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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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 連城錦和站LG07(捷4)招商案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連城錦和站LG07(捷4)招商案

    最優申請人:待公告決標資訊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基地基本資料





    連城錦和站(捷4)基地




    座落位置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錦和路交叉口東南側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台貿段191地號等11筆土地


    計畫面積
    730.21m2 (約22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使用強度規範




    站別
    連城錦和站(捷4)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 / 750%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依都市計畫法新北施行細則商業區規定
    可作住宅、商業、辦公
    不得容移








     

    ■周邊發展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零售商業市場概況


    辦公市場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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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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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案位於後山埤捷運站150公尺範圍內,基地內之建築物屋齡皆逾30年以上,部份建築物屬中華民國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為舊員工宿舍荒廢多年,現改為女子出租公寓經營使用,部分基地現況作為停車場出租及南側有未開闢之計畫道路。基地範圍東側有5棟建築物屋齡皆逾40年以上之加強磚造公寓,經勘查後發現部分地下層及梯間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情形,可能存在潛在耐震能力不足之問題。區域土地皆屬低度利用且建築老舊窳陋、公共設施未完全開闢,有危害當地公共安全與衛生之虞,亦未能符合本區域之都市發展機能。因此,為促都市進精華土地有效發展利用,考量公共利益與公共安全,以及提升地區都市生活品質,活化閒置公有土地及建物之目的,本案將以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並引入民間資金之方式,並導入臺北市大眾運輸導向之都市發展政策,打造全齡適用之優質住宅,帶動地區再度多元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西臨忠孝東路六段(30m)、東臨忠孝東路六段70巷(8m)、南臨玉成街(15m及同德路(15m所圍街廓範圍內


    計畫範圍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


    計畫面積
    6,175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自然人37人:5,284平方公尺(85.57%)
    台灣電力公司:891平方公尺(14.43%)











    ■使用現況
      本案基地範圍內國營事業所有土地位於本更新地區範圍北側,包含玉成段五小段234、234-2、237~239地號等5筆土地,現況有4棟4層樓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作為女子出租公寓,與南側空地同小段234-1等11筆地號之停車場一同委託專業廠商經營管理,前揭建築物係屬國營事業所有,其中有3棟建築物屋齡已逾50年;另同小段235、259地號等2筆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現況尚未開闢。
      本案基地範圍內共有43筆建號,計有9棟建築物,分別為4棟4層樓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屬國營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他私人共計30筆建號,為5棟3層樓加強磚造建築物,分屬37位私有所有權人,其中1戶私有公寓之土地與合法建築物分屬不同所有權人。範圍內建物總面積為3,670.61平方公尺



    建物所有權人
    台電公司
    自然人


    建物
    4棟
    5棟


    建號
    13筆
    30筆






    ■參與意願調查(至113.7.31)




     


    ■投資人應辦事項




    1.協助取得及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協助開闢都市計畫道路
    協助開闢公園用地




    2.公益設施捐贈


    區民活動中心:100坪,包含里辦公處進駐空間10坪以及儲藏室、茶水間10坪
    社區式長照機構:1F~3F設置18個寢室,場地設置需求為面積為400㎡以上




    3.房地點交並拆除
    實施者應負責現況地上物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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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

    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

    ■計畫概述

      依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7月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社教用地、機關用地、停車場用地、車站用地為運動休閒專用區、捷運開發區)(配合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 Y3 站建設計畫)案」,本基地坐落於澄清湖畔,坐擁獨特水景,為因應未來捷運黃線場站設立,本案預期透過TOD與地區整體規劃,以澄清湖棒球場為核心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以區位資源優勢引入運動休閒產業及捷運聯合開發, 帶動運動發展及公共服務健全發展,打造為重要運動休閒園區。
      本開發基地原為公園用地、遊樂中心商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預期導入商業、住宅及相關附屬設施,同時結合澄清湖休閒運動園區之規劃,發揮捷運黃線、澄清湖棒球場及長庚醫院之綜合效益,初步評估本基地開發效益約44.81億元,可挹注捷運建設基金約11.53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大埤路與公園路路口南側;Y3捷運站、澄清湖之間


    計畫範圍
    鳥松區山水段857等15筆地號土地


    計畫面積
    0.99公頃(約2,724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區配合捷運黃線Y3捷運聯合開發,位於計畫範圍北側,配合澄清湖 預期導入商業、住宅及相關附屬設施,同時結合與長庚醫院建立社區與醫院支 援系統及健康生活社區需求,並提供元化園區機能,打造健康樂活休憩區。






    產品定位
    住宅、商業、捷運設施


    預估樓地板面積
     約10,920坪


    預估開發效益
    44.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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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合作開發案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合作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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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臺南市水交社眷村在民國96年拆除後,臺南市政府為保留自日治迄今的眷舍群,規劃原部分眷村空間為文化園區,並配合臺南市未改建眷村土地整體規劃案,選定大鵬五村及水交社變更部分住宅區為商業區,本次基地即位屬其一,係在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之商96土地(原分區編號為商63)。為考量國有土地之使用效能與公共服務需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與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攜手合作,選定本案基地進行招商規劃。
            為強化水交社文化底蘊與臺南市核心都市機能,本合作開發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資,希冀媒合經營型企業創造聚集效益,開發文化特色旅宿設施、複合式商場、多功能展演宴會空間、藝文活動設施…等,藉以促進區域發展、提升都市機能、促進文化觀光效益,提升城市競爭力並帶動都市加值的連續效果,營造出具創意、活力、人文兼容並蓄的都市新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水交社文化園區北側、水交社路與南門路間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等3筆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商96)


    使用強度
    80%、305%


    計畫面積
    37,245.4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本基地最多得以三期分期分區開發,各期開發規模與規劃應於投資執行計畫書載明並經主辦機關同意後始得實施。
    若採分期分區開發,第一期興建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本案基地總容積之 1/3,且第一期之範圍須包含規定之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 年;採分期分區開發者,得分三期開發,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第一期不得超過 5 年、各期合計不得超過 10 年,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如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2.公益設施經營


    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應由專案公司營運至少滿2年
    營運期間之相關規劃需求、營運管理方式等,應與管理機關另為約定辦理。
    公益回饋面積與全案總興建面積之比例,得依該比例減收部分土地租金。上述之土地租金減收比例,應以投資執行計畫書所載之回饋空間(或設施)與開發主體之面積比例為計算基準。




    3.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計畫目標及開發經營理念
    開發構想
    興建計畫:建築規劃設計、.交通分析與規劃、環境影響及改善措施、綠建築規劃設計內容及節能減碳作法、施工及品質管理計畫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新設專案公司之股權結構及股東成員、股款募集計畫、組 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


    4.空間規劃、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


    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規劃
    營運計畫
    維護管理計畫
    財務計畫
    權利金規劃




    5.其他創意方案


    建築創意方案
    社會企業責任(CSR)方案構想或其他承諾公益回饋事項
    本案基地內之定期展演或相關藝文活動等短中長程年度活動方案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500萬元整


    2.履約保證金
    新台幣7,000萬元


    3.行政作業費
    新台幣3,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開發權利金底價為新臺幣18億5,000萬元,投標金額不得低於底價,經綜合評選並決標後,以得標人實際填具權利金標單之報價金額計收。開發權利金得一次全額繳納,或分多期繳納,惟最多不得超過 10 期。
    營運權利金:包括固定營運權利金及變動營運權利金。固定營運權利金為每年新臺幣 900 萬元;變動營運權利金為本案開始營運後,收取得標人當年度營業收入 1% 以上之變動營運權利金,前述營業收入得不採計回饋空間(或設施)之營業收入。變動營運權利金採級距式調整。




    4.土地租金


    興建期:488萬元/年
    50年合計:約6.83億元








    ■申請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單一法人或合作聯盟(至多5家)


    2.財務資格


    單一法人:實收資本額7億元
    合作聯盟:領銜公司實收資本額4億元+各成員實收資本額總額7.5億元




    3.開發能力資格


    興建能力:於投標期限截止日前5年內,投標人或其協力廠商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並完成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使用執照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4萬平方公尺以上。
    營運能力:具旅館住宿、多功能藝文宴會展覽空間(宴會、會議、展覽)、購物商場等經營實績或營運許可證明。
    藝文活動經營能力:應具備曾承攬藝術文化、觀光、藝文展演等活動之實績
    前三項得尋求符合該規定資格之協力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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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嘉義市民族國小土地(第二期)公辦都市更新案

    嘉義市民族國小土地(第二期)公辦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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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嘉義市政府推動中彰投雲嘉首件「民族國小西側公辦都更案」,第一期吸引國城建設公司投資23億元開發,2024年Q3動土;今年啟動二期招商,基地將打造滿足老青幼三代全齡宜居住宅,促進舊城商業再發展「文化學園商城」,以及補足在地需求形塑「多元照顧」公益場域,預計2025年第一季招商。

     

    ■基地基本資料(仍依機關公開資料為主)







    座落位置
    嘉義市民族路與吳鳳北路口


    計畫範圍
    嘉義市南門段二小段88地號等8筆土地


    計畫面積
    9,83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教育部:3,955m2(39.90%)
    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85m2(3.88%)
    嘉義市/民族國小:3,933m2(40.44%)
    嘉義市/嘉義市立體育場:764m2(7.71%)
    嘉義市/嘉義市政府:800m2(8.0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70%、35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公益設施 þ開放空間






    ■基地概況


      基地中有一嘉義市立體育場游泳池外,其餘皆為閒置空地或停車場使用。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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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8 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6、8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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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

    ■計畫概述


           水湳經貿園區第二種經貿專用區經貿段6地號、8地號,占地總面積3.86公頃,位於臺中市交通要道且具觀光產業發展潛力,周邊刻正進行臺中國際會展中心以及水湳轉運站相關工程,充分發揮區位效應與產業集中效果,未來可透過會議展覽培植觀光人潮、帶動周邊投資,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進大型國際型飯店、複合式商業設施、觀光旅館、購物中心進駐,打造為休閒、觀光遊憩的最適地點,創造無窮的商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鄰接中科路、經貿路二段及黎明路


    計畫範圍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地號土地及、8 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經貿專用區


    使用強度
    80%、500%


    計畫面積
    38,610.4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本案基地點交完成日次日起5年內依法取的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倘因都市計畫審議順延長期限者,經招標機關事前書面同意後,得延長一次,該延長期限最長為3年。


    2.存續期間
    70年(含興建營運期間)。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開發經營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開發構想




    2.投標人介紹


    公司基本介紹(沿革、願景及發展策略)、技術、產 品及營運模式、董事、監察人及經營團隊、財務狀況
    開發籌組計畫




    3.開發規劃及興建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敷地計畫
    建築及空間配置規劃
    交通運輸動線計畫
    綠建築設計及智慧建築設計
    施工計畫、工程經費及時程概要說明




    4.營運計畫


    經營組織
    經營管理構想
    維護管理計畫
    行銷計畫
    社會經濟效益




    5.財務及風險管理計畫
    假設分析

    以70年為財務試算年期(包含興建期)
    財務計畫開始年為民國113年1月1日
    淨現值計算至民國183年12月31日
    工程估價基準以民國113年1月1日為基準

    財務計畫應依開發規劃內容、興建計畫、營運計畫 予以評估






    ■財務條件





    1.地上權權利金底價
    新臺幣93億​​8,344萬​​5,000元


    2.押標金金額
    新臺幣14億​751萬​6,750元


    3.權利金繳交方式
    得標人得分期繳付權利金總額,得標人應外加營業稅同時繳付

    簽約前繳付權利金:得標人至遲應於契約簽約日前一銀行 營業日前繳付權利金總額之30%。
    權利金分期繳納:得標人應於契約簽訂日次日起算3年內 繳付權利金總額之70%,第一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1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第二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2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 ;第三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3年內繳付 權利金總額20%。




    4.土地租金


    得標人應於本設定地上權標的點交之日起30日內,繳交自點交日起計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之地租總額。其餘年度,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繳清當年度應繳全部地租。
    設定地上權應收取之地租,按訂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乙方應外加該營業稅一併繳付。前項地租於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租金計算結果,如低於當期應繳地價稅時,即按地價稅計收。地上權標的,如因更正、分割、重測或判決等原因致標示有變更時,應自變更登記之次月起,重新計算地租。








    ■投標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單獨投標

    依我國法令成立的本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在臺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成立之財團法人。




    2.財務資格
    公司實收資本額及財團法人之財產總額均不得低於新臺幣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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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評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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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因應政府產業政策願景,致力五+二產業創新計畫,推動智慧機械、亞洲.矽 谷、生技醫藥、綠能科技、國防及循環經濟等,整體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政策推動及期程規劃、大臺南會展中心未來營運支援服務之需求,並配合會展中心民國 111 年營運規劃期程及週邊發展需求,促進土地利用活化價值及地區發展潛力,並帶動附近地區整體發展,規劃招商作複合式商業設施,包括商業金融支援性設施、餐飲業、零售業等,以促進產業活絡、並提升臺南區域競爭力。
      台南市政府推動「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期許引入民間投資經營,打造複合式商業設施,須開發至少150間房間之旅館設施外,投資人得依都市計畫開發經營工商服務、展覽、購物中心、觀光遊憩、醫療保健服務或產業研發等,與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串聯,以促進當地產業活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6-1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43,494.3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8年內完成各期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所載總樓地板面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為準)之興建,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使用執照、建物所 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民間機構就基地之開發經營,得至多採分 2 期開發方式為之,第 1 期開發應於開發案投資開發契 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且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總建築面積 50%
    應於契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連接會展中心空橋之興建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投資內容,如百貨公司、量販店、宴會廳或旅館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應於本案投標截止日前連續運作達 1 年以上)


    3.開發能力限制
      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或投標人之協力廠商中至少 1 家應具備實際興建或營運相關設施(如:商辦大樓、旅館、百貨商場、餐飲設施、文教休憩、遊憩設施、會展設施、廠辦大樓、研發大樓或其他相關設施等其中之一)之實際能力與經驗


    4.開發規劃、興建計畫、經營計畫及財務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土地使用及建築量體計畫
    動線計畫
    興建計畫
    經營計畫
    財務計畫




    5.整體發展綜效及其他承諾


    權利金支付計畫
    投標人應同時檢附投資計畫書全部內容之 PDF 檔案及預估分年現金流量表 之 Excel 檔案光碟片乙份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億元整


    2.履約保證金
    1億5,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以現金繳納者,得分兩期按規定繳納,如民間機構非屬分期開發者,應自投資開發契約簽訂之日起算 30 日內,按民間機構於權利金標單所載承諾之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萬元整)全額,繳交開發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第1至4年不收取,第5至8年半額計收,第 9 年至契約期滿全額計收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本契約標的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1%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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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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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為活化土地資產,交通部臺鐵局今(11)日公告「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將採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70年方式,第二次公開評選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營運。本案屬員林市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可規劃地區商業中心、複合式購物商場/百貨、影城、宴會廳、商辦大樓及商旅;高架鐵路橋下空間,可作為文創休閒停車轉運區域,包括停車場、自行車租借、補給、開放空間、休閒運動、文創商業等,總開發樓地板面積約1.5萬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員林火車站東側、北至靜修路、西至新生路、南至三民街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員林市新生段205地號等23筆土地、員林段7筆土地,共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1公頃


    土地權屬
    10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使用強度規範




    區位
    新生段
    員林段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三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350%
    建蔽率80%、容積率340%


    辦理條件


    於後續完成各該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並擬定各該部分細部計畫內容後,再行報部核定
    車專區變更商業區回饋35%(內政部都委會743會議記錄決議)








    ■環境發展現況



    ■發展定位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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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捷運黃線Y20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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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捷運黃線是亞洲新灣區與高雄市東側鳥松、鳳山區間往來之運輸骨幹,路線全長22.91公里,設有23座車站。除可作為市區至高雄東側地區路廊之主要幹線外,並可透過轉乘環狀輕軌、捷運紅橘線、台鐵、公車等既有大眾運輸系統,達到擴充大眾運輸路網之效果。高雄捷運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業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核定,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精神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擇定適當場站區位辦理聯合開發。位於鳳山南京路Y20站,毗鄰中崙農業區,以策略性場站節點之發展定位,將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依規定回饋50%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等使用,增加整體軌道運輸效能。另外基地臨五甲路側規劃廣場用地,供未來開發結合法定空地集中留設為開放空間,有助於塑造中崙地區門戶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里五甲一路及油管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1189~1192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7,505.37m2


    土地權屬
    5.46 %國有(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94.54 %私人土地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附)、廣場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附)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70%、容積率42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捷運開發區之使用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商業區規定辦理,其餘未規 定事項,適用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並得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商業區之空地比規定。公共設施如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 用辦法作多目標使用時,以供作非營業性之公共使用者為限。
    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五公尺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 退縮一點五公尺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 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捷運開發區供捷運設施(捷運車站、車站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使用,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不計入容積計算。本計畫得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辦理土地開發







    ■都市設計基準





    1.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本計畫範圍內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範圍內建築基地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申請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尚須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且應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築。


    2.退縮規定


    本計畫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退縮1.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
    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其餘待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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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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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嘉義縣產業結構正面臨由農業立縣轉型以工商業為主的型態,並因應擴大都市計畫及高鐵設站等地區發展之契機,加速縣內工業園區推動開發,配合行政院加強雲林以南地區經濟建設之目標,於高鐵嘉義站所在之太保市,開發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109年行政院指示嘉義將設置科學園區,111年嘉義縣太保市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將於8月掛牌運作,希冀聯手打造嘉義「縣治特區」太保市,形塑為科技綠能城市。
      高鐵嘉義站周邊亦有諸多重大建設及民間開發案持續進行,隨著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於104年底營運,馬稠後產業園區開發、長庚醫療專用區及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等建設帶動嘉義縣產業、區域發展。主辦機關希望透過本案招商,將嘉義站西側之本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 引入民間豐沛投資與經營資源,期望投資人以配合周邊產業發展需求,辦理都市計畫允許之相關附屬事業項目,除服務車站站區商務、旅客需求外,並有助於車站特定區產業及都市生活服務機能之健全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嘉義站


    計畫範圍
    嘉義縣太保市太頂珠段15-1、15-2、15-3、15-4、15-5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54,220.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使用強度規範





     

    ■周邊發展概況

    產業發展



    產業樞紐廊帶

    觀光發展


     

     

    ■開發條件





     

    ■財務條件





    ■評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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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南環段Y3站(捷1)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南環段Y3站(捷1)捷運聯合開發案

    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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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環狀線南環段西起大坪林站,行經新店區、文山區,全路線採地下規劃,Y3站基地位於南環段中間位置,為南環段唯一捷運聯開基地,預估總銷售面積約1900坪,預估投資金額5.01億元、可興建地上13層,預計總銷售額為13億元;本案停車位依大眾捷運法第20條規定免予附建;其他投資者得標後,需另與捷運局簽訂地下捷運共構設施委託興建契約,完成捷運設施興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板橋區新站路及縣民大道二段交叉口北側,新板橋特定專用區範圍內


    計畫範圍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三小段74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57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不予規定、容積率45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依原土地使用分區【商一特(原住三)】規定辦理。
    1-2F:以作原第三種住宅區允許之商業使用為原則,包含附條件允許使用之商業項目(樓層不限制)。
    3F以上:依原第三種住宅區使用規定辦理。
    停車位得依大眾捷運法第二十條規定免予附建。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除適用「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之容積獎勵外,其他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之相關規定均不適用






     

    ■周邊發展概況




     

    ■產品規劃





    ■權益分配與財務分析







    預估投資金額


    工程營造費用(BC)
    4.28億元
    依《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 發權益轉換原則》 計算包含歸墊費(約 455萬 元) 、建物設計費用、工程營造費用、利息費 用、其他等費用。


    投資稅管費用
    0.73億元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費與地政規費等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
    費與地政規費等。


    合計
    5.01億元
    不包含捷運設施委託興建費用,該費用由捷運局另行支付


    平均成本
    約26萬元/坪
    預估投資總金額約5.01億元,預估總銷售樓地板面積約1,900坪)








    預估銷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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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地上權區)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地上權區)都市更新案

    招商情形:流標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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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因應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勘選新竹市行政區內具都市更新示範潛力之地區,受內政部核列為新竹市100年更新重點示範計畫地區。本計畫區內以公有土地居多,北側機關用地暫為閒置狀態,鄰溪埔子第二分線旁佔用戶普遍,自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已有40~50年歷史,現有建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及朽壞之虞,且居住環境惡劣,南側清華大學電子商圈內,商業行為熱絡、住商混合情形普遍,然其建物老舊,有礙市容觀瞻,考量計畫區內土地未能發揮現有土地價值,與周邊都市發展未能有效連結,故希冀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生活環境,復甦都市機能,形塑新竹市都市入口意象,以利土地合理利用與都市正常發揮。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東南側


    計畫範圍
    新竹市光復段809地號


    計畫面積
    10,483平方公尺(約3171坪)


    土地權屬
    100%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4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容積調派 þ開放空間





     

       

    ■周邊發展概況


    區位鄰近國立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竹科X產業園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技術研究院。
    距中山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口約3分鐘車程、距高鐵新竹站約15分鐘車程、距新竹火車站約12分鐘車程。




    ■區位優勢與發展潛力



    優勢:
    適合大型科技企業進駐,形塑科技廊帶。周邊以電子器材及設備、電腦及周邊設備相關批發業者為商辦、 廠辦主要進駐業者。其次商辦多以金融服務業、不動產業、外商 辦公室為主。
    潛力:
    因近期疫情與國際情勢變化,使國內高科技產業用地需求增加, 促使科技相關產業快速擴編,大量的辦公空間需求,本案位於商 業區,基地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打造企業總部。







    ■開發條件




    協助開闢周邊公共設施
    基地南側10m計畫道路,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無償捐贈與新竹市政府。


    協助修復歷史建築
    公園用地及歷史建築保存修復後,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辦理土地分割後無償捐贈予新竹市政府


    產品規範
    1.訂定70%以上商業比例,加強商業服務,提升生活機能,促進地區發展。
    2.導入竹科相關產業及資策會研析之五大優勢產業(ICT技術、智慧醫療、智慧文教、智慧商務、智慧環構)


    建築設計要求
    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與歷史建築應相互呼應、保留具漸次退縮的天際線







    ■開發量體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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