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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近年週邊眾多高雄市重大建設陸續推動完成,包含鐵路地下化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環狀輕軌建設等,以及高雄車站專用區之車站本體、兩棟聯合開發大樓(旅館、商辦)等工程即將興建完畢,且周邊亦有包含第71期市地重劃區、臺鐵站東宿舍更新地區及高雄客運都市更新案等開發建設;惟計畫範圍內目前尚有臺鐵行控中心、鐵路警察局等單位原地使用,土地屬低度使用且未能有效回應高雄車站開發衍生之周邊土地使用需求(如:行政、商務、購物、娛樂、文化、金融、展覽等機能),而有土地更新開發利用之必要,故為活化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並經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委由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作業,期待打造「高雄車站第一環圈」城市門戶,並強化國公有土地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座落位置
    高雄車站東西兩側,東側屬於站東路、林森一路363巷、長明街、長明街321巷所圍塑街廓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91地號
    三民區雄中段97地號
    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668-10、668-11地號


    計畫面積
    1,959.94m2
    3,571.75m2
    85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使用強度規範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四
    車站專用區五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20%
    50%、420%
    60%、630%









     

    ■開發定位
      為重塑高雄車站地區城中經貿綠都心,本計畫期藉都市更新達成活絡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民間投資注入更新、提升環境品質等目標,進而復甦更新地區及周邊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整體發展構想係藉鐵路地下化站前經濟效益擴延契機,以合作開發方式促成置入性開發,活化車站前站第一環圈土地;再由建築基地內空地綠化連結車站周邊廣場設計,串聯人本交通動線、落實TOD發展策略。



     

     

    ■實施者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本案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為「高雄市警察辦公廳舍」,應集中配置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樓地板面積應超過2,000m2。
    申請獎勵容積應達「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基準容積之30%(獎勵係數1.2)。




    2.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


    應配合車站區域整體規劃,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串聯「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第四種商業區街廓與廣場用地」,並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預留接口以供未來分別與「車站專用區二街廓」、「車站專用區三街廓」之天棚設施」銜接
    人行立體連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部分(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相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項目計算




    3.設置地下連通動線
    為提升交通疏運效能,實施者應至少應於「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設置地下連通動線,並預留足8公尺寬之接口以供未來與「車站專用區一」街廓之停車空間動線連通。


    4.增設停車空間


    「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開發基地建築物,應額外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增設停車位數量不得小於法定停車位總數之0.4倍(汽車及機車均分別計算,下稱0.4倍增設停車位),所占空間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額外增設停車位數量得視實際情形互相調配,總增設數量維持不變。
    公共停車場空間原則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選配,並視需求依「本案回租停車場租賃契約書」,交付乙方經營管理。




    5.淨零建築規劃
    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並應設置智慧三表







    ■實施者規劃內容
    冠德建設馬志綱董事長表示,公司相當看好高雄,與日本森大廈都市企劃株式會社合作,借鏡「虎之門之丘」複合式開發經驗,打造車站成為不分平、假日都「有人生活、有人造訪」的城市空間,3塊基地規劃興建2.9萬坪量體,2棟為地上22~26層/地下6層住辦及商業大樓,1棟為地上31層/地下6層的住宅大樓,除了車專四、車專五加碼取得鑽石級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二級低碳建築及美國LEED 黃金級認證外,且承諾額外提供7,500萬元建置立體連通天橋串聯至高雄車站3樓天棚,以及將本案納入冠德集團既有之「天使基金5,000萬」計畫 ,扶植在地新創產業,並結合所取得之高雄車站下沉式廣場經營權,共同打造主題性吉祥物(品牌)、套裝行程,定期舉辦活動,形塑具現代機能與永續設計的經貿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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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一小段1779地號等41筆土地(林德官公有眷舍)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一小段1779地號等41筆土地(林德官公有眷舍)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9/22~2025/12/22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計畫概述

      林德官為苓雅區舊部落之一,屬早期發展地區,位於三多二路北側之「林德官公有眷舍區」分散於5個街廓,周邊地區商業活動活絡,與「林德官公有眷舍區」低強度發展之窳陋住宅環境形成落差,故民國100年選定該公有眷舍區作為舊地區再發展觸媒。
      本計畫為落實整合周邊老舊社區達成更新再發展的示範效果,擬藉由變更擴大都市更新地區範圍,釋出部分公有土地劃設為公共設施,作為公辦都市更新示範地區,以求市有資產整合效益最大化,改善居民環境品質、強化TOD與低碳交通發展、形塑都市新風貌,達成公有土地引導地區再發展之目標,擬透過公辦都市更新規劃及招商,引入民間資金,以積極活化市有資產之利用價值,活絡地區經濟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東至廣東一街、西至廣州一街、南至三多二路、北至廣東一街三巷之街廓為範圍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一小段地號1779等41筆土地


    計畫面積
    10,454m2


    土地權屬
    77.92%高雄市、22.08%私人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
    第五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50% / 240%
    50% / 326%
    70% / 840%






    ■開發構想 - 文教休閒優質生活區



    以更新基地帶動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發展,作為公辦都市更新示範地區



      藉由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位居南高雄重要之核心位置,向外延伸文化中心、四維行政中心生活圈及三信商圈,串接三多路沿線開放空間如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捷運輕軌及捷運黃線、三多商圈及港埠旅運中心等節點,延續亞灣2.0並延伸至鳳山中城之都會金融商貿軸帶,以帶動都市再生。


    建構以開放空間與人本交通為基盤的都市設計


      透過容積調配所釋出基地作為公共開放空間,提供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缺乏之綠意公園進一步提升街廓整體氛圍,同時藉由開放空間作為新開發量體與周邊街區之融合介面,構築以人為本的道路環境,提供充足且寬敞的人行步道,以利學童、通勤族、高齡者和身障者均能安全使用之人行步道。


    結合智慧建築理念,提供高標準的城市建設,創造多元活動與價值,強化招商公益性


      為發揮新舊融合與環境條件等優勢,以多元開發內容創造多元活動及社會價值,為城市建設提供新典範。透過新思維規劃落實生態化、低碳化及智慧化等理念之智慧文化生態社區示範區域,同時藉由建物立面垂直綠化方式、屋頂增設太陽能板、強化隔熱及換氣系統,於夏天時能阻隔外部傳導熱空氣;冬天時能有效阻隔熱散發達到保溫效果。


    引入多樣、動態且具特色之產業串連社區與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紋理,活化周邊鄰里商業、生活、文化新模式


      利用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既有之人文及空間特質,除向外對接周邊開放空間如文化中心、市府生活圈等,同時於新興大樓之低樓層引入商業店鋪、結合在地主題特色創造在地市場區隔性,以滿足社區住戶及周邊居民和遊客日常生活消費需,最終可望能帶動林德官公有眷舍舊街區整體更新再升級。








    ■預計優先招商範圍

    單元一之範圍為林德官段一小段地號1780、1780-1、1780-2、1904及1933等5筆土地,面積為0.7212公頃







    街廓
    編號
    段別
    地號
    面積(m2)
    土地使用分區
    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



    1
    苓雅區林德官一小段
    1933
    3,760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2
    苓雅區林德官一小段
    1904
    1,107
    第五種商業區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合計
    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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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阿曼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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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C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C基地)土地開發案

    招商日期:2025/07/31~2025/12/31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2015(部份)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10,349.40平方公尺(3,130.69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預估
    約84.8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956萬元(得納入建物貢獻成本)


    3.專案管理委託費
    7,500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三基地依面積比例分配)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本基地約12,898萬元)


    5.人行立體連通系統維護管理費用


    人行立體連通系統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捐贈登記予高雄市政府,並應一次繳納捐贈範圍內之30年維護管理費用
    各年維護管理費用計算公式:捐贈範圍之樓地板面積乘以維護管理單價(每平方公尺不低於250元/年,由接管單位考量維護管理項目、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因素後另行協商訂定)計算,實際以主管機關核算金額為準,前開管理維護費用不得計入建物貢獻成本。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建築標章
    最優申請人應取得銀級(含)以上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並提出耐震設計構想。


    2.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3.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4.人行立體連通道   
    最優申請人應負責興闢銜接至 A 基地及 C 基地之人行立體連通系 統,並規劃連接至地面層出入口之公共通行動線。 












    ■權益分配:30.5%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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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B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B基地)土地開發案

    招商日期:2025/07/31~2025/12/31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2005、2005-1、2015(部分)地號等三筆土地


    計畫面積
    4,745.60平方公尺(1,436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預估
    約32.1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440萬元(得納入建物貢獻成本)


    3.專案管理委託費
    2,800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O9三處基地依比例分配右側金額)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本基地約5,914萬元)




    5.人行立體連通系統維護管理費用


    人行立體連通系統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捐贈登記予高雄市政府,並應一次繳納捐贈範圍內之30年維護管理費用
    各年維護管理費用計算公式:捐贈範圍之樓地板面積乘以維護管理單價(每平方公尺不低於250元/年,由接管單位考量維護管理項目、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因素後另行協商訂定)計算,實際以主管機關核算金額為準,前開管理維護費用不得計入建物貢獻成本。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建築標章
    最優申請人應取得銀級(含)以上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並提出耐震設計構想。


    2.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3.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4.人行立體連通道   
    最優申請人應負責興闢銜接至 A 基地及 C 基地之人行立體連通系 統,並規劃連接至地面層出入口之公共通行動線。 













    ■權益分配: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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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更新地區範圍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及和平一路交界處,現況為使用中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苓雅清潔隊辦公室 ,預計於113年底前搬遷他處,未來土地權屬將依程序移撥捷運工程局。
    本更新地區所在區域東側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南側是轉型中的台鐵高雄機廠,加上西北側高雄市文化中心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儼然形成新的東區「 藝文三角地帶」,提供舊市中心再發展的契機。
      本案區位條件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藝文資源的潛力,透過苓雅清潔隊辦公室搬遷 後留下的閒置土地的規劃/與再發展不僅能逐步推動環境再造 ,同時也延續市中心機能達成「藝文學園宜居社區」的願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東臨綠22公園、西臨和平一路、南臨三多二路、北臨和平一路2巷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 886地號等 3筆土地,土


    計畫面積
    3,452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財政局0.12%、環保局99.88%)










     







    段別
    建物門牌
    建號
    總面積(m2)
    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


    五權段
    三多二路102號
    426
    124.42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427
    689.12


    428
    1,463.78


    433
    440.12


    合計
    2,717.4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容積獎勵
    本案不得申請高雄環狀輕軌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規劃內容
      本案高雄市政府將取得公益設施,包含室内270坪日間照顧中心及室内150坪環保局辦公室等,提供長輩白天的照護服務,包括生活照顧、餐飲服務、交通接送、健康促進活動、文康休閒活動,讓長輩在日間也能獲得專業的照顧和豐富的社交生活,並捐贈一座Ubike2.0車站,以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捷運城市政策。
      此外,本案申請團隊於三多路側退縮留設6公尺人行步道,打造林蔭大道,提供學童至五權國小安全之通學路徑,並提供一般居民步行至輕軌五權國小站舒適的步行空間,以鼓勵居民使用大眾運輸,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城市設計,另臨和平路及英明路側留設街角廣場,提供街區戶外活動空間,並配置商業設施,促進商業發展與串聯,提供街區豐富多樣的生活機能。



     

    ■實施者開發義務







    1.時程規範


    本案適用「高雄市政府都市更新一六八專案執行原則」,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日之次日起2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建造執照。
    應於本案申報開工日之次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2.綠建築標章
    實施者應取得全案銀級以上之綠建築標章。


    3.施工期費用負擔
    實施者應編列施工期間環境保護費及工地安全衛生費,金額至少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共同負擔費用中營建費之1%,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4.支付相關費用


    實施者應支付本案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用:新臺幣882萬元整(含營業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依主辦機關通知期限內一次繳交,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任之專案管理機構費用由實施者支付,以3,600萬元為上限,並於各階段規定期限內以現金或匯款繳交各期款項,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5.地上物拆除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範圍內計有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426、427、428、433 建號等4筆建物)



    6.地主權利金分配
    實施者如承諾同意土地所有權人採權利金方式參與分配,權利金依主管機關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所載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以分期方式支付:

    第一期:訂約次日起30日內,給付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之5%。
    第二期:權變計畫核定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5%。
    第三期:取得建造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四期: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五期:辦理產權登記之3日前,給付權利金總額之80%。




    7.公益設施規劃
    實施者應規劃公益設施2處,分別為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9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平均每人應有6.6平方公尺以上。
    停車空間規劃:留設復康巴士迴轉空間及雨遮,採無障礙空間設計。
    設於1 樓則可符合(H-2 建築使用類組);另須符合消防乙類。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 個(復康巴士),機車位15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5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456平方公尺辦公空間及44平方公尺(休息區、廁所及盥洗室)。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個,機車位30個。
     









    ■共同負擔比率: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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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1275、1275-4地號


    計畫面積
    5,19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
    31.78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480萬元


    3.專案管理委託費
    1,792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地面層使用限制
    本開發案建物大樓地面層以規劃商業服務空間為原則,以滿足周邊地區居民生活所需之零售、餐飲及生活便利等商業服務機能


    2.公益設施規劃
    土地開發建物應至少提供公共托育設施及親子館設計需求。


    3.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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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三嘉開發建築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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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3-5、582、582-6、79-3、79-4、80-4、88、92-3及9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283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341.69㎡(約1,918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1.2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4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7億元
    取得使照:20% - 1.7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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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地號等7筆土地(單元二)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地號等7筆土地(單元二)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3-7、3-10、3-11、79-5、80-1及88-3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18,20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50%、24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942.50㎡(約2,100坪),單價不得超過 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0.9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3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3億元
    取得使照:20% - 1.3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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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揚集團)、藏裕營造有限公司(藏美集團)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計畫位於亞洲新灣區都會金融商貿核心區及5G AIoT創新園區內,臨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世貿展覽館、高雄港埠旅運中心、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環狀輕軌及特貿三等重大建設,在區位上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產業生產基地的市場潛力。同時,為配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二次修正)之推動政策,高雄市將採公辦都市更新模式於此計畫範圍興辦社會住宅以落實經濟弱勢與需求者之居住正義。未來本計畫有望成為5G AIoT智慧住宅應用與規範示範場域,提供周邊企業員工及有租屋需求民眾與弱勢族群居住空間,滿足產業發展與居住需求,形成「產、住、商」一體的發展軸帶並融入市府政策目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所夾之街廓,範圍南至復興三路,西至啟聖街,東側臨公有停車場,北側臨亞灣公宅一期(高雄市政府自辦自建)


    計畫範圍
    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


    計畫面積
    約 1.43公頃(4325.75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50% / 300 %


    備註:獅甲段二小段597地號土地面積1,325.62㎡,原國宅用地容積率 420%,容積調配至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之容積樓地板面積為5,567.6㎡。









     ■基地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現況為草木植生之空置土地及原貨櫃園區停車場,擬借予第一期施工團隊設置工務所與臨時設施設備。




    ■周邊發展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周邊商業設施

     

     

    ■開發定位
    1.  活化公有閒置土地,提升公有財產使用效率
    配合多功能經貿園區進行開發,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在地安居的優質居住環境。
    2.  人才就地安居,達成「5G AIoT園區企業安家基地」
    滿足企業職員在地扎根的居住與購屋需求。
    3.  落實居住正義,提供「亞灣智慧公宅」
    由導入智慧型建築構想與物業管理規劃等智慧建築之設計,提升居住品質並降低市府經營管理成本。

    ■開發規範或義務







         1. 實施者分回房地用途
    建議建築物低樓層配置沿街式店鋪,其餘部分得由實施者依需求自行調配規劃。


    2. 設置公益設施(社會住宅)
    最小戶數不低於650戶,不高於850戶為原則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44,000m2
    60%提供一般戶、40%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戶使用(其中30%需採通用設計)




    3. 樓層分配


    地面1層得配置商業店鋪空間
    社會住宅則由建築物最上層往下進行配置為原則,社會住宅之建物高度不得高於100公尺




    4. 建築設計標章
    應取得銀級智慧建築標章(併同完成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5. 建築規劃設計


    以低樓層設置立體連通空間與亞灣公宅一期串接為原則
    社會住宅之銀級智慧建築設計原則應完成本市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公設比依據「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規定計算
    社會住宅各層住宅單元(含公益設施)給排水空間,應採用同層排水設計及施工技術






     




     ■土管及都設規範




         1. 建築退縮


    於啟聖街側向內退縮4.5m設置車道供車輛通行
    於更新地區範圍內臨啟聖街之建築至少退縮 5m人行通道,並開放供公共空間使用
    臨復興路側之建築退縮5公尺,並應予以綠化
     




    2. 開放空間
    基地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交會處以及基地東南側臨獅甲 停車場處,至少留設200m2之交角節點廣場。


    3. 建物配置


    住宅區內建築開發於1樓應盡量留設穿透性廊道,同時留設集中式的大型中庭開放空間。
    應於2樓以上創造立體連結之戶外開放空間,強調社區內互動與各設施機能間可及性。
    沿復興三路側建築應留設至少長8m寬8m的入口廣場連結中庭空間,延伸復興三路視覺綠意,並塑造視覺景觀特色。






     



     ■共同負擔比率: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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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地號等2筆土地(單元三)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地號等2筆土地(單元三)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80-2及81-5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5,839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2.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07.66㎡(約184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3.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0.15億元
    取得建照5% - 0.0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0.2億元
    取得使照:20% - 0.2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0.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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