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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新北市永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更新前建物為民國 79 年所建,迄今已逾 33 年, 現況聚落老舊密集且住工混合情形複雜, 在年代的推移下,工廠即住家之生活形態日漸式微,故藉由都市更新改變其社區型態及樣貌 。 臺北市政府於 109 年 8 月 27 日府都新字第 10970004741 號公告實施「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 2.0 專案試辦計畫」 下稱2.0 試辦計畫透過公部門資源引導居民自行凝聚都市更新意願。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263巷以西、重陽路166 巷以東、興南街以北及重陽路以南所圍之東南側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


    計畫面積
    9,68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私人100%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一)


    容積率/建蔽率
    55%、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北市土管八十條之二 þ開放空間 þ都市更新 þ防災行、海砂屋;最高容積率450%






    ■基地概況


      本基地範圍內共計17棟合法建物,為79年間興建之地上五層加強磚造建物,室內面積介於27坪至40坪的住宅單元,現況一樓多為工廠及倉庫儲物使用,二樓以上為住宅使用;建物年份已達30年以上,建物老舊且一樓現況普遍增建嚴重,二樓以上現況陽台外推增建及五樓現況頂樓加蓋情形都相當普遍。



    ■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至111.10.05止)





    類型
    戶數
    說明


    已選配
    169
     


    未完成選配
    公同共有無法登記選配
    1
    選配期間該戶為公同共有,經了解目前產權已歸為一人所有。 初步了解具意願參與都更。


    未表態戶
    4
    目前4戶皆有表達有意願參與都更或配合社區決定。


    小計
    5
    94


    合計
    174
    65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投資人應辦事項




    容積獎勵
    本案至少應取得基準容積 80%,包含:

    綠建築銀級
    捐贈都更基金
    30年以上老屋無升降設備
    細部計畫回饋容積獎勵




    捐贈公益設施
    實施者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後,其優惠容積所增之收益,於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之淨利益爭取提供市政府50%為回饋,回饋得以樓地板面積或代金為之,限用於公有出租住宅、公共服務空間、社會福利文化設施及都市建設等。


    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本案應辦理變更主要計畫及擬定細部計畫,並應參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於擬定細部計畫階段申請容積獎勵,並以基準容積之30%為上限,但取得防災型或高氯離子獎勵者,得調降至基準容積之20%


    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經公共藝術設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施作。公共藝術 其辦理經費 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若更新後房地為公私共有者,得依照公有建築物產權比例之工程造價計算。


    捐贈都更基金
    應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附表,有助於事業之實施都市更新,促進都市更新(一),至少2%。


    淨零排放
    出資者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並按臺北市政府能源耗用評定方式公開及標示建築物能源耗用資訊,相關費用應由出資者負擔。


    低碳建築標章
    依臺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22 日 府授都建字第 1136080938 號函,為落實降溫城市計畫, 提升減碳成效,依相關法令規定須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新建建築物應併同申請建築效能評估,且其建築效能等級應達 1+ 級近零碳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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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更新單元1都市更新案公開評選出資人招商案

    新北市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更新單元1都市更新案公開評選出資人招商案

    最優申請人: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新北市永和區屬於行政院98年12月2日院台經字第0980073417號函核定之「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中都市更新推動計畫16處優先推動都市更新實施計畫地區,新北市政府於99年4月29日公告為更新地區,並指定為策略性再開發地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保安路以北、永平路以西、環河西路二段以南、保生路以東所圍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新北市永和區保生段53地號200筆土地及保福段852-2地號3筆土地(共203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224.15平方公尺(約4,611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2.14%(326.2平方公尺)、新北市51.15%(7,798.12平方公尺)、私人46.71%(7,119.83平方公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公益設施 ☑開放空間 ☑增額容積 ☑臨20m道路 ☑都更二箭







    ■周邊環境概況

      本基地範圍土地及建物現況多為住宅使用,建物構造以加強磚造及磚造為主,惟現況多有自行增改建之行為,樓層數為1~8層樓不等,臨保安路及永平路為零售商業店面使用。
      目前新北市持有之82筆土地中,共17筆現況作為道路或溝渠使用,餘65筆土地有93戶與市府簽訂租賃契約或佔用繳交補償金者,其中簽訂是有地租賃契約87戶、6戶繳交使用補償金。

    ■土地使用權利關係




    使用關係
    土地筆數
    戶數


    簽訂市有地租賃契約
    63筆
    87戶


    繳交使用補償金
    5筆
    6戶


    合計
    65筆(含重複地號)
    93戶



     




    都市更新意願


    項目
    私有權屬人數/戶數
    有意願人數/戶數
    有意願比率


    總戶數
    316
    285
    90.19%


    總人數
    458
    405
    88.43%


    土地所有權人
    354
    284
    80.23%


    建物所有權人
    192
    168
    87.50%


    市有地承租人
    110
    105
    95.45%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加強與新店溪之連結,形塑水岸休閒意象
    永和大陳地區緊鄰新店溪,應強調與新店溪之紋理關係,並考量景觀視野之穿透性,形塑水岸休憩意象。


    提供友善人行空間,重新打造安心社區在地樂活
    應以環境改善為優先規劃,提供友善、便利並符合地方意象之人行空間,為地區帶來安全舒適環境。


    重整道路系統,塑造公共安全宜居城市
    現況建築擁擠、巷道狹窄,地區防救災功能不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堪慮,期透過整體空間重塑,成為安全宜居城市。




    ■投資人應辦事項




    1.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將永平路住宅區部分變更為道路用地使用(從道路中心起算7.5m)


    2.捐贈公益設施
    如涉及捐贈公益設施,應以1處幼兒園優先,餘量則以設置社會住宅使用


    3.建築量體規劃
    建築規劃構造為鋼骨或鋼骨鋼筋混凝土造之集合住宅,低樓層應規劃商業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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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更新單元4都市更新案公開評選出資人招商案

    新北市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更新單元4都市更新案公開評選出資人招商案

    最優申請人: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新北市永和區屬於行政院98年12月2日院台經字第0980073417號函核定之「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中都市更新推動計畫16處優先推動都市更新實施計畫地區,新北市政府於99年4月29日公告為更新地區,並指定為策略性再開發地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新生路118巷、新生路173巷以東,環河西路二段以南,新生路66巷、新生路121巷以西,保安路以北所圍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162 地號等304 筆土地


    計畫面積
    12,626.60平方公尺(約3,820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2.47%(314.72平方公尺)、新北市39.47%(4,985.52平方公尺)、私人58.06%(7,326.36平方公尺)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公益設施 þ開放空間 þ增額容積 þ臨20m道路 þ都更二箭




    ■周邊環境概況

      本基地範圍土地及建物現況多為住宅使用,建物構造以加強磚造及磚造為主,惟現況多有自行增改建之行為,樓層數為1~8層樓不等,臨保安路周邊為零售商業使用,另於本案更新單元範圍內853地號上,則有市有土地遭他人占用之情況。
    ■建物使用現況

    合法建築物共87筆建號,所有權人103人;非合法建築物共254戶




     


    權屬
    面積
    百分比


    私有建物
    6,371.82㎡
    100.00%


    合計
    6,371.82㎡
    100.00%









    非合法建築物實測結構面積表


    鋼筋混凝土造(RC)
    612.88㎡


    加強磚造(含陽台)(R)
    29,149.18㎡


    磚造屋(含陽台)(B)
    41.04㎡


    鐵皮屋(M)
    1,433.57㎡


    遮雨棚(T)
    1,645.02㎡


    木造屋(W)
    24.41㎡


    合計
    32,906.10㎡




    ■土地、建物使用權利關係
      目前新北市持有之66筆市有土地中,共13筆現況作為現有巷道,餘53筆土地有61戶與市府簽訂租賃契約或占用繳交補償金者,其中簽訂市有地租賃契約57戶、4戶繳交使用補償金




    使用關係
    土地筆數
    戶數


    簽訂市有地租賃契約
    49筆
    57戶


    繳交使用補償金
    4筆
    4戶


    合計
    53筆(含重複地號)
    61戶




    ■參與都市更新意願





    使用關係
    私有權屬人數/戶數
    有意願人數/戶數
    有意願比率


    總戶數
    341
    312
    91.50%


    總人數
    456
    370
    81.14%


    土地所有權人
    398
    316
    79.40%


    建物所有權人
    103
    94
    91.26%


    市有地承租人
    70
    65
    92.86%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加強與新店溪之連結,形塑水岸休閒意象
    永和大陳地區緊鄰新店溪,應強調與新店溪之紋理關係,並考量景觀視野之穿透性,形塑水岸休憩意象。


    提供友善人行空間,重新打造安心社區在地樂活
    應以環境改善為優先規劃,提供友善、便利並符合地方意象之人行空間,為地區帶來安全舒適環境。


    重整道路系統,塑造公共安全宜居城市
    現況建築擁擠、巷道狹窄,地區防救災功能不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堪慮,期透過整體空間重塑,成為安全宜居城市。




    ■投資人應辦事項




    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將永平路住宅區部分變更為道路用地使用(從道路中心起算7.5m)


    捐贈公益設施
    如涉及捐贈公益設施,應優先規劃社會住宅使用


    法空集中留設
    法定空地集中留設,設計並施作具有徒步氛圍空間之20 米寬中央公園風貌景觀意象。


    建築規劃設計
    建築規劃構造為鋼骨或鋼骨鋼筋混凝土造之集合住宅,低樓層應規劃商業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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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板橋福利站)都市更新案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板橋福利站)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自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基地現況主要為板橋福利站,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且避免更新後鄰地零星土地無法合理使用,故將周邊低度使用私有土地一併納入更新範圍整體發展;更新後建築物集中設置,留設法定空地及四面退縮空間,成就新步行動線,法定空地開放供公眾使用,結合一樓板橋福利站,串連開放空間、沿街商店及文教設施,成為地區商業服務及鄰里休憩的據點,提升周邊整體環境,共創良好都市環境與使用效益。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板橋區漢生西路以東、文化路一段以西、文化路一段311巷以南、文化路一段285巷以北等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


    計畫面積
    2,872平方公尺(約86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90.39%、私人9.6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都更獎勵 ☒容積移轉






    ■使用現況


    本基地使用現況主要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1R),東側臨道路部分為攤商使用,西側為致理科技大學校地,現為校方變電設施使用
    建築物使用現況共有2棟建築物,均屬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7855建號,為79年興建之地上1層、無地下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總建物面積為944.19平方公尺,現況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另有鋼棚(T)9處,主要作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倉庫、採光罩、攤販棚架,以及致理科技大學變電設施等用途







    ■周邊發展概況
    本案鄰近致理科技大學,為文教優良學區,交通部分,主要聯外道路為文化路一段,且捷運站步行10分鐘內可到達,本案周邊環境、交通運輸及生活機能皆相當完善

    ■開發條件




    編號
    項目
    說明


    1
    房地分回需求


    國防部:賣場空間500m2(不含客貨共用梯廳、廁所、無障礙廁所)、工作空間20m2(不含員工廁所)、倉儲空間140m2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選配本案地上2層至3層6戶具獨立門牌之住宅單元及6席汽車位
    私地主(1位):出資人應依司地主提出選配需求規劃合適住宅單元提供選配
    其他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以不繳納差額價金為原則。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選配本案建築物及其持分土地,若有剩餘權利價值以領取差額找補價金領取(共3種房型)。

    以上更新後應分配價值扣除選配價值,找回金額不得大於最小分配單元價值。


    2
    建築標章


    綠建築 - 黃金級
    智慧建築 - 銀級
    耐震標章




    3
    建材等級
    至少應符合「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單價表中,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及建材設備表之規定。


    4
    法定空地分割
    957-4地號土地之法定空地分割作業承諾於112年7月30日前辦理完成


    5
    變電設施遷移
    957-4地號土地上之變電設施承諾於112年7月30日前辦理遷移作業完竣,費用預估為1,360萬元,並以後續實際發生之金額為準,該拆遷費用應由出資人負擔


    6
    工程施工
    於工程施作期間,應架設即時網路監視系統(CCTV 系統),相關要求如下:

    出資人須於工地辦公室完成翌日起30 日內完成CCTV 系統架設,CCTV 系統為可供即時監視施工現況之設備(各基地至少2 處),基地內拍攝影像設置位置須經本中心同意,並須具備即時視訊之相關網路設備,提供本中心或本中心指定之履約管理單位可透過網路即時監看功能,並連結至本中心指定網頁。
    前項 CCTV 需具備夜視、彩色及瞰制全區之功能,且儲存設備應至少得儲存30 天錄影檔案。
    如本案未設置工地辦公室,則第一項完成系統架設時間應於申報開工日翌日起30 日內完成。






    ■建築規劃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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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為落實「變產置產,永續財源」之市有財產管理運用目標,提高市產運用效能,並改善基地破舊窳陋,活化區域環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辦理本案,以活化公有資產。
      本案基地位於板橋區民族路、中山路一段50巷、中山路一段所圍街廓內,基地面積1,275平方公尺,其中新北市有土地占基地面積比例99.29%,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周邊有捷運府中站及本市交通核心樞紐之板橋車站,步行約5至10分鐘,商業活絡且交通便捷,鄰近板橋國小及高中、板橋體育館、新板特區百貨商圈、介壽公園等,生活機能完整,整體發展具延續周邊商業機能潛力。期待藉由合宜的開發方式,促進使用效率低落之公地再利用,改善地區生活環境,實踐永續發展遠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板橋區民族路、中山路一段50巷、中山路一段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1,275平方公尺(約386坪)


    土地權屬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財政局)99.29%、私人0.7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70%/460%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TOD增額/獎勵容積(都更一箭) þ都市更新 






       

    ■周邊發展概況


    鄰近府中商圈,集購物、美食、夜市於一體,商業機能無限。

    鄰近捷運府中站,交通、公設發展成熟,可居性極佳。





    ■土地使用現況


    公有:1棟合法建築物、5棟其他土地改良物
    私有:1棟其他土地改良物(鐵皮屋)




    ■開發條件、工作範圍




    結構及建材要求
    鋼骨鋼筋混凝土造SRC、停車位應為平面式停車位,並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空間、須符合本案建材設備表規定。



    建築設計要求
    無障礙環境設計、銀級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規劃設計參考府中美學示範基地專案。


    完工期限
    開工日起1250日內。


    地主優先選配
    市府(地主)優先選配全部辦公室單元(應配合市府需求及參考周邊不動產市場妥善規劃)


    私地主權益保障
    簽訂實施契約後120日內徵詢私地主分回意見及使用計畫(製成相關紀錄)




    ■開發量體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