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權利變換

  • View More 建築效果圖.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土地(兒童福利中心A2基地)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土地(兒童福利中心A2基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源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計畫概述

      臺北市政府107年12月11日公告「信義-2兒童福利中心A基地更新地區」。本案基地位於107年12月11日發布實施「劃定臺北市85處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信義-2 兒童福利中心A基地更新地區」範圍內,實質再發展構想為「捷運TOD+優質住宅或商業帶」。



    ■基地基本資料







    計畫範圍


    座落位置
    基隆路一段35巷5弄南側、松隆路123巷西側、基隆路一段35巷7弄東側、基隆路一段35巷7弄北側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3,397平方公尺(約1,026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3.65%、臺北市7.57%、住都中心54.34%、私人34.44%


    擴充基地Ⅰ


    土地權屬
    100%私人


    擴充基地Ⅱ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3.17%、臺北市14.89%、私人81.94%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許容積獎勵項目
    þ時程獎勵 þ容積移轉 þ規劃設計獎勵 ý增額容積 ý增額容積




    土地使用分區圖

    ■土地使用現況


    ■整體開發構想
      兒福A2基地之私有產權比例較高,為顧及公私有多方權益及需求,整體機能以優質全齡住宅為主,於低樓層打造鄰里商業空間,其餘樓層則規劃作全齡住宅,提供各年齡層舒適安居的住宅空間。基地同時延續北側人行綠軸動線,並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建立優良生活場域,並配合更新期程滾動檢討發展定位。




    ■開發條件




    擴充基地整合

    擴充基地Ⅰ及擴充基地Ⅱ分別至少辦理2場次之鄰地協調會
    完成整合納入擴充基地時,允許調升承諾共同負擔比率



    地主分回產品


    庇護工廠:



    市有土地更新後應優先分回庇護工場,且實際使用面積應達300m2(不含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161條第2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部分)。
    分配位置應為對外營業之1樓店面,且須有各項無障礙設施與通道。
    餘依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11年3月25日北市勞運管字第1113037139號提供「設立庇護工場使用需求」辦理。



    社會住宅: 


    本案國有及市有土地更新分回社會住宅數應達15戶(含)以上,另社會住宅居住單元類型配比,以套房/1房型:2房型為70%:30%辦理(得視基地條件酌予加減15%)。




    ■招商規範




    共負比

    請洽詢本公司



    保證金
    2000萬元


    出資人應負擔費用
    1.57億元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商四-國城.jpg
    公辦都更案

    左營高鐵科技之心(商四基地)都市更新案

    左營高鐵科技之心(商四基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因應國家半導體產業 S 廊帶已成形,臺南、高雄形成南台灣半導體、光電、科技業重要的發展之戰略位置,左營高鐵站尤其為高雄門戶地區,又因楠梓區也規劃有循環材料暨創新研發專區以及南科橋頭園區、仁武產業園區,以及配合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延伸等交通建設計畫,將創造出許多的就業機會與發生大規模企業員工遷徙潮,伴隨衍生相關商辦會展服務與交通轉運等服務性設施需求,加速該地區商業發展,奠定日後形成左營高鐵科技聚落的態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左營高鐵站後站地區


    計畫範圍
     左營區左東段18-108地號


    計畫面積
     約2,002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展定位



    ■開發條件與設計規範







    項目
    說明


    1.權益分配
    高雄市財政局分回房地,採垂直集中分配獨立建築物下方選配停車位


    2.樓高限制
    樓層數限制26層、單層高度不予限制


    3.退縮規定
    臨環山路退縮15m建築、臨站前北路退縮10m建築










    ■共同負擔比率:69.48%

    ■量體與財務估算




    開發量體
    0.7萬坪


    共同費用負擔
    約25億元


    更新後價值
    33億元






    ■申請資格條件









    ■評分標準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投資人規劃圖.jpg
    公辦都更案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本案招商基地位置: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62巷以東、民權路以西、中央路以南、三民路以北所圍街廓內土地,鄰近中央公園、隆恩圳親水公園、巨城購物中心等地。本案範圍內原地上物已拆除,現況多為停車場使用。
      本計畫在發展定位上主要將朝向居住、公益、文化與社區服務的住商混合使用開發為主軸。而未來基地的實質開發應以「優質住宅+公益使用」為核心,並結周邊環境塑造與維護、服務鄰里的公共空間,從住商混合的土地使用模式,為地區未來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更新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央路162巷以東、民權路以西、中央路以南、三民路以北


    計畫範圍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


    計畫面積
    1,733.00m2


    土地權屬
    新竹市/新竹市政府(77.73%)、中華民國/國產署(3.00%)、台糖(16.73%)、祭祀公業法人新竹市鄭O業(2.54%)
















    ■土地使用現況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平日價第二種住宅區


    房型土地使用強度
    60%、24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容積移轉







    ■整體發展構想




     








    ■實施者權利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預計為公托、社區活動中心等服務鄰里公共空間,公營與私營應設置獨立出入口


      2.建築設計
    應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




    ■申請階段共同負擔比率上限 :57.01%

     

    ■申請人資格







    項目
    平日價


    一般資格


    110 /1/1前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申請人所組之團隊成員(含協力廠商)須具備開業建築師及執業都市計畫技師之資格




    財務資格


    3年內須無退票紀錄
    無不良授信信用紀錄
    已完成最近三年(110 年、111 年、112年)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發能力資格


    具25,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住宅(H2類)開發實績
    其中單一使用執照至少須含一幢地面16層(含)以上建築始得計算累計於建築開發實績。




    財務能力資格
    最近三年(110 年度、111 年度、112 年度):

    實收資本額最低應為新臺幣1.6 億元(含)以上
    淨值應高於實收資本額。
    流動資產應高於流動負債。











     
     ☆查看更多案件☆ 
  • View More 春福模擬圖.jpg
    公辦都更案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春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過去為國軍重要的眷村社區,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管理,眷村土地範圍內原有眷舍多已拆除完畢,計畫範圍面臨和緯路一段(NH-90-20M)具交通幹道的服務優勢,而北側街廓之大道新城眷村改建社區大樓林立,大量居住人口衍生日常性消費之需求,配合和緯路(NH-90-20M)及北門路(NH-88-20M、NH-95-20M)聯外交通動線串連,具備公有地更新再發展條件。
      臺南市政府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共同合作下,藉由公有土地整體規劃,作為九六新村再發展之起點,以「朝向與周邊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目標,提升眷村改建土地經濟效益與公共利益,加速公有土地活化與環境改善。



    ■更新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1:4,640.98m2
    街廓2:11,240.78m2
    街廓3:3,351.80m2
    合計:19,233.56m2


     












    ■土地使用現況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平日價第七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房型土地使用強度
    60%、270%
    60%、18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容積移轉,最高可達基準容積1.8倍







    ■整體發展構想
    本計畫區位於北區「文化綠意的生活城區」,以都市更新整合公共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目標,引入住宅與生活性零售商業機能,優質綠色友善生活環境,並串聯大興里既有住宅聚落與大道新城,促進「眷
    村改建土地再生」與「公有土地主導生活環境再造」,應以「低碳休閒優質住宅區 」為主軸形塑優質的住宅社區與生活性商業機能為目標。

    國防部眷地以容積調派方式集中留設大型綠地與中央主題道路
    低樓層商業,高樓層住宅之住商混合空間
    集中留設公益設施於西側住宅街廓













    ■實施者權利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公營住宅,獎勵係數為1


      2.再生能源裝置
    裝置再生能源發電、利用設備或屋頂綠化設施,其設置面積應達新建建築面積1/2以上,但屋頂不可設置區域得扣除之。


      3.現存地上植栽維護管理
    須於開發前調查並清點列冊植栽現況,提出整體景觀與植栽保存移植計畫。


     4.捐贈都更基金
    捐贈一定金額予臺南市都市發展更新基金,並得依法申請容積獎勵,其申請獎勵容積不得小於基準容積10%。


     4.建材等級
    不得低於RC造第二級建材水準




    ■申請階段共同負擔比率上限 :69.47%

     

    ■申請人資格







    項目
    平日價


    一般資格


    110 /1/1前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 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申請人所組之團隊成員(含協力廠商)須具備開業建築師及執業都市計畫技師之資格




    財務資格


    3年內須無退票紀錄
    無不良授信信用紀錄
    已完成最近三年(110 年、111 年、112年)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發能力資格


    具30,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住宅(H2類)開發實績
    其中單一使用執照至少須含一幢地面八層(含)以上建築始得計算累計於建築開發實績。




    財務能力資格
    最近三年(110 年度、111 年度、112 年度):

    實收資本額最低應為新臺幣2.5 億元(含)以上
    淨值應高於實收資本額。
    流動資產應高於流動負債。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行政中心建築效果1.jpg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岡山區行政中心位於舊省道旁(岡山路),已為岡山民眾服務40多年,建築物老舊且腹地狹窄,加上交通停車不便,同時阻礙市中心商圈發展。隨著高雄市、縣合併,本府盤點北高雄產業及地區發展,考量岡山作為產業發展軸帶之核心城鎮,配合岡山地區周邊相關計畫及建設投入,將岡山行政中心遷至機15,現址將透過都市更新重建,以有效擴大服務效能並展現都市空間格局,進而帶動整體區域發展。
      本次招商開發成本參考112年8月新版「高雄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合理調增,估計總投資規模約達60億。另外,原先建後拆模式改為同時興建,讓實施者得以辦理更新後建物銷售,整體開發期可至少縮短3年,未來市府也將比照都更168加速審議,相信能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都發局說明,本次進行三大調整,包括未來需協闢之公共設施(綠帶及廣停)皆不納入權利變換範圍,以及協調岡山區公所、地政及警察局岡山分局,於開發期間另覓處所臨時中繼辦公,確保市政服務不中斷,讓兩基地得以同時闢建,另共同負擔比例由原69.87%提升至72.56%。

     

    ■基地基本資料

      本案分為二宗基地,採都市更新跨街廓開發,分別為機1-1基地(岡山行政中心現址)與機15基地(岡山行政中心遷建新址),未來機1-1基地與商2基地之辦公務機關將遷建至機15基地,原址將透過公辦都更拆除重建。








    機1-1基地(現址)
    機15基地


    座落位置
    岡山區岡山路、壽天路及岡山路345巷所圍部分街廓
    空醫院路、樹人路、阿公店路二段所在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岡山段82-2等4筆土地
    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6,290平方公尺
    14,1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高雄市100%
    高雄市100%











    現址






    新址












    ■土地用強度規範




    基地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m2)
    使用強度
    法定容積(m2)


    機1-1
    第三種商業區
    6,290
    70%、400%
    25,156


    機15
    機關用地
    14,132
    70%、400%
    35,330


    合計
    20,422
    -
    60,486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項目
    說明


    1.承諾權利金
    更新後岡山區公所取得2,000萬元權利金、餘額由高雄市政府取得(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2.分配原則
    岡山區公所優先取得機15、實施者分回機1-1為主


    3.岡山行政中心建築設計規範
    (1)機15岡山行政中心應取得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耐震標章
    (2)規劃設計應符招商文件內容


    3.機15應設置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小於行政中心造價(直接工程費)1%,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4.提供岡山醫院法定停車位
    (依實施者需求)

    得於更新事業計畫階段開闢82-8土地部分土地做岡山醫院法停使用(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5.實施者負擔費用
    (1)前期規劃費及招商作業費用:1,400萬元
    (2)專案管理費用:上限4,200萬元
    (3)相關稅捐、規費、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或其他費用等


    6.優先取得容積獎勵項目
    機1-1應優先取得下列容積獎勵項目達22%後,始得申請其他容積獎勵項目:
    (1)捐贈都更基金(達容積獎勵10%)
    (2)銀級綠建築標章
    (3)住宅性能能評估-第一級結構安全性能


    7. 同時拆建
    實施者得同時拆除並重建機1-1及機15基地,縮短興建期程


    8.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兩處廣停用地(32席、70席)公共設施應由實施者負擔開闢並捐贈予高雄市政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共同負擔比率 - 72.56%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 
  • View More 封面.jpg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路與民族路口機關用地(機20),自民國67年起 陸續為市府環保局水肥處理廠及工務局瀝青廠使用,隨著時代變遷及城市發展,周邊已是住宅大樓林立,原本之使用變成鄰避設施,故水肥廠與瀝 青廠分別於98年及103年停止運轉,現址改為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及工務局養工處四維養護大隊辦公使用及放置道路挖管中心監控設備。惟相關建築物及機械設備仍存在,不符合都市發展應有之機能,市府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於110年4月先行搬遷,並於110年7月底拆除水肥廠地上設施, 保留樹木作為臨時性開放空間,提供周邊社區休閒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本計畫範圍東至民族一路,南側緊鄰國道10號高架橋下平面道路大中二路,西接大中二路56巷,北側臨中華電信北高雄營運處(第一種電信專用區)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段一小段573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7,077平方公尺(約2,140.7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23.55%、高雄市76.45%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規模獎勵 þ時程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周邊為發展成熟的住宅區,鄰近榮 總醫學園區、福山國中及新莊高中、金獅湖風景區,具備醫療、文教及休 憩資源豐富的特性;鄰近巨蛋體育場、義享天地、HOLA 及 B&Q 賣場等商圈, 並位於國道 10 號高速公路與省道臺 1 線(民族路)重要交通幹道交會處。 隨著大中交流道擴建、大順路輕軌闢建等重大交通建設發展,提供基地周 圍更便利的交通系統服務,住宅生活機能更顯完善。



    ■開發構想與定位
      本案以「優質生活・全齡共居」之願景為定位,促進都市低度利用空間使用效益及活化市有土地,帶動地方發展, 本計畫細部計畫將配合主要計畫,基地發展方向在於「優質生活・全齡共 居」之發展定位,社區發展設定「高層景觀、中庭綠意、休閒商業」為主要概念。




    ■開發條件







    公益設施需求
    單元1:養工處及挖管中心辦公室(層高4m/14樓),需求面積計5,324平方公尺。
    單元2:日間照顧機構、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社會住宅,需求面積約4,214平方公尺(約108戶),需求面積計9,334平方公尺。


    代為拆除地上物及運棄基地內建物廢料
    拆除費由地主支付,且不計入共同負擔費用中,建物鋼鐵殘料依估算之價值由實施者付費後清運處理


    大面積綠意中庭
    開放空間應集中留設於基地南側中心處,塑造大面積中庭意象


    優先申請都更容獎項目
    應優先申請捐贈公益設施獎勵、綠建築(銀級)獎勵


    兩案得標
    兩案得標可合併規劃








     


    ■財務條件






    共同負擔比率
    68.77% → 69.95%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約2.04萬坪


    開發成本
    單元2:約49億元


    開發期程
    6年









     ☆更多其他案件☆ 
  • View More 投資人效果.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596地號等5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596地號等5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位於台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建國南路一段及復興南路之間,距捷運忠孝復興站約500公尺,鄰近懷生國小、八德市場及昌隆198公園,生活機能優良;基地面積4,504平方公尺,現況共計8棟建築物年限皆已達40年,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基於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將透過整體規劃以提升地區之都市生活品質,帶動周邊都市再生,創造優質都市環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臨路面寬70公尺以上,三面臨路、基地形狀方整,具有規劃設計及建築物配置彈性。
      經國家住都中心整合協調,本案安東新城華廈私人地主以及住戶皆具高度參與都市更新意願,截至目前已取得90%以上私地主參與意願書,並已進行私地主選配意願調查,預估未來推動過程中可順利執行。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八德路二段210巷、安東街16巷及安東街16巷18弄所圍街廓左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596、596-1、596-2、596-3及596-4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4,504m2


    土地權屬
    國有財產署1.88%、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51.70%、私有46.42%







    ■土地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特)


    土地使用強度
    45%、225%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都市更新 ☑TOD增額容積 ☒容積移轉






    ■土地使用現況

      本基地內共計8棟建築物,西北側2棟2樓加強磚造建築物(坐落於 596-2、 596-3、 596-4地號,目前仍有3戶,係依國有財產法第42條繳清補償金後承租(先占後租),租約期間至116年底;本中心 土地共3棟1樓磚造及鋼筋混泥土建築物、(坐落於596-1地號)原為軍方眷舍現已無人居住;私地主安東新城共3棟鋼筋混泥土建築物(坐落於596地號),現況為7樓華廈(共 83戶)。







    土地權屬
    現況門牌
    建物坐落地號
    棟數
    樓層
    主要建材


    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
    八德路二段210巷7號、安東街16巷58號八德路二段
    210
    巷 7 號、安東街
    16 巷 58 號
    596-2
    596-3
    596-4
    2
    2
    加強磚造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假日價八德路二段210巷19號
    596-1
    3
    1
    加強磚造/鋼筋混凝土


    私人
    安東街16巷30號、32號、34號
    596
    3
    7
     







     

    ■私有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意願







    項目
    私有土地
    私有合法建築物


    面積(m2)
    人數
    面積(m2)
    人數


    新安東城總計
    2,091
    95
    9,491
    95


    同意數
    1,890
    86
    8,593
    86


    同意比例
    90.42%
    90.53%
    90.54%
    90.53%







    ■地主分配需求




    私地主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公有土地管理機關


    住宅單元:85戶以上
    住宅單元:二房型與三房型以1:2為準
    後續由實施者進行協商



     


    有關私有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分配需求如下表:





    房型產權坪數
    二房型
    (25-32坪)
    三房型
    (35-42坪)


    低樓層(2F-8F)
    19戶以上
    35戶以上


    中樓層(9F-15F)
    8戶以上
    16戶以上


    高樓層(16F以上)
    0戶
    7戶以上




    ■實施者開發義務







    項目
    說明


    1.捐贈公益設施
    1F規劃為公益設施以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捐贈予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店面為原則


    2.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地上物面積面積612m2,由國家住都中心代為拆除,實施者負擔費用,不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3.建築設備等級規定
    至少應符合鋼骨鋼筋混凝土(SRC)3級構造


    4.公設比限制
    公設比以不超過34%為原則


    5.取得建築標章


    綠建築:黃金級
    智慧建築:銀級
    耐震標章









    ■實施者規劃示意圖
     
  • View More 封面.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自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基地臨臺北市大安國小、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芳和實驗中學及國立台灣大學等優質全齡教育學區,本案係由臺北市政府同意本中心擔任實施者之公辦都市更新案,全區以重建方式實施、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期望透過公辦都更、活化公私有資產,塑造良好居住環境及開放空間、推動都市地區整體再生,以創造優質宜居、樂活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大安區臥龍街以北、臥龍街151巷、臥龍街131巷及臥龍街131巷13弄所圍部份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


    計畫面積
    4,459.83平方公尺(約1,34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19.97%、臺北市45.49%、私人34.5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都市更新 






       

    ■周邊發展概況


    緊鄰大安國小、和平高中、鄰近臺灣大學、福州山公園,就學、休閒遊憩資源豐富。
    鄰近捷運六張犁站,交通、公設發展成熟,可居性極佳。


     

    ■土地使用現況

    待更新

    ■開發條件、工作範圍

    待更新

    ■建築效果模擬




     ☆查看更多案件☆ 
  • View More 漢皇.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區原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宿舍及公共運輸處宿舍,地上建物多為1、2樓磚造、木造及鐵皮加蓋老舊建物,平均屋齡逾40年,惟因無人居住且年久失修致建物傾塌,為改善周邊單元居住環境,臺北市政府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府都新字第101323455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並於106年配合「士林再生計畫」擴大更新範圍並擬定更新計畫。希冀透過都市更新重建方式營造完善且寧適之居住空間尺度,妥善規劃人行步道及開放空間景觀設計,具體改善社區周邊都市景觀意象,並提升社區安全性,營造適宜居住之社區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延平北路五段257巷4弄以西、延平北路五段257巷以北、葫蘆街135巷以東及延平北路五段285巷以南街廓東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


    計畫面積
    2,549.76m2


    土地權屬
    臺北市/臺北市都市更新處(64.49%)、私人(35.5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增額容積 ☑TOD容積獎勵 ☑公益設施 ☑都市更新獎勵






    ■周邊重大計畫




     

    ■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私有地主分配需求

     



     

    ■整體開發構想





    ■開發條件




    1.捐贈公益設施
    應提供下列公益設施,且須設置於低樓層:

    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至少121坪(產權面積)
    區民活動中心至少188坪(產權面積)
    分配住宅作為消防宿舍(2~3房)




    2.建築設計
    銀級綠建築、建材設備應達第2級RC以上


    3.戶數規劃
    應至少規劃21戶(約30~35坪)三房型




    ■其他義務規範





    ■財務條件





     


     ☆更多案件資訊☆ 
  • View More 投資人規劃2.jpg
    公辦都更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權利變換區)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權利變換區) 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大美投資及豐謙建設合作聯盟

    (以下摘錄自網路公開資料)



    ■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因應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勘選新竹市行政區內具都市更新示範潛力之地區,受內政部核列為新竹市100年更新重點示範計畫地區。本計畫區內以公有土地居多,北側機關用地暫為閒置狀態,鄰溪埔子第二分線旁佔用戶普遍,自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已有40~50年歷史,現有建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及朽壞之虞,且居住環境惡劣,南側清華大學電子商圈內,商業行為熱絡、住商混合情形普遍,然其建物老舊,有礙市容觀瞻,考量計畫區內土地未能發揮現有土地價值,與周邊都市發展未能有效連結,故希冀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生活環境,復甦都市機能,形塑新竹市都市入口意象,以利土地合理利用與都市正常發揮。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北側


    計畫範圍
    新竹市東區光復段809地號部分土地及814-3地號等54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581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80.36%、中華民國13.62%、新竹市5.24%、私人0.78%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一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80%、400%
    60%、180%




    ■違章建築及土地改良物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4條規定「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以94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成者」
    21戶


    違章建築物主體坐落於自有土地,惟其部分違章建築物占有他人土地
    2戶


    本基地範圍外,違章建築物之部分占有他人土地
    1戶








    ■歷史建築



    ■開發條件




    1.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


    區內新竹市歷史建築「日本海軍第六燃料廠觸媒工廠」將予以保留,採修復再利用及區內公共設施協助開闢方式進行更新事業。
    實施者進行開發行為前,應將相關設計書圖提交新竹市政府審查,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再利用採購辦法」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等相關規定,擇定登記合格之乙級(含)以上營造業及工地負責人或傳統匠師。


    預計5,400萬元


    2.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竣後,領取使用執照前,開闢完成基地範圍內公園用地;開闢完成後,協助本中心辦理捐贈予新竹市
    費用尚待釐清


    3.協助開闢道路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竣後,於本案開工後2年內開闢完成基地商業區南側10公尺計畫道路,並應經過綠地用地串聯至更新單元西側住宅區。
    費用尚待釐清


    4.給付「新竹市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水質改善計畫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經費
    應負擔委託規劃設計費800萬,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期程給付,該費用得依都更條例第51條及「新竹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審議原則」規定提列共同負擔
    800萬元


    5.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變更都市計畫回饋
    新竹市東區光復段 818 地號私有土地因辦理都市計畫分區變更涉及應回饋事項部分,依新竹市政府指示,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中處理
     


    6.違章建築戶之處理
    已達成協議戶:實施者應協助取得基地範圍內申請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下稱違占戶)之容積獎勵證明文件,無法取得前開文件時,仍應依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第 17 條申請獎勵,且申請容積獎勵總額扣除前開違占戶之容積獎勵,其總申請額度仍應達 50%以上。
    未達成協議戶:依新竹市政府「新竹市雨水下水道 C5 幹線出口暨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排水改善工程」施工時間辦理拆除作業。
    7戶已達成協議現金補償、13戶已協議現地安置
     


    7.捐贈社會住宅
    實施者應獨立規劃一棟至少200戶(產權登記面積至少4,000 坪)具單獨出入口之社會住宅,由本中心按應有之權利價值單獨分回該建築物及其所坐落之土地(實施者就社會住宅及其所坐落之土地應辦理分割並單獨移轉登記予本中心),有關社會住宅建築設計及固定設備應依本案委託實施契約內容規定為主。
     


    8.管理服務費給付
    實施者應給付本中心管理服務費4.8億元整,並得提列為共同負擔之管理費用項目。但實施者依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中「人事行政管理費」之40%及「風險管理費用」之10%兩者合計總額高於4.8億元時,應依兩者合計之總額給付予本中心
    4.8億元起




    ■實施者規劃內容
  • View More 建築模擬3.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與網路



    ■計畫概述

      本案現況建築物年限已達60年,多已窳陋破舊,且土地低度使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基於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將透過整體規劃以提升地區之都市生活品質,並活化閒置國有土地,以提供優質睦鄰設施,帶動周邊都市再生,創造優質都市環境。
      經內政部以民國111年11月9台內營字第1110819281號函核定「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新莊都市更新案」(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實施計畫書,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1條規定公開徵求提供資金並協助本中心實施本案都市更新事業之出資人外,亦併同辦理公開徵求本中心分回部分之承租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


    計畫範圍
    西臨敦化南路二段(70m)、北臨 敦化南路二段293巷(6m)、東臨樂業街(11m)


    計畫面積
    7,179.00m2


    土地權屬


    私有(7.51%)
    臺北市/私人共有(1.35%)
    國有(90.18%)
    臺北市/中華民國共有(0.96%)












    ■使用強度規範




    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m2)
    建蔽率
    容積率
    法定容積(m2)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B
    原第三種住宅區
    2,183.00
    50%
    225%
    4,911.75


    原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3,563.00
    50%
    400%
    14,250.00


    道路用地
    1,433.00
    -
    -



    總計
    7,179.00
    -
    -
    19,163.75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TOD大眾運輸導向






    ■開發構想



    ■負擔條件




    1.協助開闢計畫道路
    本案範圍北、中及南側3條6m計畫道路,於本案中一併開闢, 以利本案基地進出及樂業街與敦化南路之連通,並作為本案人車通行使用。 


    2.捐贈公益設施


    交通局:YouBike站點設置空間
    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F庇護工場463m2
    大安區公所:1F里民活動中心231m2
    社會局:1F托嬰中心330m




    3.開放空間留設
    本案建築設計集中規劃,法定空地除沿街所需退縮空間外,集中留設於臨樂業街側,並結合現地植栽保留,提供街廓內側居民良好駐足休憩空間。


    4.拆除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清除遺留物品之配合義務
    除甲方另有需求,本基地範圍內若於點交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遺留物品,應由乙方負責調查、拆除或依法遷移;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乙方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相關衍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5.建築設計規範


    通用設計
    綠建築
    銀級智慧建築




    6.保護樹木處理
    南側基地範圍內有兩棵保護樹木(編號2067及2068),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惟若需辦理移植時,出資人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檢附施工地區內樹籍資料及受保護樹木之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




    ■投資人規劃內容




    開發策略:


    破除舊有敦南兩側牆面意象,以開放優質綠蔭空間
    更新整體規劃,帶動周邊大眾運輸與活化公有土地
    串聯既有商業軸帶,延續敦南商圈沿街發展
    形塑步行城市環境,營造安全友善行人空間








    開發規劃構想:

      透過開闢道路、兩側退縮及建築設計手法,提升街廓與敦南林蔭大道的連通,並沿街規劃商業空間、提供地區公益設施及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接續原有封閉使用形成的斷點,促進鄰里活動交流,同時藉由辦公機能引入,加值厚實原有敦南辦公商圈機能,以帶動地區都市再生,復甦周邊環境都市發展。






    開發量體與產品規劃:


    南基地: 21F / B3 - A級商辦
    北基地:25F / B4 - 住宅


      南基地將定位為A級辦公大樓,鎖定外商及本國大型企業進駐需求,以綠建築、智慧建築、健康建築為規劃目標,以符合未來ESG永續發展概念。
      另外,南基地東側還規劃庇護工廠,提供社會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並另設置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北基地則規劃有區民活動中心,結合戶外綠化廣場可舉辦文康活動促進與居民交流與社區活絡。



     
  • View More 建築效果.jpg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行二行三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中正區行二行三公辦都市更新案

    得標廠商: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案位於台北市區正核心,區位條件極佳,惟自民國92年起,即以中央合署辦公室為發展目標, 然因公、私產權交雜,長年有辦公空間需求,卻未能有效開發。為能有效推動本案發展、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經多次調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最終以都市更新方式併同開發辦理本案,同時保有行政主體性,並保障住戶居住權利,推動本案發展。
      經招商文件所述,目前已取得90%私有地主出具參與意願,而有8位尚未取得其參與意願,其中3位尚在考慮分配內容、5位因家庭或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其意願書。



    ■基地基本資料




                   
    行二行三區域
    臨沂段區域


    座落位置
    市民大道二段、林森北路、北平東路、天津街所圍地區
    杭州南路一段11巷、齊東街70巷、忠孝東路二段64巷所圍地區


    計畫範圍
    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
    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 487-2地號等108筆土地


    計畫面積
    約1.8公頃(約5,556坪)
    約0.3公頃(約949坪)


    土地權屬
    30%國有、0.5%國市共有、33.9%市有、23.4%住都中心、11.4%私有
    97.6%國有、0.5%國市共有、0.1%市有、1.8%私有


















    土地權屬分布圖



    地上物分布圖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行二行三區域
    臨沂段區域


    土地使用分區
    行政專用區(二)、行政專用區(三)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400%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þ開放空間 þ公益設施獎勵(係數1.2)





    土地使用分區圖



    ■區域發展概況





    ■開發條件




    編號               
    項目名稱
    本案情形


    1.
    私有地主處理議題或相關私有所有權人開發條件



    2.
    捐贈公益設施



    3.
    開闢周邊公共設施/道路



    4.
    地上物拆除
































    開發構想平面配置圖


    ■財務分析




    共負比
     土地所有權人40%、投資人60%


    預估成本
    88.9億元


    預估樓地板面積
    4.5萬坪、坡道平面車位1,111位


    預估銷售單價
    33~35萬元/坪、坡道平面車位200萬/位


    預估銷售金額
     167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投標廠商







    廠商名稱
    相關連結


    1.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
    冠德建設奪「行二行三公辦都更案」最優申請人 串聯東、西區軸線計劃 (聯合新聞網)


    2.潤泰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規劃內容



     ☆其他案件資訊,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