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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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阿里山林業村BOT案,因嘉義製材所歷史建築群整修活化、玉山一、二村尚有住戶未搬遷及整體觀光、投資環境不佳等因素,107年至108年歷經3次公告招商,均無廠商投件。經檢討後,排除嘉義製材所、玉山一、二村等文化資產比例高及不確定性高的區域,調整促參範圍為,舊果菜、魚市場沿台鐵縱貫線至嘉義秀泰影城對面,面積約7.27公頃,其中臨近秀泰影城的多功能廣場與舊果菜魚市場為可開發區,以期基地環境單純化,提高廠商投資意願。本案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已呈報林務局審查,將朝引進主題住宿型五星級國際觀光飯店,結合文創購物商品展售、特色餐飲設施、親子遊樂設施及藝文沙龍空間等方向規劃,預計112年7月前完成招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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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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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於民國109年6月起陸續公告8部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相關法令,期能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公共建設開闢自償率,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故本計畫作為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之指標性首站,為利後續捷運聯合開發招商,變更本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開發區,強化本計畫招商可行性。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及岡燕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岡山區大公段1006地號


    計畫面積
    3,518平方公尺(約1,064.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停車位數量
    原則:250平方公尺以下應設置1個,超過250平方公尺每150平方公尺及某零數應增設1部停車空間
    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法停得減設置多30%


    建築高度限制
    建築限高90公尺


    捷運設施設計
    捷運設施及量體應符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內容為主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發展定位與策略


    串聯捷運紅線產業廊帶,形塑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與北高雄交通節點
    串聯周邊商業、行政辦公空間,加值職住遊憩機能服務


    ■規劃內容

      考量本計畫範圍西側為 RK1 捷運站,除轉乘需求外,人行出入口應臨主要道路,故將主要入口設置於中山北路上;商業設施則配合捷運設施,可於高樓層直接連通,一樓部分則可由後興北路及岡燕路進出;停車場進出動線安排,以不影響周邊行人動線為原則,設立於建物基地西側之後興北路上。


    停車空間:以滿足提供捷運及火車站旅客便利的停車空間需求為原則。
    辦公空間:本計畫可藉由既有之都市商辦活動機能、便利之大眾運輸系統等優勢發展條件,將以TOD之發展理念,並串聯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沿線與產業園區之商業辦公廊帶,健全周邊商辦機能
    商業及運動設施:基地周邊主要為岡山區傳統商圈,缺乏大型商業及運動設施;本計畫於南側岡燕路側配置商業空間,並可透過捷運設施連通串聯,可提供旅客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運動空間。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留設公眾停車位
    應留設46席小汽車停車格、96席機車停車格供公眾使用


    2.法定停車位得予減設
    捷運開發區之法定停車位數量如經本府交通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得依實際需求設置之,惟其減設數額 不得大於30%。


    3.退縮建築
    一號道路東側之捷運開發區臨一號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提供車行使用,另基地東側應退縮3m建築。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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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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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原為「中國電影製片廠」,係1950年代興建之新式電影製片廠之一,為少數見證臺灣電影歷史及人物事件之重要場域。本案將以影視音產業聚落為核心,彰顯場域原有的影視音元素,依促參法OT及BOT之方式辦理,引導民間資源投入影視音產業的發展,藉由本基地的整體開發,期待不僅可以帶動臺北市影視音產業發展,並推動周邊地方經濟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北側、新興路東側、中央北路二段350巷西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土地


    計畫面積
    3533.4m2(約660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土地使用分區
    影視音產業專用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00%









































    ■使用現況
      本案招商範圍內有「中國電影製片廠 A 攝影棚及錄音室」二棟歷史建築,其面積分別為 1,389.0 平方公尺及 222.6 平方公尺,為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築物;二棟建築物之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目前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外辦理「中國電影製片廠 A 攝影棚及錄音室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並於招商範圍內北側增設廁所約 10.6 平方公尺;修復工程已於 113 年 1 月 15 日竣工,刻正辦理 因應計畫竣工及使用許可取得事宜中。



    ■開發條件與限制


    開發規範:依臺北市都市計畫書─「變更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等15筆土地住宅區為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103年4月1日府都規字第10300645700號公告實施)、「擬定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等15筆土地影視音產業專用區細部計畫暨變更同小段190-27地號等20筆土地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及住宅區(供職務宿舍使用)案」(103年4月2日府都規字第10332000500號公告實施)
    允許使用項目:影視音產業專用區以影視音產業及其附屬事業(設施)使用為主。影視音產業專用區之允許使用組別如下,其餘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三種商業區規定辦理。第12組公用事業設施(無線電或電視設施、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有線播送系統、社區電台、廣播公司、電視公司、電信機房)、第13組公務機關、第15組社教設施、第16組文康設施、第17組日常用品零售業(飲食成品、糧食、水果(營業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第19、20組一般零售業(甲、乙組)、第21組飲食業、第22組餐飲業、第26組日常服務業、第27組一般服務業、第28組一般事務所、第29組自由職業事務所(文化藝術工作室)、第30組金融保險業、第32組娛樂服務業(戲院、劇院、劇場、樂隊業、電影院、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舞場、舞蹈表演場、電腦網路遊戲)、第43組攝影棚、第53組公害輕微之工業(樂器製造業) 



    ■需求說明


    民間機構應於本案標的範圍內修建並營運符合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第5款所稱依法登錄之歷史建築,且應規劃於建物總容積樓地板面積70%以上設置影視音設施。前述影視音設施係指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稱展覽、表演、製作、發行、映演、播送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 音樂等相關設施。
    附屬事業:本案得開發附屬事業,其面積不得超過建物總容積樓地板面積30%30%,且應符合本案基地之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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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北環段Y21站捷運開發區2土地開發案

    環狀線北環段Y21站捷運開發區2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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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地理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現況為汽車百貨 建物面積約 145 坪 ,地上物於投資人就開發基地施工前9個月告知捷運局通知私地主搬遷 。







    座落位置
    蘆洲區集賢路407號


    計畫範圍
    重陽段232地號


    計畫面積
    1,124㎡(340.0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9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捷運蘆洲線沿線生活機能佳,新推案以捷運周圍為主,區域行情約54~66萬元 /坪

    商業市場概況


    徐匯廣場為區域型零售商場,主力業種包含生活用品及主題餐廳
    集賢路、中山一路,以餐飲、日常生活 消費等沿街店鋪 為主,其中集賢路 401號(特力屋社區店) 112年成交價 95.5萬元 /坪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4完成電梯、電扶梯機坑及冷卻水塔場等捷運設施空間
    委建範圍:B4~2F
    委建費用:約4.5億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5,043.66㎡ (約1,526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3,364.98㎡(約1,018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66.7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5%~53%、投資人47%~55%


    預估成本
    10.44億元(平均成本單價約23.96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217坪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60~62萬元/坪;店鋪85~90萬元/坪;車位170~190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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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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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分區
    遊一區
    遊艇港區


    建蔽率
    1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20%


    容積率
    4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40%


    計畫面積
    75.47公頃
    39.69公頃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屏東縣
    中華民國






































    土地容許使用項目


    使用分區
    遊憩區
    遊艇港區


    容許使用項目


    室內遊憩設施
    戶外遊憩設施
    水岸遊憩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文化史蹟保存或展示設施
    生態體系、環境保護綠化及解說設施
    特產及商品展售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碼頭、加油站等設施)
    高爾夫球場(限遊二遊憩區)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戶外遊憩娛樂設施
    水岸遊憩娛樂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零售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加油站、船舶維修及停車場等)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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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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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


    計畫面積
    5,433.70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待公告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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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北側、新興路東側、中央北路二段350巷西側


    計畫範圍
    屏東縣東港鎮嘉南段59、大鵬段904及林邊鄉崎峰段41-1、54、55、56、57-1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52.58 公頃





     










    土地使用分區
    遊憩區(二)


    建蔽率、容積率
    15%、45%(高爾夫5%/15%)


    開發規範
    民間機構應於申請開發基地留設二分之一以上法定空地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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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開發經營案

    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開發經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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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

    ■計畫概述


      南臺灣近年在產業轉型與擴張方面獲得顯著的動能,行政院大力推動的臺灣科技產業S廊帶,串連南科臺南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高雄路竹、橋頭及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亞灣創新園區等多個重要產業園區,成為南台灣產業翻轉的重大助力。日前台積電更宣布將高雄楠梓的28奈米廠改為設立2奈米廠,並規劃在2025年下半年量產,指標科技大廠帶領下,南臺灣的產業翻轉將進入加速期。
      臺南科學園區乃我國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基地,光電產業營業額佔南科 園區整體營業額65%以上,加以成大、交大臺南校區光電科技人才及 縣府積極推動新能源政策,臺南縣發展綠色能源產業研發-生產產業鏈 逐漸形成。臺南站之產業發展定位可朝「永續生態城」之方向發展, 以引入智慧綠建築廠辦大樓、育成中心、及國家級研發單位進駐。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9、280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98,884.91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6年內完成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30,000m2並取得使用執照
    10 年內完成研發中心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0m2
    研發中心產業類別:數位科技、資訊安全、資通訊物聯網、半導體(含化合物半導體)、淨零科技、節能科技、數位金融、數位轉型顧問服務等相關產業)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3.取得建築標章
    發人為本案所興建之建築物,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2年內取得銀級(含)以上之「綠建築標章」及銀級(含)以上之「智慧建築標章」。


    4.綠能設備
    配合政府綠色能源政策,建築本體或停車場應設置光電設施,以及充電設備







    ■財務條件


     






    1.申請保證金
    1,500萬元


    2.履約保證金
    1億6,000萬元


    3.權利金


    簽訂契約前5年不收權利金
    定額權利金:3,069萬元/年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各筆土地申報地價分別乘以年息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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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23站(B基地)捷運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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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案位居新店溪河畔,以環狀線連結新店線、安坑輕軌連結安坑地區,雙捷運優勢型塑大新店生活圈,並以快速道路15分鐘直達信義計畫區、串聯雙北核心地區,交通便捷。而安坑輕軌將於111年底完工通車,將規劃複合式大型商業及住宅開發,提供優質便利居住環境,帶動十四張地區整體發展並提供更良好的都市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環河北路、集賢路所夾範圍


    計畫範圍
    三重區富貴段228、 229、 230、 245、 246地號


    計畫面積
    1,693.57㎡(512.3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6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商業市場概況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3完成捷運設施結構體。
    委建範圍:B3~1F
    委建費用:約7,527萬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4,587.03 ㎡ (約1,388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 834.67㎡(約 253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 18.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3%~47%、投資人53%~57%


    預估成本
    9.31億元(平均成本19.93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480坪、16席平面車位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54~62萬元/坪;店鋪60.3萬元/坪;車位225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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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4筆土地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4筆土地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流標2次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南市府主動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共同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南稅3村」國有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民間投資活化經營,本案基地面積2189平方公尺,容許開發經營項目相當多元,順利招商開發後,預估可吸引1.3億元民間投資金額、創造25.38億元產值及提供850個就業機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星鑽街、金華新路路口北側街廓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210-2、210-3、210-5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2,189 m2(約660坪)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180%







































    ■開發條件與限制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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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得標廠商:待公告



    ■計畫概述


            新竹縣政府為活化原縣立新埔仁愛之家閒置空間,避免治安死角,並因應人口老化、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亟需建構從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完善連續性長照服務體系,並期輔以提供家庭、婦女、兒少、身障及老人等全人服務。擇定本案基地規劃社福產創共融園區,期以在撙節土地取得時間及成本前提下,改善人口老化、照顧弱勢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共創政府、民間及縣民多贏局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座落於新竹縣新埔鎮鎮中心北側,地處忠孝路(10m)右側,地址為新竹縣新埔鎮忠孝路120 號


    計畫範圍
    新竹縣新埔鎮上旱坑段407(6,302.27 平方公尺)、408(16,519.18 平方公尺)、542(398.51 平方公尺)、545(1,571.62 平方公尺)地號等4 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24,791.58 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權屬
    100% 新竹縣








    基地位置與範圍示意圖


    ■發展定位




    以當地居民的社交為出發點,在硬體層面設置各種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交流中心、共食餐廳、教室、共生農場、共融廣場以及服務設施(例如運動休閒中心),從而創造一個促進園區與社區交流的共伴場域;在軟體層面,邀請社福相關廠商或團體進駐提供服務,並開設講座和課程。融合當地特色產業,例如將樂齡課程與柿餅柿染手作結合,並在共食餐廳展現在地客家特色料理,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和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



    開發定位示意圖

    主體事業(長照服務+長青交流+社福服務):
    依主辦機關政策需求,本案屬促參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1 項第3 款所稱「依法核准籌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設施」,應至少提供住宿式服務100 床及社區式服務60 人,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長照社福服務。本案茲參考日本佛子園共生複合社福園區及國內長照機構經營趨勢,初步規劃為長照服務、長青交流及社福服務三大機能。
    附屬事業(由廠商自提,例如:共享辦公、樂齡住宅…等):
    考量長照社福設施公益性較高,本案廠商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開發附屬事業,以有效利用土地價值、增進公共服務品質及提昇整體財務可行性。惟民間機構規劃之附屬事業應符合土管規定,若涉及用地變更應先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由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辦理變更作業,並負擔所需全部費用、責任與風險。

     

     


    ■初步規劃構想


     

     
    平面配置圖

    空間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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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市中西區星鑽段2425、2426地號地上權案

    臺南市中西區星鑽段2425、2426地號地上權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整理自招商文件及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為因應不動產價格變動趨勢,於最近已開發完成的「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區段徵收地區」所取得之剩餘可建築土地,除了前2年以標售方式償還開發成本外,於財務壓力緩和之際,加以考量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及永續財源目標,市府首次規劃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處分,透過招商開發活化市有資產,以合理之權利金及租金確保政府長期收益,亦期能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價格。
      本案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政經中心樞紐,座落於金華新路、大涼路及星鑽路口,招商範圍分為北基地及南基地,皆為第一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基地臨安平運河畔、河樂廣場、海安商圈,具觀光休閒優勢;且鄰近友愛商圈、海安商圈、安平商圈、臺南市政永華行政中心、永華國民運動中心及臺南市議會,周邊住商休閒生活機能良好,極具發展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位置
    北基地
    南基地


    座落位置
    星鑽街、金華新路路口北側街廓
    星鑽街、金華新路、大涼路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中西區星鑽段2425地號
    中西區星鑽段2426地號


    計畫面積
    5,381.74㎡(約1,628坪)
    10,209.76㎡(約3,088坪)


    土地權屬
    100%臺南市
    100%臺南市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8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þ太陽光電設施(免計容積) ý開放空間 þ斜屋頂(免計容積)






































    ■周邊環境概況


    區域不動產市場

    區域商圈分布

    觀光市場潛力


     

    ■未來開發構想

      本基地以「星鑽水岸經貿圈」為發展願景,基地鄰近多處觀光資源,河樂廣場110年平均每月參訪人數達6萬5000人次以上,具備觀光消費潛能,得提供區域商業服務機能,串聯星鑽水岸觀光,且基地周邊機關辦公場所聚集,商辦屋齡皆達20年以上,因應臺商回流及新創產業需求,可錨定新型辦公樓的空缺。又因鄰近河樂廣場觀光軸帶及安平運河遊船水岸,可結合大型特色商場、文青時尚市集、百貨公司、景觀辦公室、國際觀光旅館等產品,可有效匯聚觀光人潮,可順利接納遊覽臺南市區之觀光人潮,塑造運河節點新門戶。



      


    ■招商條件















    招標方式
    設定地上權


    存續期間
    50年


    允許開發項目
    依107年「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
    105年「擬定 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使用限制
    本案建築物及土地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土地開發建設期限
    自契約簽訂之日時起5年內開發建設完竣,以建物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認定之


    營運績效評估
    於開發建設完竣起每年度辦理1次營運績效評估,以評估乙方之營運績效


    優先定約
    如乙方經甲方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得申請,以1次為限,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地上權分割轉讓
    依本契約設定之地上權不得分割轉讓,其所興建之地上物應整體管理營運


    地上權融資
    經甲方同意,乙方得申請以地上權設定負擔辦理抵押貸款


    建物出租、委託經營
    乙方得自行經營或將建物及設施委託或出租第三人經營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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