庚醫院及鳥松
    濕地公園,可提供完善健康、醫療服務,並足具豐富觀光遊憩資源。
      配合本市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本計畫所在之大鳥松地區可藉由捷運黃線往來捷運沿線主要商圈如巨蛋商圈、左營高鐵、衛武營藝術特區等地,故本計畫規劃願景係為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並提升本計畫周邊整體運動、休閒及健康服務,打造優質友善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澄清湖東側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1015、1015-10(部分)、1015-11(部分)、1015-12(部分)、1015-13(部分)、1015-15(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28,698.66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運動休閒專用區


    使用強度
    70% / 300%


    容許使用項目


    運動服務業(J8);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及旅遊服務業(J9)、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餐飲業(F5)、電影片映演業(J403)、藝文業(J6)、日間照顧服務業(JH02011)、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JH02021)
    住宅使用不得高於運動休閒專用區總樓地板面積40%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計畫位處於高雄重要觀光休憩景點澄清湖風景區,更緊鄰長庚醫院及澄清湖棒球場,周邊亦有圓山大飯店、鳥松濕地公園等景點,西南側為正修科技大學、文山高中,結合湖畔生態、棒球運動、醫療服務、社區文教之優質生活圈。
      捷運黃線Y3站及Y4站位於本計畫南北側,故於捷運通車後將可提供便捷且密集之大眾運輸服務、整合本計畫範圍與捷運沿線之整體運輸綜效,促進周邊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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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招商日期:2025/06/06~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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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市第 81 期市地重劃區第一期範圍,本範圍土地皆屬國有地,原係國軍眷村原址,經國防部辦理遷建騰空眷村土地。因應大寮市中心日漸飽和,且高雄縣市合併後都市發展軸線日漸沿鳳屏路往東延伸,鳳山區及大寮區成為新興發展的潛力地區,因此第 81 期重劃區受地域條件之利,具舒緩都市成長壓力之功能,並提供良好及完善的居住活動空間。
      本案係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八 條第 一 項規定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此外,更新地區周邊 近年 投入諸多 重大建設計畫,包含大寮機廠社會住宅、 國道 7 號高速公路建設 等, 加 上既有之捷運橘線路網,交通便捷, 未來計畫範圍 預計可提供 大寮區域就業人口的居住需求 並成為輔助帶動城鄉發展之重要區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鳳林四路以西、水源路以北、貿商路以南


    計畫範圍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


    計畫面積
    8,310.36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周邊發展概況








    ■開發定位
    本區定位為 「 北居住文化商業雙核心 」 並細化本基地範圍之定為為 「 宜居生態好宅 」 圖 11 希冀藉由民間廠商共同參與,加速活化土地資源、提升大寮區整體生活機能、增進公共利益,共創市民、投資人與本府三贏之公辦都更。



    ■實施者開發權利義務




    1.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


    51地號:上限1.5倍
    61地號(北基地):上限2倍




    2.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設置社會住宅應達基準容積15%
    應捐贈都更基金不小於基準容積10%(61地號北基地)




    3.分配原則


    地主與社會住宅分配之房地、停車空間, 以集中分配為原則
    地主以分回更新後房地為原則




    4.建材設備
    不得低於鋼筋混凝土造第二級建材設備


    5.審議優勢
    比照都更168速審




    ■財務條件







    項目
    基地別
    金額
    繳交時間


    房型申請保證金
    51地號
    1,600萬元
    提送申請案件前或同時繳交


    房型履約保證金
    51地號
    6,200萬元
    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5日繳交


    房型行政作業費
    51地號
    6,900萬元


    保固保證金
    51地號
    經核定發布實施權利變換計畫之共同負擔提列總表內工程費用×捐贈之社會住宅樓地板面積/本案總樓地板面積×3%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點交完成日之翌日起 7日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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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18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18站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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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捷運黃線全長約22.91公里,設置23座車站,通車後將服務約116萬市民,占高雄總人口約41.8%。黃線將有效串聯長庚、高醫等醫療機構、高雄科技大學與多所高中,並貫穿澄清湖、衛武營、亞洲新灣區等重點發展區,提升市民通勤效率與城市整體競爭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計畫範圍
     


    計畫面積
     


    土地權屬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 敬請期待




     
     


     
     


     
     


     
     


     
     


     
     


     
     




     

    ■規劃內容 - 敬請期待



     



    ■投資人應辦事項 - 敬請期待







    項目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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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8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8站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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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捷運黃線全長約22.91公里,設置23座車站,通車後將服務約116萬市民,占高雄總人口約41.8%。黃線將有效串聯長庚、高醫等醫療機構、高雄科技大學與多所高中,並貫穿澄清湖、衛武營、亞洲新灣區等重點發展區,提升市民通勤效率與城市整體競爭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計畫範圍
     


    計畫面積
     


    土地權屬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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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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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6站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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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捷運黃線全長約22.91公里,設置23座車站,通車後將服務約116萬市民,占高雄總人口約41.8%。黃線將有效串聯長庚、高醫等醫療機構、高雄科技大學與多所高中,並貫穿澄清湖、衛武營、亞洲新灣區等重點發展區,提升市民通勤效率與城市整體競爭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計畫範圍
     


    計畫面積
     


    土地權屬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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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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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近年週邊眾多高雄市重大建設陸續推動完成,包含鐵路地下化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環狀輕軌建設等,以及高雄車站專用區之車站本體、兩棟聯合開發大樓(旅館、商辦)等工程即將興建完畢,且周邊亦有包含第71期市地重劃區、臺鐵站東宿舍更新地區及高雄客運都市更新案等開發建設;惟計畫範圍內目前尚有臺鐵行控中心、鐵路警察局等單位原地使用,土地屬低度使用且未能有效回應高雄車站開發衍生之周邊土地使用需求(如:行政、商務、購物、娛樂、文化、金融、展覽等機能),而有土地更新開發利用之必要,故為活化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並經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委由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作業,期待打造「高雄車站第一環圈」城市門戶,並強化國公有土地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座落位置
    高雄車站東西兩側,東側屬於站東路、林森一路363巷、長明街、長明街321巷所圍塑街廓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91地號
    三民區雄中段97地號
    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668-10、668-11地號


    計畫面積
    1,959.94m2
    3,571.75m2
    85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使用強度規範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四
    車站專用區五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20%
    50%、420%
    60%、630%









     

    ■開發定位
      為重塑高雄車站地區城中經貿綠都心,本計畫期藉都市更新達成活絡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民間投資注入更新、提升環境品質等目標,進而復甦更新地區及周邊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整體發展構想係藉鐵路地下化站前經濟效益擴延契機,以合作開發方式促成置入性開發,活化車站前站第一環圈土地;再由建築基地內空地綠化連結車站周邊廣場設計,串聯人本交通動線、落實TOD發展策略。



     

     

    ■實施者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本案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為「高雄市警察辦公廳舍」,應集中配置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樓地板面積應超過2,000m2。
    申請獎勵容積應達「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基準容積之30%(獎勵係數1.2)。




    2.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


    應配合車站區域整體規劃,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串聯「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第四種商業區街廓與廣場用地」,並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預留接口以供未來分別與「車站專用區二街廓」、「車站專用區三街廓」之天棚設施」銜接
    人行立體連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部分(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相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項目計算




    3.設置地下連通動線
    為提升交通疏運效能,實施者應至少應於「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設置地下連通動線,並預留足8公尺寬之接口以供未來與「車站專用區一」街廓之停車空間動線連通。


    4.增設停車空間


    「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開發基地建築物,應額外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增設停車位數量不得小於法定停車位總數之0.4倍(汽車及機車均分別計算,下稱0.4倍增設停車位),所占空間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額外增設停車位數量得視實際情形互相調配,總增設數量維持不變。
    公共停車場空間原則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選配,並視需求依「本案回租停車場租賃契約書」,交付乙方經營管理。




    5.淨零建築規劃
    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並應設置智慧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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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3/28~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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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中正區為臺北市早期核心發展地區,涵蓋政治、經濟、文教、觀光、醫療等重要設施,發展自今,區內 有 多項觀光景點及大型開放空間 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中正紀念堂、華山藝文特區等 強化在地文化特色並活絡街區經濟,惟本更新地區範圍之私有建 築 物皆為 4樓以上集合住宅,屋齡 已逾 50年且無設置電梯設備及法定停車位,致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機能,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6條第 1項第 3款劃定為更新地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信義路二段17 巷以西、杭州南路一段111巷以南、杭州南路一段131 巷以北及杭州南路一段以東所圍街廓東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 244、 244-1、 245、 246、 254-1、 255、 256、 256-1及 25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22.54m2


    土地權屬
    63.25%臺北市(財政局61.19%、工務局2.06%)、36.75私人










     







    編號
    建號
    門牌
    樓地板面積(m2)
    主要建材


    1
    788
    杭州 南路一段111巷 20號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2
    789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二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3
    790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 20號三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4
    791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四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5
    810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二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6
    811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三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7
    812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四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8
    813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二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9
    814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三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0
    815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四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1
    816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12
    817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周邊交通運輸系統



    ■整體規劃構想示意



     


     

    ■實施者開發義務







    1.選配原則


    甲方不參與分配,案由乙方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以權利變換方式分配更新後房地。
    選屋以更新前之戶為單位,更新前一戶應至少得選配更新後一戶。
    多選、超選及其限制選配總價值(含車位)與應分配權值之價差找補金額,若超過應分配權值總額,未逾40%者為多選;逾40%者為超選。




    2.綠建築標章


    綠建築:銀級
    能效建築標章:1+




    3.支付相關費用


    鑑界測量
    鄰地協調相關費用
    專案管理費(2,000萬元)
    公共藝術設置費(工程費用1%以內編列)




    4.既有植栽保留
    生長良好之既有喬木以基地內保留為原則,倘無法保留則優先於基地內原地移植;惟如後續因基地建築規劃及工程開發限制須辦理移植或移除者出資者應依「臺北市樹木申請移植及移除作業要點」辦理相關程序作業並負擔其費用。


    5.地上物拆除並提出安置計畫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規定之相關程序,乙方應配合甲方就拆除或拆遷之期日、方式、安置或其他拆遷相關事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進行協調,並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









     

    ■共同負擔比率: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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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於民國109年6月起陸續公告8部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相關法令,期能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公共建設開闢自償率,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故本計畫作為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之指標性首站,為利後續捷運聯合開發招商,變更本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開發區,強化本計畫招商可行性。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及岡燕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岡山區大公段1006地號


    計畫面積
    3,518平方公尺(約1,064.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停車位數量
    原則:250平方公尺以下應設置1個,超過250平方公尺每150平方公尺及某零數應增設1部停車空間
    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法停得減設置多30%


    建築高度限制
    建築限高90公尺


    捷運設施設計
    捷運設施及量體應符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內容為主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發展定位與策略


    串聯捷運紅線產業廊帶,形塑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與北高雄交通節點
    串聯周邊商業、行政辦公空間,加值職住遊憩機能服務


    ■規劃內容

      考量本計畫範圍西側為 RK1 捷運站,除轉乘需求外,人行出入口應臨主要道路,故將主要入口設置於中山北路上;商業設施則配合捷運設施,可於高樓層直接連通,一樓部分則可由後興北路及岡燕路進出;停車場進出動線安排,以不影響周邊行人動線為原則,設立於建物基地西側之後興北路上。


    停車空間:以滿足提供捷運及火車站旅客便利的停車空間需求為原則。
    辦公空間:本計畫可藉由既有之都市商辦活動機能、便利之大眾運輸系統等優勢發展條件,將以TOD之發展理念,並串聯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沿線與產業園區之商業辦公廊帶,健全周邊商辦機能
    商業及運動設施:基地周邊主要為岡山區傳統商圈,缺乏大型商業及運動設施;本計畫於南側岡燕路側配置商業空間,並可透過捷運設施連通串聯,可提供旅客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運動空間。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留設公眾停車位
    應留設46席小汽車停車格、96席機車停車格供公眾使用


    2.法定停車位得予減設
    捷運開發區之法定停車位數量如經本府交通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得依實際需求設置之,惟其減設數額 不得大於30%。


    3.退縮建築
    一號道路東側之捷運開發區臨一號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提供車行使用,另基地東側應退縮3m建築。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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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三嘉開發建築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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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3-5、582、582-6、79-3、79-4、80-4、88、92-3及9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283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341.69㎡(約1,918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1.2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4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7億元
    取得使照:20% - 1.7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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