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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地號等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地號等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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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案為新北市危險建築物580專案計畫 ,由民間自行整合凝聚一定意願,危險建築物社區自行整合意願達逾 50%後提出申請,本府及住都中心再投入資源,協助提供方案評估,並適度導入新北都更大聯盟專業技術,由住都中心以公辦都更方式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推動後續都市更新事業。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三重區三陽路、三陽路14巷、重陽路一段60巷及三陽路60巷所圍部分街廓範圍內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181-1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為3,226.6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共161名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更新地區主要道路為北側三陽路及西側三陽路60巷,社區出入口臨三陽路供住戶通行。
    更新地區範圍為領有(77)重使字第1760號使用執照之1幢1棟地上8層樓地下1層樓合法建築物,現為統帥天廈社區,共計145戶,屋齡約36年。」,符合「新北市高氣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原則」拆除重建規定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新北市加速推動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項目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A)
    161人
    161人
    3,226.60m2
    19,607.84m2


    有意願參與都更(B)
    137人
    137人
    2,688.10m2
    16,603.16m2


    有意願參與都更比率(B/A)
    85.09%
    85.09%
    83.31%
    84.68%




     




    ■開發條件




    1.容積移轉(截角地)
    本案181-1 地號現況為道路用地,供道路截角通行使用,且土地權屬與181 地號均為相同之私有所有權人,故一併劃入更新地區範圍內,實施者應於辦理都市更新事業階段,依相關規定辦理區內容積移轉。


    2.建材設備
    本案建築物構造應採用鋼筋混凝土造(RC 造)以上等級,建築物外觀與外部空間應注重整體性


    3.建築標章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三級
    綠建築標章:銀級
    低碳建築標章:銅級
    無障礙設計




    4.委託專案技術服務費用
    依「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所提列之營建費用3%計算。


    4.行政作業費、管理服務費
    待公告




    ■共同負擔比率: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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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5/29~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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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共同負擔比率: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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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55地號等7筆土地(大直南側)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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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面積約1,030坪,位於捷運文湖線大直站及劍南路站間,北面學校操場眺望山景,南面住宅靜巷,周邊生活機能完整,擁有公園、學校、圖書館、市場及政府機關等豐富設施,區位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大直基泰事件發生後,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經臺北市政府辦理公辦都更意願調查達75%門檻。本案以2倍容積獎勵評估,並得適用防災型容積獎勵,完成建築需求調查及模擬選配作業,住戶參與度高,可有效降低出資者前期溝通與規劃成本,加速全案作業期程。本案預計興建地上17層、地下4樓約8,700坪之住宅大樓,預計更新後創造逾百億不動產價值,期打造寧適優質居住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大直街94巷、94巷3弄及1弄與124巷所圍街廓東側之儒林園及玉園社區


    計畫範圍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15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03.63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最高2倍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調查



    ■開發條件(待更新)





    1.優先取得容獎項目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原建築容積)


    優惠容積率(本案以回饋代金為原則,實際回饋金額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為準)


    防災型都更: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公辦都更專案獎勵或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型細部計畫容積獎勵






    2.建築標章




    結構安全:建築規劃朝耐震設計取得標章或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達結構安全性能等級者。


    耐候減碳:朝智慧建築設計及綠建築規劃設計,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1plus。


    都市減災:建築規劃朝人行空間鋪面以透水性工法設置,設置雨水流出抑制設施。


    環境友善:朝無障礙環境設計。







    ■共同負擔比率: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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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等2筆土地(大直儒玉)公辦都更案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地號等2筆土地(大直儒玉)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28~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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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面積約1,030坪,位於捷運文湖線大直站及劍南路站間,北面學校操場眺望山景,南面住宅靜巷,周邊生活機能完整,擁有公園、學校、圖書館、市場及政府機關等豐富設施,區位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大直基泰事件發生後,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經臺北市政府辦理公辦都更意願調查達75%門檻。本案以2倍容積獎勵評估,並得適用防災型容積獎勵,完成建築需求調查及模擬選配作業,住戶參與度高,可有效降低出資者前期溝通與規劃成本,加速全案作業期程。本案預計興建地上17層、地下4樓約8,700坪之住宅大樓,預計更新後創造逾百億不動產價值,期打造寧適優質居住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大直街94巷、94巷3弄及1弄與124巷所圍街廓東側之儒林園及玉園社區


    計畫範圍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15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03.63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最高2倍容積獎勵






    ■模擬選配概況

     


    ■開發條件




    1.規劃設計
    更新後建築規劃建議 、 模擬選配說明與統計及分回房型需求等住戶意見彙整出資者應綜合考量後納入規劃 。


    2.建材等級


    鋼筋混凝土造RC:第三級
    鋼骨造SC或鋼骨鋼筋混凝土造SRC:第二級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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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捷運R17世運站周邊A5街廓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捷運R17世運站周邊A5街廓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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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配合台積電114年於高雄P1廠量產、P2廠完工,高雄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捷運 R17 世運站東側 A5街廓公辦都市更新,未來完工後除提供A級商辦及員工住宅供半導體、AI 產業進駐使用外,低樓層更可引入相關零售商業、支援型生活服務設施,並透過天橋直接連通 R17 世運站,帶動楠梓產業園區周邊生活機能發展,創造優質便捷之大眾運輸生活圈。
      此外,高雄煉油廠鄰近高鐵左營站、捷運世運站(R17)及油廠國小站(R18),為銜接高雄市TOD發展政策,提升捷運場站周邊土地使用強度與服務機能,高雄市政府於112年4月發布實施「擬定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案」,以整合產官學研、國營事業、法人能量投入創新材料研發工作,強化國內研發能量,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據此,捷運世運站(R17)東側範圍,因鄰近高雄「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以及「楠梓產業園區」,後續將開發為支援產業區園區之商業區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以東、編號5-2計畫道路以西、公園用地以南、編號4-1計畫道路以北


    計畫範圍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255-1、256-7、258-2、261-4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13,884.35m2


    土地權屬
    100%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本基地公告時土地所有權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計畫規範台灣中油股份公司應於民國115年底前完成土地捐贈予高雄市,屆時土地所有權將移轉予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容積移轉





     

    ■開發定位
      為了因應台積電進駐所帶來的商業與住宅需求,高市府擇定鄰近捷運紅線R17世運站東側的A5街廓,採都市更新方式推動開發,作為北高雄AI與半導體產業園區的後勤支援基地,,因此特別規劃設置至少6,150坪的A級商辦與600坪的產業作業空間,專供半導體及高科技企業進駐使用。同時,高市府預計分回約618戶企業安家住宅,提供高科技產業人才優質居住選擇。





     

    ■開發條件




    1.智慧化施工
    於施工階段使用智慧化監工,包括但不限於架設CCTV等工地即時監控系統,並配合主辦機關需求提供其CCTV工地即時監控系統查看帳號權限。透過軟體平台進行遠程監控和管理,俾便執行機關及專案管理單位管理本案進度。


    2.建築標章
    建築能效標示、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銀級)、耐震標章、無障礙環境


    3.立體連通道
    本基地應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與捷運紅線世運站(R17)連接,其人行立體連通系統(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


    4.立體連通道成本


    人行立體連通系統興建費用由實施者負擔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捷運紅線世運站(R17)至本基地園區南路側之興建成本將與未來A6基地實施者依土地面積比例(約43%)分攤本段興建成本(A6基地實施者應於本案取得使用執照後支付該分攤成本)




    4.退縮規定


    本基地鄰40公尺道路,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15米以上建築;且應於退縮範圍內設置至少6公尺以上寬度之人行道,並設置雙排各1.5公尺寬以上之喬木綠化帶。
    本案基地之所有基地境界線,應以建築技術規則落物曲線規定之計算數值結果作為最小建築退縮距離,且不得小於4公尺。




    5.綠能設施
    本案基地緊鄰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半屏山園區),建築屋頂層之外露附屬設備應予以外觀美化遮蔽處理,同時應設置綠能設施(立體綠化或太陽光電),並依「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有關之設置規定辦理。








     

    ■共同負擔比率: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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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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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車站更新地區(車站專用區四、五及部分第四種商業區)」,近年週邊眾多高雄市重大建設陸續推動完成,包含鐵路地下化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環狀輕軌建設等,以及高雄車站專用區之車站本體、兩棟聯合開發大樓(旅館、商辦)等工程即將興建完畢,且周邊亦有包含第71期市地重劃區、臺鐵站東宿舍更新地區及高雄客運都市更新案等開發建設;惟計畫範圍內目前尚有臺鐵行控中心、鐵路警察局等單位原地使用,土地屬低度使用且未能有效回應高雄車站開發衍生之周邊土地使用需求(如:行政、商務、購物、娛樂、文化、金融、展覽等機能),而有土地更新開發利用之必要,故為活化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並經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委由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都市更新相關作業,期待打造「高雄車站第一環圈」城市門戶,並強化國公有土地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座落位置
    高雄車站東西兩側,東側屬於站東路、林森一路363巷、長明街、長明街321巷所圍塑街廓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91地號
    三民區雄中段97地號
    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668-10、668-11地號


    計畫面積
    1,959.94m2
    3,571.75m2
    85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中華民國(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使用強度規範







    街廓
    車專四街廓
    車專五街廓
    商四街廓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四
    車站專用區五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20%
    50%、420%
    60%、630%









     

    ■開發定位
      為重塑高雄車站地區城中經貿綠都心,本計畫期藉都市更新達成活絡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引導民間投資注入更新、提升環境品質等目標,進而復甦更新地區及周邊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整體發展構想係藉鐵路地下化站前經濟效益擴延契機,以合作開發方式促成置入性開發,活化車站前站第一環圈土地;再由建築基地內空地綠化連結車站周邊廣場設計,串聯人本交通動線、落實TOD發展策略。



     

     

    ■實施者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本案指定之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為「高雄市警察辦公廳舍」,應集中配置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樓地板面積應超過2,000m2。
    申請獎勵容積應達「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基準容積之30%(獎勵係數1.2)。




    2.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


    應配合車站區域整體規劃,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設施串聯「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第四種商業區街廓與廣場用地」,並於「車站專用區四街廓」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預留接口以供未來分別與「車站專用區二街廓」、「車站專用區三街廓」之天棚設施」銜接
    人行立體連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部分(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相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項目計算




    3.設置地下連通動線
    為提升交通疏運效能,實施者應至少應於「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街廓設置地下連通動線,並預留足8公尺寬之接口以供未來與「車站專用區一」街廓之停車空間動線連通。


    4.增設停車空間


    「車站專用區四」及「車站專用區五」開發基地建築物,應額外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增設停車位數量不得小於法定停車位總數之0.4倍(汽車及機車均分別計算,下稱0.4倍增設停車位),所占空間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額外增設停車位數量得視實際情形互相調配,總增設數量維持不變。
    公共停車場空間原則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選配,並視需求依「本案回租停車場租賃契約書」,交付乙方經營管理。




    5.淨零建築規劃
    應取得低碳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並應設置智慧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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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得標廠商: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桃園舊城區內的新民立體停車場使用已逾40年,因建物結構陸續出現公共安全問題,市府跨局處合作,交通局辦理拆除,4月將暫時當平面停車場,住宅發展處同步啟動公辦都更招商。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基地正對文昌公園,緊鄰桃園國小,步行即可達桃園火車站及綠線G08站,為桃園舊城區精華商業區土地,更是桃園舊城再生計畫的指標,拆除重建後,將引入更多元的服務機能,增加開放空間,改變都市風貌,並搭配周邊桃園車站前中正路、景福宮和民權路的人本環境改造工作,相信將為桃園站前商圈帶來全新樣貌。
      為擴大都更效益,住宅處去年間積極整合周邊私有土地,納入都更的面積,由原公有土地3333平方公尺擴大至5075平方公尺,其中公有土地面積占逾65%。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232地號等1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595m2


    土地權屬
    9%中華民國、9%公私共有、21%桃園市、61%私有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380%


    容積獎勵項目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案周邊為桃園地區發展起點,始自十九世紀即以此為中心構築出桃園城,包含現今中山路、博愛路、新民街等街巷均為過往桃園生活及商業活動核心。其後,因應區域商業發展需求,桃園火車站前站沿中正路經桃園大廟、永和市場,至三民路(省道臺 4 線)周邊逐漸成為桃園核心商業軸帶。




    ■開發構想

      本更新地區,本計畫劃分為「舊城紋理維護區」、「新城活力發展區」兩大再發展區。


    「舊城紋理維護區」以地區復甦和文化內涵為目標,維持既有發展強度,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促使老屋活化再生、導入人本交通設計概念,提高區內行人徒步意願,由點、線、面逐步活絡舊城區生活機能及活動。
    「新城活力發展區」隨著大眾運輸系統建置後,將成為本計畫區重要的對外交通連結閘口,並為周邊帶來更高強度的發展,並於開發同時協助負擔舊城區所需之相關公共設施。兩大發展區在發展上相互支持,以達到區域共榮與復甦。

      延續舊城區發展定位,透過各部門實質發展計畫的組織,本計畫以「核心風貌營造」、「中正路軸線翻轉」、「都市更新與整建維護」,以及「東溪綠園空間優化」等四大策略方向,實現計畫目標-「舊城復興〃風華重現」。

     

     

    ■開發條件







    1.市有地主分回需求


    以規劃於民權路及新民街側,並面文昌公園,且與「其他所有權人及實施者分回部分」分棟配置為原則。
    市府分回棟1至3層作商業空間,其餘權利價值全數分回辦公空間。




    2.建材設備


    應至少採用鋼筋混凝土(RC)結構建造
    預定設置商場(商業空間)及圖書館(公益設施),應參考相關法規衡酌載重設計。
    應以淨零建築及通用設計為原則規劃。




    3.捐贈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圖書館應接續設置於商業空間樓層以上,並妥善規劃連接空間。
    實際使用面積應不低於900平方公尺。




    4.開放空間規劃


    中正路115巷應依路心退縮4公尺。
    臨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沿街面,建築退縮留設至少3.5公尺寬之開放空間,包括淨寬2公尺以上之沿街步道。




    5.護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捐贈都更基金:應捐贈4,600萬元予桃園市都發基金。
    綠建築:銀級
    智慧建築:銀級
    新建建築能效:1+級




    6.現有地下結構廢棄物處理


    本基地留有新民立體停車場之地下結構,並有回填廢棄物,乙方需負責拆除並合法清運,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本案驗收由乙方委託第三方內驗,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共同負擔比率:至多58.80%(投資人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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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244地號等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3/28~2025/07/14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中正區為臺北市早期核心發展地區,涵蓋政治、經濟、文教、觀光、醫療等重要設施,發展自今,區內 有 多項觀光景點及大型開放空間 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中正紀念堂、華山藝文特區等 強化在地文化特色並活絡街區經濟,惟本更新地區範圍之私有建 築 物皆為 4樓以上集合住宅,屋齡 已逾 50年且無設置電梯設備及法定停車位,致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機能,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6條第 1項第 3款劃定為更新地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信義路二段17 巷以西、杭州南路一段111巷以南、杭州南路一段131 巷以北及杭州南路一段以東所圍街廓東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 244、 244-1、 245、 246、 254-1、 255、 256、 256-1及 25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22.54m2


    土地權屬
    63.25%臺北市(財政局61.19%、工務局2.06%)、36.75私人










     







    編號
    建號
    門牌
    樓地板面積(m2)
    主要建材


    1
    788
    杭州 南路一段111巷 20號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2
    789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二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3
    790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 20號三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4
    791
    杭州南路一段111巷20號四樓 
    101.71
    鋼筋混凝土造


    5
    810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二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6
    811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三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7
    812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四樓   
    54.42
    鋼筋混凝土造


    8
    813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二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9
    814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三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0
    815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四樓
    55.09
    鋼筋混凝土造


    11
    816
    信義路二段17巷20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12
    817
    信義路二段17巷20之1號
    49.88
    鋼筋混凝土造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周邊交通運輸系統



    ■整體規劃構想示意



     


     

    ■實施者開發義務







    1.選配原則


    甲方不參與分配,案由乙方與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以權利變換方式分配更新後房地。
    選屋以更新前之戶為單位,更新前一戶應至少得選配更新後一戶。
    多選、超選及其限制選配總價值(含車位)與應分配權值之價差找補金額,若超過應分配權值總額,未逾40%者為多選;逾40%者為超選。




    2.綠建築標章


    綠建築:銀級
    能效建築標章:1+




    3.支付相關費用


    鑑界測量
    鄰地協調相關費用
    專案管理費(2,000萬元)
    公共藝術設置費(工程費用1%以內編列)




    4.既有植栽保留
    生長良好之既有喬木以基地內保留為原則,倘無法保留則優先於基地內原地移植;惟如後續因基地建築規劃及工程開發限制須辦理移植或移除者出資者應依「臺北市樹木申請移植及移除作業要點」辦理相關程序作業並負擔其費用。


    5.地上物拆除並提出安置計畫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規定之相關程序,乙方應配合甲方就拆除或拆遷之期日、方式、安置或其他拆遷相關事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進行協調,並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









     

    ■共同負擔比率: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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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三嘉開發建築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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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地號等10筆土地(單元一)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3-5、582、582-6、79-3、79-4、80-4、88、92-3及9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283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341.69㎡(約1,918坪),單價不得超過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1.2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4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7億元
    取得使照:20% - 1.7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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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地號等7筆土地(單元二)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地號等7筆土地(單元二)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範圍係軍校路、中海路、海平路所圍之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其西側之明德新村(明德新村與建業新村亦合稱為明建新村),全區包含第三種、第四種及第五種住宅區。為台灣單一軍種(海軍)最大眷村集中區域,亦是南台灣規模最大之軍事眷村,自日治時期軍港建設起,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擴大,為特定環境變遷下的歷史產物,具特殊之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故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民國99年將現況保存條件較適之明德、建業、合群新村及其以南毗鄰相關設施範圍登錄為文化景觀。
      目前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爰此本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及第9條規定,辦理本次劃定高雄市左營區合群新村、建業新村及明德新村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6、3-7、3-10、3-11、79-5、80-1及88-3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18,207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20%
    50%、240%


    容積獎勵項目
      ☑高雄厝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更新地區內眷村住戶多已搬離,明德新村規劃為眷村文化園區,部份建業新村為推動「以住代護」基地。詳圖3-2所示。
    (1)合群新村:原住戶皆已搬離,部分閒置宿舍建物年久失修

    原配住於此之官兵,多數為海軍官校教育單位服務人員,現原住戶皆已搬離,建物閒置且部分年久失修,含官兵宿舍、托兒所、社區集會所等設施。原合群新村結合建業新村、自治新村、崇實新村、自助新村、自立新村、自勉新村、復興新村改建為集合式住宅,又稱合群新城,位於本計畫區西側。

    (2)建業新村:釋出43戶眷舍導入以住代護計畫保溫眷村,部分建物定期修繕保存良好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緯九路以南、海功路以北協調國防部釋出43戶眷舍推動「以住代護」基地,並導入餐廳、民宿、文創等文化體驗,屬左營海軍眷村保存相對完善且具人文特色之場域。

    (3)明德新村:眷村文化園區

    多為日本遺留之將級軍官宿舍群,街道寬敞建物保存良好。其東南側街廓現況做為「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使用,主要透過多媒體展覽與體感互動,保存眷村居家場景。未來規劃眷改後其餘眷村房舍將會打造成全臺規模最大之眷村文化保留園區。



    ■開發構想

    (一)活化文化保存區內景觀,延續眷村街廓紋理

    為注重眷村文化保存,並使眷村文化發展軌跡得以延續發展,本計畫將落實整體眷村街廓保存規劃,帶動左營舊城社區發展。

    (二)透過區內植栽樹木保存, 延伸並活化既有臨路綠帶,同時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除促使本計畫更新地區具有新舊融合之規劃理念,考慮人為本的自然與都市綠肺為規劃思維,因此同時將進行區內植栽與樹木保存,建構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活空間。

    (三)配合文化景觀保存,落實低碳生活與開放空間及整體景觀維護

    本計畫建議集中規劃開放廣場及綠地空間。並透過空間規劃重新佈署,將更新單元區內之以住代護、文化保存區等空間分為三大土地使用構想分區:多元共融村、青年創生村與眷村文化村。

     



    ■開發條件






    1.指定眷舍修復

    申請人投標時,於指定區域提出修復及營運構想,並簽訂「眷舍修復及租賃承諾書」,主要修復及租賃條件:


    租賃期間為10年。
    簽約起90日內提送「修復計畫書」及「經營計畫書」。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年內完成修繕及環境建置。
    於「修復計畫書」經甲方同意起1.5年營運使用。
    開放空間由高雄市政府整地簡易綠化後,交由實施者認養維護,認養期間須開放公眾使用,實施者如有景觀改善優化構想,經高雄市政府審查通過後無償建置。




    2.優先申請容獎項目


    綠建築:銀級(6%)
    耐震設計:第一級(6%)




    3.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計畫道路開闢面積6,942.50㎡(約2,100坪),單價不得超過 4,000 元/㎡。
    開闢公設之範圍、面積須經該公共設施主管單位確認。
    協闢道路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4.鄰海公路側應拆除並完成通行鋪面


    鄰海功路側之道路用地無須協助開闢。
    應協助拆除現有建物,且應著重綠化並以自然覆土植樹為主,比照海功路北側現行人行步道及綠帶設計,使用水泥鋪面輔以植草磚,營造整體景觀性及舒適人行環境。
    本項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




    5.景觀維護基金分期繳交


    簽約後15% - 0.975億元
    取得建照5% - 0.325億元
    結構體完成(上梁):20% - 1.3億元
    取得使照:20% - 1.3億元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 - 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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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揚集團)、藏裕營造有限公司(藏美集團)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計畫位於亞洲新灣區都會金融商貿核心區及5G AIoT創新園區內,臨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世貿展覽館、高雄港埠旅運中心、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環狀輕軌及特貿三等重大建設,在區位上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產業生產基地的市場潛力。同時,為配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二次修正)之推動政策,高雄市將採公辦都市更新模式於此計畫範圍興辦社會住宅以落實經濟弱勢與需求者之居住正義。未來本計畫有望成為5G AIoT智慧住宅應用與規範示範場域,提供周邊企業員工及有租屋需求民眾與弱勢族群居住空間,滿足產業發展與居住需求,形成「產、住、商」一體的發展軸帶並融入市府政策目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所夾之街廓,範圍南至復興三路,西至啟聖街,東側臨公有停車場,北側臨亞灣公宅一期(高雄市政府自辦自建)


    計畫範圍
    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


    計畫面積
    約 1.43公頃(4325.75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50% / 300 %


    備註:獅甲段二小段597地號土地面積1,325.62㎡,原國宅用地容積率 420%,容積調配至獅甲段二小段586地號之容積樓地板面積為5,567.6㎡。









     ■基地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現況為草木植生之空置土地及原貨櫃園區停車場,擬借予第一期施工團隊設置工務所與臨時設施設備。




    ■周邊發展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周邊商業設施

     

     

    ■開發定位
    1.  活化公有閒置土地,提升公有財產使用效率
    配合多功能經貿園區進行開發,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在地安居的優質居住環境。
    2.  人才就地安居,達成「5G AIoT園區企業安家基地」
    滿足企業職員在地扎根的居住與購屋需求。
    3.  落實居住正義,提供「亞灣智慧公宅」
    由導入智慧型建築構想與物業管理規劃等智慧建築之設計,提升居住品質並降低市府經營管理成本。

    ■開發規範或義務







         1. 實施者分回房地用途
    建議建築物低樓層配置沿街式店鋪,其餘部分得由實施者依需求自行調配規劃。


    2. 設置公益設施(社會住宅)
    最小戶數不低於650戶,不高於850戶為原則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44,000m2
    60%提供一般戶、40%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戶使用(其中30%需採通用設計)




    3. 樓層分配


    地面1層得配置商業店鋪空間
    社會住宅則由建築物最上層往下進行配置為原則,社會住宅之建物高度不得高於100公尺




    4. 建築設計標章
    應取得銀級智慧建築標章(併同完成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5. 建築規劃設計


    以低樓層設置立體連通空間與亞灣公宅一期串接為原則
    社會住宅之銀級智慧建築設計原則應完成本市當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所推動之項目
    公設比依據「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規定計算
    社會住宅各層住宅單元(含公益設施)給排水空間,應採用同層排水設計及施工技術






     




     ■土管及都設規範




         1. 建築退縮


    於啟聖街側向內退縮4.5m設置車道供車輛通行
    於更新地區範圍內臨啟聖街之建築至少退縮 5m人行通道,並開放供公共空間使用
    臨復興路側之建築退縮5公尺,並應予以綠化
     




    2. 開放空間
    基地於復興三路與啟聖街交會處以及基地東南側臨獅甲 停車場處,至少留設200m2之交角節點廣場。


    3. 建物配置


    住宅區內建築開發於1樓應盡量留設穿透性廊道,同時留設集中式的大型中庭開放空間。
    應於2樓以上創造立體連結之戶外開放空間,強調社區內互動與各設施機能間可及性。
    沿復興三路側建築應留設至少長8m寬8m的入口廣場連結中庭空間,延伸復興三路視覺綠意,並塑造視覺景觀特色。






     



     ■共同負擔比率: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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