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亞灣 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C1、C2基地)、(C3基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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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所有之苓雅區苓港段16、17、18地號土地為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之特貿一土地,周邊屬已發展成熟之三多商圈,購物中心、店鋪及集合住宅社區林立,且面臨水岸輕軌及捷運Y15站,交通便利;再加上緊臨南台灣的鴻海旗艦總部、港埠旅運中心、海洋流行音樂中心、駁二藝術特區等文化休閒設施,周邊商貿休閒機能完善,極具開發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 臨海邊路 |
計畫範圍 | 高雄市苓雅區苓港段16地號 |
計畫面積 | 5,152.85 m2 |
土地權屬 | 100%高雄市(高雄市地政局) |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一) |
容積率/建蔽率 | 60%、630% |
■開發定位
■實施者開發義務:
1.立體連通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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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捐贈公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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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捷運黃線Y15站連通道 | 高雄捷運黃線Y15站預計預留2處出入口供本案建築連通串聯,實施者得配合留設之出入口,規劃串聯基地建築與捷運場站之地下連通道 |
4.建築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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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宅比例 | 本案基地開發大樓規劃除依細部計畫規定30%基準容積住宅使用之容積樓地板外,其餘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
房型6.支付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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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主分配需求 | 按應有之權利價值選擇分配更新後房地為原則;惟如實施者對本基地更新後建築物具有完整使用需求,得於開發建議書承諾土地所有權人可分配之權益,部分採權利價值權利金方式支付給土地所有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