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案
TAG :權利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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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區亞灣 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C3 基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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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所有之苓雅區苓港段16、17、18地號土地為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之特貿一土地,周邊屬已發展成熟之三多商圈,購物中心、店鋪及集合住宅社區林立,且面臨水岸輕軌及捷運Y15站,交通便利;再加上緊臨南台灣的鴻海旗艦總部、港埠旅運中心、海洋流行音樂中心、駁二藝術特區等文化休閒設施,周邊商貿休閒機能完善,極具開發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臨海邊路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苓港段16地號
計畫面積
5,152.85 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地政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開發定位
■實施者開發義務:
1.立體連通系統
實施者應依據本案都市計畫之規定,設置立體連通系統,且應無償開放供公眾使用。
相關興建費用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捐贈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並應一次繳納捐贈範圍之30年維護管理費用(每平方公尺不低於250元/年)
2.捐贈公益設施
公共托育機構一層樓完整平面,至少面積120坪
設置於3樓以下為原則
3.捷運黃線Y15站連通道
高雄捷運黃線Y15站預計預留2處出入口供本案建築連通串聯,實施者得配合留設之出入口,規劃串聯基地建築與捷運場站之地下連通道
4.建築標章
建築能效標示、
銀級(含)以上綠建築標章
銀級(含)以上之智慧建築標章
無障礙環境
耐震標章
5.住宅比例
本案基地開發大樓規劃除依細部計畫規定30%基準容積住宅使用之容積樓地板外,其餘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房型6.支付相關費用
專案管理費用:2,259萬元(分4期繳款)
行政作業費用:649 萬元(含稅)
7.地主分配需求
按應有之權利價值選擇分配更新後房地為原則;惟如實施者對本基地更新後建築物具有完整使用需求,得於開發建議書承諾土地所有權人可分配之權益,部分採權利價值權利金方式支付給土地所有權人
■共同負擔比率:尚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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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886地號等3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更新地區範圍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及和平一路交界處,現況為使用中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苓雅清潔隊辦公室 ,預計於113年底前搬遷他處,未來土地權屬將依程序移撥捷運工程局。
本更新地區所在區域東側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南側是轉型中的台鐵高雄機廠,加上西北側高雄市文化中心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儼然形成新的東區「 藝文三角地帶」,提供舊市中心再發展的契機。
本案區位條件具備整合周邊生活機能與藝文資源的潛力,透過苓雅清潔隊辦公室搬遷 後留下的閒置土地的規劃/與再發展不僅能逐步推動環境再造 ,同時也延續市中心機能達成「藝文學園宜居社區」的願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東臨綠22公園、西臨和平一路、南臨三多二路、北臨和平一路2巷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 886地號等 3筆土地,土
計畫面積
3,452m2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財政局0.12%、環保局99.88%)
段別
建物門牌
建號
總面積(m2)
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
五權段
三多二路102號
426
124.42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427
689.12
428
1,463.78
433
440.12
合計
2,717.4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630%
容積獎勵
本案不得申請高雄環狀輕軌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規劃內容
本案高雄市政府將取得公益設施,包含室内270坪日間照顧中心及室内150坪環保局辦公室等,提供長輩白天的照護服務,包括生活照顧、餐飲服務、交通接送、健康促進活動、文康休閒活動,讓長輩在日間也能獲得專業的照顧和豐富的社交生活,並捐贈一座Ubike2.0車站,以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捷運城市政策。
此外,本案申請團隊於三多路側退縮留設6公尺人行步道,打造林蔭大道,提供學童至五權國小安全之通學路徑,並提供一般居民步行至輕軌五權國小站舒適的步行空間,以鼓勵居民使用大眾運輸,落實大眾運輸導向之城市設計,另臨和平路及英明路側留設街角廣場,提供街區戶外活動空間,並配置商業設施,促進商業發展與串聯,提供街區豐富多樣的生活機能。
■實施者開發義務
1.時程規範
本案適用「高雄市政府都市更新一六八專案執行原則」,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日之次日起2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建造執照。
應於本案申報開工日之次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
2.綠建築標章
實施者應取得全案銀級以上之綠建築標章。
3.施工期費用負擔
實施者應編列施工期間環境保護費及工地安全衛生費,金額至少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共同負擔費用中營建費之1%,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4.支付相關費用
實施者應支付本案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用:新臺幣882萬元整(含營業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依主辦機關通知期限內一次繳交,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任之專案管理機構費用由實施者支付,以3,600萬元為上限,並於各階段規定期限內以現金或匯款繳交各期款項,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5.地上物拆除
基地範圍內現況點交土地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應由實施者負責拆除;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實施者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
(範圍內計有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426、427、428、433 建號等4筆建物)
6.地主權利金分配
實施者如承諾同意土地所有權人採權利金方式參與分配,權利金依主管機關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所載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以分期方式支付:
第一期:訂約次日起30日內,給付應分配權利價值金額之5%。
第二期:權變計畫核定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5%。
第三期:取得建造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四期: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日起30日內,給付權利金總額之5%。
第五期:辦理產權登記之3日前,給付權利金總額之80%。
7.公益設施規劃
實施者應規劃公益設施2處,分別為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9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平均每人應有6.6平方公尺以上。
停車空間規劃:留設復康巴士迴轉空間及雨遮,採無障礙空間設計。
設於1 樓則可符合(H-2 建築使用類組);另須符合消防乙類。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 個(復康巴士),機車位15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樓層設置: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要有電梯。
需求面積:室內至少500平方公尺。
空間規劃:456平方公尺辦公空間及44平方公尺(休息區、廁所及盥洗室)。
地下停車位:汽車位2個,機車位30個。
■共同負擔比率: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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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公辦都更案
公告日期:2025/06/30~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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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概述
為活化土地資產,交通部臺鐵局今(11)日公告「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將採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70年方式,第二次公開評選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營運。本案屬員林市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可規劃地區商業中心、複合式購物商場/百貨、影城、宴會廳、商辦大樓及商旅;高架鐵路橋下空間,可作為文創休閒停車轉運區域,包括停車場、自行車租借、補給、開放空間、休閒運動、文創商業等,總開發樓地板面積約1.5萬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員林火車站東側、北至靜修路、西至新生路、南至三民街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員林市新生段205地號等23筆土地、員林段7筆土地,共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1公頃
土地權屬
10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使用強度規範
區位
新生段
員林段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三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350%
建蔽率80%、容積率340%
辦理條件
於後續完成各該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並擬定各該部分細部計畫內容後,再行報部核定
車專區變更商業區回饋35%(內政部都委會743會議記錄決議)
■環境發展現況
■發展定位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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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55地號等7筆土地(大直藏璽)公辦都更案
公告日期:2025/06/25~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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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面積約1,030坪,位於捷運文湖線大直站及劍南路站間,北面學校操場眺望山景,南面住宅靜巷,周邊生活機能完整,擁有公園、學校、圖書館、市場及政府機關等豐富設施,區位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大直基泰事件發生後,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經臺北市政府辦理公辦都更意願調查達75%門檻。本案以2倍容積獎勵評估,並得適用防災型容積獎勵,完成建築需求調查及模擬選配作業,住戶參與度高,可有效降低出資者前期溝通與規劃成本,加速全案作業期程。本案預計興建地上17層、地下4樓約8,700坪之住宅大樓,預計更新後創造逾百億不動產價值,期打造寧適優質居住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大直街94巷、94巷3弄及1弄與124巷所圍街廓東側之儒林園及玉園社區
計畫範圍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一小段110-2、15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03.63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最高2倍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調查
■開發條件
1.優先取得容獎項目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原建築容積)
優惠容積率(本案以回饋代金為原則,實際回饋金額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為準)
防災型都更: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公辦都更專案獎勵或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30%之防災型細部計畫容積獎勵
2.建築標章
結構安全:建築規劃朝耐震設計取得標章或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達結構安全性能等級者。
耐候減碳:朝智慧建築設計及綠建築規劃設計,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1plus。
都市減災:建築規劃朝人行空間鋪面以透水性工法設置,設置雨水流出抑制設施。
環境友善:朝無障礙環境設計。
■共同負擔比率: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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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地號等2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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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案為新北市危險建築物580專案計畫 ,由民間自行整合凝聚一定意願,危險建築物社區自行整合意願達逾 50%後提出申請,本府及住都中心再投入資源,協助提供方案評估,並適度導入新北都更大聯盟專業技術,由住都中心以公辦都更方式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推動後續都市更新事業。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三重區三陽路、三陽路14巷、重陽路一段60巷及三陽路60巷所圍部分街廓範圍內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181、181-1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為3,226.6m2
土地權屬
100%私人(共161名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更新地區主要道路為北側三陽路及西側三陽路60巷,社區出入口臨三陽路供住戶通行。
更新地區範圍為領有(77)重使字第1760號使用執照之1幢1棟地上8層樓地下1層樓合法建築物,現為統帥天廈社區,共計145戶,屋齡約36年。」,符合「新北市高氣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原則」拆除重建規定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新北市加速推動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項目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A)
161人
161人
3,226.60m2
19,607.84m2
有意願參與都更(B)
137人
137人
2,688.10m2
16,603.16m2
有意願參與都更比率(B/A)
85.09%
85.09%
83.31%
84.68%
■開發條件
1.容積移轉(截角地)
本案181-1 地號現況為道路用地,供道路截角通行使用,且土地權屬與181 地號均為相同之私有所有權人,故一併劃入更新地區範圍內,實施者應於辦理都市更新事業階段,依相關規定辦理區內容積移轉。
2.建材設備
本案建築物構造應採用鋼筋混凝土造(RC 造)以上等級,建築物外觀與外部空間應注重整體性
3.建築標章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三級
綠建築標章:銀級
低碳建築標章:銅級
無障礙設計
4.委託專案技術服務費用
依「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所提列之營建費用3%計算。
4.行政作業費、管理服務費
行政作業費:本基地評價基準日之土地公告現值總價之2.5%
管理服務費:依正式公告內容為主
■共同負擔比率: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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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5/29~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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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概述
基地鄰近中山捷運站及雙連捷運站,位處臺北市商業中心,周邊地區商業使用十分活躍,東側鄰中山北路為高層之商辦大樓,西側鄰近捷運中山雙連之帶狀綠帶,擁有絕佳地理條件。本案周圍包含臺北市中山區市民運動中心、建成公園、中安公園、康樂公園、林森公園、民享公園、日新國小、建成國中、志仁高中補校、捷運雙連站及中山站等,整體環境優良、交通便捷,鄰近豐富商業型態之南西心中山商圈,位於商圈外之住宅使用區域,考量地區特性與環境,延續原有之都市紋理,期透過辦理都市更新,形塑優質居住環境,定位為高品質住宅區,並同時提升地區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公共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44巷以北、中山北路二段46巷以南、5公尺計畫道路以東、中山北路二段36巷以西所圍街廓東北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7筆公有土地
計畫面積
1,5448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及建物使用現況
本基地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現況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作為停車場使用;擴大基地範圍內共計5棟合法建築物,其中2棟為地上2層之加強磚造建築物,2棟為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1棟為地下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室內面積介於18~21.25坪之住宅單元,現況地下1樓為美容店及辦公室使用,1樓為小吃店、美容店及服飾店使用,2樓以上為住宅使用,1樓至4樓多有增建,5樓有頂樓加蓋情形;建築物屋齡逾45年,缺乏電梯及停車位,面臨環境老舊、不符使用機能情況。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防災型都更 ☑TOD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參與意願
人數及面積
所有權人數(人)
面積(m2)
同意數及比例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土地
合法建築物
全區總和(扣除公有)(A)
20人
20人
504.00
1,534.98
有更新意願數(B)
14人
14人
351.07
1,030.29
有更新意願比(B/A)
70.00%
70.00%
69.66%
67.12%
無更新意願數(C)
2人
2人
21.60%
83.06%
無更新意願比(C/A)
10.00%
10.00%
4.29%
5.41%
產權包含有地無屋及有屋無地情形,實際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數為21人。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擴大機地範圍整合
簽訂之日起75日內,辦理整合擴大基地事宜,向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說明本案規劃,並提供其法令、程序及自身相關權利問題之專業諮詢服務。
其擴大基地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數,或合法建築物總戶數達90%之參與意願經甲方同意後始得將擴大基地,併入本基地內。
2.優先容積獎勵項目
綠建築(銀級)、建築能效(1+)
原容積率大於法定容積率
協助取得並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更新單元內現有合法建築物之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樓層數為4層或5層樓,無設置電梯設備或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70%
範圍內合法建築物經鑑定為耐震能力不足證明
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
TOD容積獎勵
3.樹木保護措施
範圍內有1株榕樹已符合臺北市受保護樹木列管標準(樹籍編號為4647),需依「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
4.建築規劃設計
為落實臺北市田園城市政策,本基地須評估設置田園綠屋頂之可行性,並依評估結果納入建築規劃設計。
採用立體綠化及綠覆率達100%為原則。
北側及南側計畫道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以上人行空間,並以集中留設開放空間創造舒適環境為原則。
考量更新前1樓有商業使用,更新後1樓以做為店鋪為原則。
■財務分析
■共同負擔比率: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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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R17世運站周邊A5街廓公辦都更案
招商日期:2025/04/09~2025/12/05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配合台積電114年於高雄P1廠量產、P2廠完工,高雄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捷運 R17 世運站東側 A5街廓公辦都市更新,未來完工後除提供A級商辦及員工住宅供半導體、AI 產業進駐使用外,低樓層更可引入相關零售商業、支援型生活服務設施,並透過天橋直接連通 R17 世運站,帶動楠梓產業園區周邊生活機能發展,創造優質便捷之大眾運輸生活圈。
此外,高雄煉油廠鄰近高鐵左營站、捷運世運站(R17)及油廠國小站(R18),為銜接高雄市TOD發展政策,提升捷運場站周邊土地使用強度與服務機能,高雄市政府於112年4月發布實施「擬定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案」,以整合產官學研、國營事業、法人能量投入創新材料研發工作,強化國內研發能量,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據此,捷運世運站(R17)東側範圍,因鄰近高雄「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以及「楠梓產業園區」,後續將開發為支援產業區園區之商業區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以東、編號5-2計畫道路以西、公園用地以南、編號4-1計畫道路以北
計畫範圍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255-1、256-7、258-2、261-4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13,884.35m2
土地權屬
100%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本基地公告時土地所有權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計畫規範台灣中油股份公司應於民國115年底前完成土地捐贈予高雄市,屆時土地所有權將移轉予高雄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都市更新 ☑開放空間 ☑容積移轉
■開發定位
為了因應台積電進駐所帶來的商業與住宅需求,高市府擇定鄰近捷運紅線R17世運站東側的A5街廓,採都市更新方式推動開發,作為北高雄AI與半導體產業園區的後勤支援基地,,因此特別規劃設置至少6,150坪的A級商辦與600坪的產業作業空間,專供半導體及高科技企業進駐使用。同時,高市府預計分回約618戶企業安家住宅,提供高科技產業人才優質居住選擇。
■開發條件
1.智慧化施工
於施工階段使用智慧化監工,包括但不限於架設CCTV等工地即時監控系統,並配合主辦機關需求提供其CCTV工地即時監控系統查看帳號權限。透過軟體平台進行遠程監控和管理,俾便執行機關及專案管理單位管理本案進度。
2.建築標章
建築能效標示、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銀級)、耐震標章、無障礙環境
3.立體連通道
本基地應設置人行立體連通與捷運紅線世運站(R17)連接,其人行立體連通系統(含垂直動線結構體:樓梯或電梯)得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
4.立體連通道成本
人行立體連通系統興建費用由實施者負擔並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計算
捷運紅線世運站(R17)至本基地園區南路側之興建成本將與未來A6基地實施者依土地面積比例(約43%)分攤本段興建成本(A6基地實施者應於本案取得使用執照後支付該分攤成本)
4.退縮規定
本基地鄰40公尺道路,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15米以上建築;且應於退縮範圍內設置至少6公尺以上寬度之人行道,並設置雙排各1.5公尺寬以上之喬木綠化帶。
本案基地之所有基地境界線,應以建築技術規則落物曲線規定之計算數值結果作為最小建築退縮距離,且不得小於4公尺。
5.綠能設施
本案基地緊鄰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半屏山園區),建築屋頂層之外露附屬設備應予以外觀美化遮蔽處理,同時應設置綠能設施(立體綠化或太陽光電),並依「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有關之設置規定辦理。
■共同負擔比率: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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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
得標廠商: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桃園舊城區內的新民立體停車場使用已逾40年,因建物結構陸續出現公共安全問題,市府跨局處合作,交通局辦理拆除,4月將暫時當平面停車場,住宅發展處同步啟動公辦都更招商。新民立體停車場公辦都更案基地正對文昌公園,緊鄰桃園國小,步行即可達桃園火車站及綠線G08站,為桃園舊城區精華商業區土地,更是桃園舊城再生計畫的指標,拆除重建後,將引入更多元的服務機能,增加開放空間,改變都市風貌,並搭配周邊桃園車站前中正路、景福宮和民權路的人本環境改造工作,相信將為桃園站前商圈帶來全新樣貌。
為擴大都更效益,住宅處去年間積極整合周邊私有土地,納入都更的面積,由原公有土地3333平方公尺擴大至5075平方公尺,其中公有土地面積占逾65%。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建業新村
計畫範圍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232地號等1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595m2
土地權屬
9%中華民國、9%公私共有、21%桃園市、61%私有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380%
容積獎勵項目
☑開放空間 ☑都市更新 ☑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發展概況
本案周邊為桃園地區發展起點,始自十九世紀即以此為中心構築出桃園城,包含現今中山路、博愛路、新民街等街巷均為過往桃園生活及商業活動核心。其後,因應區域商業發展需求,桃園火車站前站沿中正路經桃園大廟、永和市場,至三民路(省道臺 4 線)周邊逐漸成為桃園核心商業軸帶。
■開發構想
本更新地區,本計畫劃分為「舊城紋理維護區」、「新城活力發展區」兩大再發展區。
「舊城紋理維護區」以地區復甦和文化內涵為目標,維持既有發展強度,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促使老屋活化再生、導入人本交通設計概念,提高區內行人徒步意願,由點、線、面逐步活絡舊城區生活機能及活動。
「新城活力發展區」隨著大眾運輸系統建置後,將成為本計畫區重要的對外交通連結閘口,並為周邊帶來更高強度的發展,並於開發同時協助負擔舊城區所需之相關公共設施。兩大發展區在發展上相互支持,以達到區域共榮與復甦。
延續舊城區發展定位,透過各部門實質發展計畫的組織,本計畫以「核心風貌營造」、「中正路軸線翻轉」、「都市更新與整建維護」,以及「東溪綠園空間優化」等四大策略方向,實現計畫目標-「舊城復興〃風華重現」。
■開發條件
1.市有地主分回需求
以規劃於民權路及新民街側,並面文昌公園,且與「其他所有權人及實施者分回部分」分棟配置為原則。
市府分回棟1至3層作商業空間,其餘權利價值全數分回辦公空間。
2.建材設備
應至少採用鋼筋混凝土(RC)結構建造
預定設置商場(商業空間)及圖書館(公益設施),應參考相關法規衡酌載重設計。
應以淨零建築及通用設計為原則規劃。
3.捐贈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圖書館應接續設置於商業空間樓層以上,並妥善規劃連接空間。
實際使用面積應不低於900平方公尺。
4.開放空間規劃
中正路115巷應依路心退縮4公尺。
臨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沿街面,建築退縮留設至少3.5公尺寬之開放空間,包括淨寬2公尺以上之沿街步道。
5.護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捐贈都更基金:應捐贈4,600萬元予桃園市都發基金。
綠建築:銀級
智慧建築:銀級
新建建築能效:1+級
6.現有地下結構廢棄物處理
本基地留有新民立體停車場之地下結構,並有回填廢棄物,乙方需負責拆除並合法清運,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本案驗收由乙方委託第三方內驗,相關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
■共同負擔比率:至多58.80%(投資人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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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More 公辦都更案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三嘉開發建築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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