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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亞灣 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C1、C2基地)、(C3基地)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亞灣 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C1、C2基地)、(C3基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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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所有之苓雅區苓港段16、17、18地號土地為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之特貿一土地,周邊屬已發展成熟之三多商圈,購物中心、店鋪及集合住宅社區林立,且面臨水岸輕軌及捷運Y15站,交通便利;再加上緊臨南台灣的鴻海旗艦總部、港埠旅運中心、海洋流行音樂中心、駁二藝術特區等文化休閒設施,周邊商貿休閒機能完善,極具開發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臨海邊路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苓港段16地號
計畫面積 5,152.85 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地政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開發定位





 

 

實施者開發義務:

 
1.立體連通系統
  • 實施者應依據本案都市計畫之規定,設置立體連通系統,且應無償開放供公眾使用。
  • 相關興建費用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 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捐贈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並應一次繳納捐贈範圍之30年維護管理費用(每平方公尺不低於250元/年)
2.捐贈公益設施
  • 公共托育機構一層樓完整平面,至少面積120坪
  • 設置於3樓以下為原則
3.捷運黃線Y15站連通道 高雄捷運黃線Y15站預計預留2處出入口供本案建築連通串聯,實施者得配合留設之出入口,規劃串聯基地建築與捷運場站之地下連通道
4.建築標章
  • 建築能效標示、
  • 銀級(含)以上綠建築標章
  • 銀級(含)以上之智慧建築標章
  • 無障礙環境
  • 耐震標章
5.住宅比例 本案基地開發大樓規劃除依細部計畫規定30%基準容積住宅使用之容積樓地板外,其餘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房型6.支付相關費用
  • 專案管理費用:2,259萬元(分4期繳款)
  • 行政作業費用:649 萬元(含稅)
7.地主分配需求 按應有之權利價值選擇分配更新後房地為原則;惟如實施者對本基地更新後建築物具有完整使用需求,得於開發建議書承諾土地所有權人可分配之權益,部分採權利價值權利金方式支付給土地所有權人

 

共同負擔比率:尚未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